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分析 (一)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基本现状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 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变 化,中小民营企业在增加财政收入、经济增长引擎、扩大就业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 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数量已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 99.8%, GDP 的 60%、税收的 50%、就业的 75%均来源于中小民营企业。另外,中小民营企业已占 到专利发明的 65%、技术创新的 75%、新产品开发的 80%。随着中小民营企业数量的增加 和实力的提高,其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的作用将 日益突显。可以这样讲,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经济的整体 竞争能力。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由于受企业现状、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诚信环境建设等 多方面因素影响,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在总体上并未得到根本改观。中小民营企 业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抑制其活力的“瓶颈”。 (二)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1.吸引直接投资 (1)政府基金(拨款、投资):由国家部委出资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 金、科技发展基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等,通过贴息贷款、无偿援助、资本金投入等 形式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对象是中小科技型民营企业。 (2)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①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 ②风险投资。投资者以获取股利与资本收益为目的,其特点在于甘冒风险来追求较 大的投资回报,并将回收的资金循环投入高风险事业。 2.吸收间接投资(直接融资) (1)发行债券。 (2)发行股票。 7
3.金融机构融资(间接融资) 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即开始实施对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以促进 民营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多家金融机构均将信贷经营的重心从倚重大中 型企业向中小民营企业转变,以达到分散信贷业务集中风险的目的,金融机构融资的份 额正逐年得到提升。 4.民间融资(间接融资) 民间金融是一种非正规金融, 具有自发性和分散性, 主要表现为民间借贷。 近年来, 我国民间金融得到了很大发展。中小民营企业作为融资困难的一个群体,已经入到民间 借贷活动之中。 (三)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 在中小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影响和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也很多。长期以 来,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披露,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自我融资比例高达 90.50%,银行贷款仅为 4%,非金融机构约为 2.6%,其他渠道为 2.9%。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在: 1.银行对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不高。 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银行不愿对中小民营企业放贷。同时,中小民营企业 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资金支持。据不完全 统计,我国目前中小民营企业中能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不到 10%。尽管近年来, 国家从政策等方面加大了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银监会亦于 2005 年颁布了《银行开 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但总体而言, , 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 占比仍然很小。 2.民间融资尚未纳入正常渠道。 特别是企业成长期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更为旺盛,中小民营企业在难以得到金融机构足够 信贷支持的情况下,往往更多的选择民间融资。但是,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高,运作不规 范,其中蕴含着较高的风险,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3.中小民营企业离直接融资条件尚有较大差距。 中小企业的融资通道过窄。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发行的 准入障碍,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调查报告显 示,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供应的 98.7%来自银行贷款,即直接融资仅占 1.3%。由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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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 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 影响创业投资的退出, 中小企业也难以通过股权融资。 4.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形成构架。 尽管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方均成立了不同形式的担保公司,但总体 而言,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制度不完善,进入门槛高,担保收费不透明的状况 并能得到根本改观。 5.整体金融生态建设尚不理想。 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缺乏诚信意识,加之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尚不健全,造 成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惜贷”现象。同时,我国金融制度不健全,融资体制不完 善等外部原因,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加剧了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二、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中小民营企业对市场经济的巨大贡献与其获得的金融支持极不对称。中小民营企业 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笔者认为,主要由以下原因造 成: (一)、 金融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向中小民营企业放贷的经营成本较高 金融机构向民营中小企业放贷所涉及的经营成本大大高于大型企业。由于金融机构 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等大致相同,而每户中小民营企业平均获得的贷款大大低于 大企业,因而中小民营企业每笔贷款的经营成本对金融机构来说相对较高。据世界银行 1978 年在菲律宾的调查,大额贷款的运作费用为贷款总额的 0.3%~0.5%,而向民营中小 企业的贷款尽管金额较少,运作费用却高达 2.6%~2.7%。 2.金融机构“亲大远小”倾向突出,所有制偏见仍很严重 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主要是面对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因为对其放贷风险相对 较小,安全可靠,利润也丰厚;而中小民营企业因其经营规模小,资信状况差等原因, 难以像大企业那样与金融机构建立传统联系。由于金融机构向中小民营企业放贷获得的 收益相对较低, 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 使其收益与放贷所承担的风险不相称, “亲 导致 大远小”倾向突出,这是中小民营企业不能与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的 突出表现。调查显示,1996 年在北京中关村的上千家科研型中小民营企业中,只有约 20%的企业能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金融机构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 9
