为减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少受损失,妥善处理在工伤事故中受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和善后处理工作,减轻他(她)们的思想负担以及保护现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轻伤:各施工班组在作业期间,发生轻伤事故者,应向施工班组、负责
人汇报,并派人接替工作后,由施工班组、负责人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告安全科,并直接拿出处理意见,由安全科批准实施。
二、 重伤事故:各施工班组在作业期间,发生重伤事故者,应立即将受伤人
员送至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必须保护好现场,立即派人报告公司安全科。施工班组要协助安全科查明事故原因、性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
三、 重大伤亡事故:各施工班组在作业期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出事的
施工班组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除参加抢救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离开现场。同时,立即派人报告公司安全科及保卫科并向主要领导汇报,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理解工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汇报事故的真实情况,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顿好家属及做好其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四、 其他安全及保卫工作:公司所有在职员工都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
任心,严防偷、盗、火、爆事故的发生,各施工班组及公司办公室必须有巡查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情况要敢于斗争,并及时向公司及安全部门报告,出现火、爆事故,要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全力扑救,并及时通知消防部门,减少事故损失。
上述制度,各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若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者,公司将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的大小,作严肃处理,直至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