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由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所有制的不同,所以很难通过这 种融资体制来实现融资。另外,金融机构在思想上仍然不能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存在 严重的政策性歧视。金融部门只看体制、不看效益,将饱受资金困扰的中小民营企业拒 之门外。 3.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机制 由于政府对金融机构向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导致金融机构向中 小民营企业放贷缺乏积极性。 另一方面, 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 贷方市场占主导地位。 如果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竞争, 企业就能以自己的条件来选择金融机构。 按照经济学原理,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只要接受市场价格(利率)的人都可以得到贷款;但在不完全竞 争条件下,金融机构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放贷,不管企业愿意付出多高代价,也不 向你发放贷款,这就是所谓的“信贷配给”,从而导致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贷 款受阻。 (二)、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各级地方政府机构不是按照民营经济运行的要求设置的,因此出现了民营经 济政策政出多门的现象, 不仅政府的计划部门在制定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 税务、 劳动、 工商管理等部门也在制定此类政策,从而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产生矛盾,这种状 态难以形成政府与民营经济间良性的互动关系。正因为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中介机构 也难以健康地发展起来,导致民间投资者在获取投资信息,争取资金支持方面不能普遍 得到有效的服务,从而加大了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度。 (三)、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民营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存在认知偏差 (1)对自身承担风险能力的认知存在偏差。中小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偏向于过度追 求发展速度,盲目追求规模扩张,经营不够稳健;在过度追求暴富的浮躁心理等非理性 思维支配下,往
往风险意识不足,易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另外,从财务管理角度看,一 些中小民营企业普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在资金运用、债务管理方面没有系统化知识, 导致承担债务过多,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范围的现象。 (2)对履行债务义务的认知存在偏差。对所欠债务还本付息,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目前许多中小民营企业不注重信誉,对履行债务的义务重视不够, “欠债老大”、 “逃 废债”现象很多。债信(即还债信誉)问题的存在,使银行贷款风险程度大幅度升高, 10
导致贷款意愿大大降低。 2.中小民营企业高比例歇业或倒闭使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加大 中小民营企业的不稳定性及高歇业率或倒闭率,加之在市场变动和经济波动中表现 出的脆弱性,是金融机构惜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有近 30%的中 小民营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近 60%在 4~5 年内消失,如此高的倒闭率和歇业比 率,使得金融机构放贷时慎之又慎,加上放贷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较高,自然导致金融 机构不愿给中小民营企业放贷。 3.中小民营企业规模小,抵押担保难 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对信息不透明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 主要工具。如果不能提供抵押和担保,在申请贷款时,要么面临“信贷配给”,要么面 临着不利的贷款条件,导致中小民营企业因难于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使获得贷款 的机会大大降低。 三、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与启示 (一)、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和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的资金的来源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自筹,二是直接融资,三是间接 融资,四是政府扶持资金等。 关于自筹资金。它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 向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个人投资资金,即“安琪儿”资金;风险投资资金企业经营性 融资资金(包括客户预付款和向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 ;企业间的信用贷款(有些国家 对此是禁止的) ;中小企业间的互助机构的贷款;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如保险基金、 养老基金等)的贷款等等。 关于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显然,这种 筹资方式只有公司制中小企业才有权使用,而且,一般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债券和股票只 能以柜台交易方式发行,只有极少数符合严格条件的公司制中小企业才能获得公开上市 的机会,或进入“第二板块市场”进行融资。 关于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即金融产品)主要有 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从总体上看,中小企业的资本构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自筹资金的比重相对大企 业要高得多) 。其中以美国中小企业的自筹资金的比重最高,一般要超过 60%左右;欧 11
洲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自筹资金的比重在 50%左右。在自筹资金中,又以业主(或 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的比重最大;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次之。其次,是直接融资或 间接融资。美英和德国等自由主义意识较重的国家一般是直接融资的比重高于间接融资 的比重;而法国、意大利、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则呈现出间接融资比重高于直接融资比重 的现象。最后,政府的扶持资金比重最小,一般仅占企业总资产的 5%~10%左右。其 中以中央集权制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等国家政府扶持资金比重相对较高;德国、 意大利、英国等国家居中;而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直接资金扶持的比重最低。 根据各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结构情况,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种是以 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为主,注重直接融资的作用,强调企业的自主意识的 自由主义类型,如美国和英国等。另一种是以家族融资为重要渠道、注重间接融资的作 用,强调社会和政府作用的集体主义类型,如意大利和法国等。第三种是介入以上两者 之间的类型,如德国、日本和韩国等。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 (二)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 、 目前,西方国家金融业的发展,既有业务不断综合化的趋势,也有金融机构不断细 分的专业化和金融产品不断创
新的特点。实际上,这两个相反的发展趋势是完全可以并 行不悖的。因为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发展是不矛盾的。 这里仅就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专业性金融机构的发展作一概述。从总体上来看,西 方金融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有以下趋势:一是主要从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和主 要经营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业务的投资金融机构的日益分化。近年来,从事消费信贷的 金融储蓄机构也有逐步分离的趋势。二是从事实业投资的产业基金(包括创业基金)和 从事证券业务的投资基金的逐步分离。而且,在产业基金中,不同产业由于经营特点和 程序不同,对资金需求的数量、时间和目的也不同,因而也需要专门化的既懂金融业务 知识又了解该产业生产和经营特点的金融机构提供十分到位的服务。因此,产业基金的 进一步分化也日益明显。三是从事对大型企业巨额贷款的大型金融机构与从事向中小企 业微型贷款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分化。 这第三种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直接导致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融资机构的建立, 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据统计,美国有上万家专门从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投 资公司。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具有很不一样的名称,如妇女投资公司、企业金融服务 公司、社区投资公司、街道投资所等等,但它们都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美国的这 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是 1958 年小企业局按一项国会批准的法案,倡导社会建立的。 12
美国国家小企业局下属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项目署(是一个由国会批准创建的办事机 构) ,具体负责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的管理和注册工作。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极大地弥 补了市场上有限的创业 (或风险) 资本与创办中小企业及其发展所需的巨大的资金缺口。 这些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都是完全由私人拥有、管理并使用自有资本的投资公司。它们在 小企业管理局注册,并得到有关许可证,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担保下向中小企业发放利率 优惠的贷款。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与方式 (三)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与方式 、国外政府 企业融资 政府的资金支持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各国的情况来看, 政府的资金支持一般能占到中小企业外来资金的 10%左右, 具体是多少则决定于各国对 中小企业的相对重视程度以及各国企业文化的传统。各国对中小企业资金援助的方式主 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 1、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发达国家 企业税收一般占企业增加值的 40%-50%。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 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 30%左右,负担仍较重。为进一步减轻税负,各国采取了 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 等。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增加值 的 30%降到 15%左右。这笔免税资金是普惠的,对中小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 应该说,各国都制订了程度不同的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但相对而言,以德 国最为典型。 德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1984 年开始实行对中小企业有利的特 别优惠条款;1986 年开始税制改革。目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大部分中小 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 2.5 万马克提高到 3.25 万马克,对统 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 15 万马克提高到 100 万马克;提高中小企业 设备折旧率,从 10%提高到 20%;所得税下限降低到 19%;对周转额不超过 2.5 万马 克的小企业免征周转税; 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 固定资产折旧率从 10% 提高到 20%等。德国的财政补贴主要做法:按《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政策总方案》设立 专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提供资助,1995 年以来,这项资助费已达 12.1 亿马 克;为中小企业承担培训任务,可得到政府的补贴,1994 年政府培训补贴支出达 1.417 亿马克;对在德国东部投资的中小企业提供总投资额 15%-23%的财政补贴。 2、财政补贴 13
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 政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 中小企业出口等。主要补贴类型有: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一般说 来,政府的财政补贴是有限的,而且是非普惠的(与税收优惠不同) ,其功能在于引导。 从各国的比较来看,财政补贴以法国最全最好。法国的税收优惠主要做法有:新建 企业一般可减少 80%的税额; 新建中小企业可免 3 年的所得税; 在老工业区等重点开发 区兴办公司免征 3 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期满后仍享受 50%的税收优惠;新建企 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由原来的 5%提高到 25%。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中小企业 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 2-4 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 3 年内新增 6 名职工以上的中 小企业,每名新增加职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 1.2-1.5 万法郎;对 3 年内增加 30 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一个员工由地方领土整治部门补贴 1-2 万法郎;对每个雇佣 学徒提供 1.6 万法郎的补贴津费; 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 25%; 对雇 佣青年和单身妇女的中小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节能企业, 每节约 1 吨石油补贴 400 法郎。 3、贷款援助 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 贷款等。贷款援助环节是中小企业的初创、技改和出口等最需要资金的地方。 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援助以贷款援助为主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又以贷 款担保形式为主,而日本则以政府建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低息贷款的方 式为主。美国中小企业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 贷款。 具体做法有: 一是一般担保贷款。 SBA 对 75 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 75% 的担保;对 10 万美元的贷款提供 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 25 年。二是少数民 族和妇女所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SBA 对它们可提供 25 万美元以下的 90%额度比重 的担保。三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 50%额度比重的担保。 四是出口及国际贸易企业的贷款担保。 做法与一般担保基本相同。 日本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援助以政府设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主。目前,这样的金融 机构有“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环境卫 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等。它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 2-3 个百 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 公库”以向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所借信贷提供担保。 14 4、风险资本 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 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其中欧美等国家多由民间创立、而日本等国主要为政府设 立。 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 500 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 要是向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基金的。 1995 年共有 7 万多小企业获得总共 110 多亿美 元的风险基金。日本的风险基金也很发达。70 年代后,日本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现代化政 策,进一步提出了中小企业要实现知识密集化、高技术化的政策,同时鼓励政府金融机 构向新兴的高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目前,日本“风险企业”已达 2 万多 家,“风险企业”已成为日本机器人的主要需求者。英国则成立了由 100 多家从事中小 企业风险投资的小型金融公司组成的专设“风险资本协会”(BVCA) ,为高科技“风险 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 5、鼓励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中小企业规模小,其股票难以到一般的股票交易市场上与众多的大企业竞争。为解 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 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渠道。 、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启示 (四) 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启示 、 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正常的资金融通体系和渠道,完善我国政府的资金扶 持政策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以下几点启示: 1、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 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
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 运而生。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是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更 是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服务,即使它们设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也往往是一种摆设, 并不起什么作用。 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不同, 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 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 小企业服务的经验, 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 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 中小企业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 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或创业板市场。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块市场”或创业板市场,首先,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15
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作用日益增强,为保证 这类关系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企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其融资特点的“第二 板块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其次,是我国证券市场已日渐成熟,国家的金融监管能力大 大加强。第三,经过几年的调查和了解,我国已基本掌握了有关“第二板块市场”的运 行规律。我国开办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就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大举措。 3、要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各国的实践表明,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需要从多种渠道去解决,单靠一种途 径是不行的。 从税收、 财政支出、 贷款援助和直接融资等各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 还要尽快在进一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 的信贷担保机制。 三、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企业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体制性障碍, 又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影响;既有外部环境不够宽松的因素,又有中小企业自身发展 中的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多管齐下、加强引导,提升服务、综合推 进。 (一)、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体系。 1.各级地方政府应在税收政策支持、财政贴息等多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鼓励各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桥梁 作用,充当银企合作的“红娘”,为市场经济中紧密相关的两大利益主体搭建平台,使 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好、信用记录优的中小民营企业获得最大的信贷支持,尽量满足 这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 2.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通过窗口指导,推动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在 信贷投入上对中小民营企业予以更多的支持。同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利率 浮动幅度,确保金融机构在收益覆盖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推动民营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鼓励政策性银行信托其他商业银行和担保 机构,开展以中小民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3.以科学的态度,让民间金融适时走到前台。金融服务不可能由商业银行一手包 办,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民间金融构造一个规范的框架,对融资的相关操作规 16
定、融资利率等进行明确,从而满足社会经济多元化的需求。打击高利贷等违法经济活 动,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保驾护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的作用日益凸显。与城市、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诸 多方面处于劣势。要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中小企 业的金融扶持体系,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从行业准入、风险控制、补偿机制、信贷投 向、网点布局等等方面,向县域中小企业倾斜,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经过 十余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现代金融体系,然而以四大国有商 业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其服务主要面向国有大企业,中小企业信贷仅为其“副业”。 依托大银行解决中小
企业融资的模式在理论上意味着较高的融资费用与成本,因而适用 的中小企业极为有限。因此,从中长期来看,有必要创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专 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之责。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较为可能的途径是在 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区域性银行基础上改制创建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充 分发挥其“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特色服务”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支持。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发展战略与国有商业银行趋同,市场定位模糊,极力与国有 商业银行争夺大城市、大企业客户。从其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细分的观念来看,城市商 业银行与信用社应调整发展战略,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目标市场,考虑到中小企业贷款 隐性成本高的特点, 国家应加强引导, 给予适当补贴, 调动中小企业信贷机构的积极性。 同时,要通过改革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把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作为公共财政建设 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包括资金、税收、融资方面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 业资金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二)、主动作为,全面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目前,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产业选择、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法律保护、金融支 持以及社会服务各个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这对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 更高要求。银行作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在当前国有银行的改革中 需要重视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①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观念创新。应辩证地对待大、中、 小企业关系,真正做到贷款行为准则以效益为中心,步出以企业规模、所有制形式作为 贷款依据的误区。对中小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应一视同仁,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支持 比例。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投向,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 批权限,修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为中小企业营造 17
良好的贷款环境。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从企业 创办、生产经营、贷款回收全过程的金融服务,包括投资分析、项目选择、融资担保、 财务管理、资金运作、市场营销等内容。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将极大地增强了客户市 场竞争力,保证了贷款的回收,降低了信贷的风险。③主动参与中小企业改制与重组。 中小企业改制与重组是盘活沉淀在中小企业中的银行债权的重要途径。通过资产换置及 变现,部分银行贷款得以回收。要积极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运用金融产品支持中小企业 转变粗放式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中小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此外, 银行对中小企业改制的同时培育稳定的中小企业客户群,实现银企“双赢”。当前,特 别要主动适应国家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下力气引导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 力建设,积极运用金融手段,促进中小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 累自己的技术力量和经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加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工 作调研,切实更广泛更深入地掌握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并结合金融业务的拓展,在政 策扶持、改善环境、破除垄断、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意见、主动作为,为中小企业 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更好有成效的金融服务。 (三)、积极引导,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导致其融资难问题而制约其发展的突出因素。所以,建立中小 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中小企 业信用管理工作,加快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中小企 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 着眼于诚信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诚信文化、诚信观念的培养和引导,夯实推进信用体 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同时,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的社会 化。当前,特别要注意联系县乡实际,扎实抓好创评“文明信用企业”、“文明信用农 户”活动的推广,组织县域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诚信档次、信用等级评定和欠贷情况及 时掌握, 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推广, 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促进中
小企业信用环境的改善。 一方面,要着眼于营造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机构的建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特别是面向县域、面向农村的各种金融组织,更新经 营理念,改革机制体制,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推广小额信贷、联保贷款以及林地、资产 担保等多种模式,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信用担保评估和行业自律制度 18 建设,引导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特别是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实践证明,我市将乐等地采 取“典当、担保、咨询、评估、拍卖、投资”六位一体的新型担保模式,在为中小企业 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进一步借鉴推广。 (四)、精心运作,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股市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设立以来,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对中小 企业的培育、规范、引导和示范作用日益显现。我市不少中小企业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 市场前景,特别是生物医药行业一些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通过上市融资具有较大的潜 力和空间。 要采取切实措施, 组织专门班子, 对列入全市重点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分类指导,推进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效益和质量,支持和力争更多 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企业上市不仅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得到足够的发展资 金,更重要的是由于有现代资本市场一整套严格的监管和风险保障措施,可以帮助中小 企业迅速进入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营状态,从而大大提高新兴企业的经营素质和市场竞争 力。 另外,要大力发展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资本的创业投资。在我国由于创业资本 的缺乏,使中小民营企业创立与发展相对比较缓慢。从国外经验看,中小民营企业创业 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基金是创业资本的两种重要形式,前者是带有一定政策性的特定类 型的创业投资公司,具有半官方性质,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对扶持中小民营企业成长 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创业投资资金,要完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商业化运 作,面向全部中小民营企业,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创业投资基金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才 能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真正起到推动作用。 (五)、 努力提高中小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增强内在融资能力。 (1)推进中小民营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图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实现向现代 企业制度的根本转变。 (2)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 实性和合法性,以赢得商业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3)遵循诚信原则,切实履行借贷合同规定的义务,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为融 资和企业的壮大创造条件。 (六)、总结经验,做大做强“担保”蛋糕。 建立由政府财政启动的担保基金,逐年增加和拓宽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同时,引 19
导企业、个人投资设立担保机构,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以逐步降低中小民营企 业融资难度的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成立多种形式的 担保机构,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企业间实行会员制联保,形成商业性 互保和民间互助担保相补充的担保架构。 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是不行的,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彻 底加以解决,它需要政府、银行以及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从机制、体制等多 方面寻求解决的突破口,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缓解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20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雷仕风.化解民营经济融资难五策[J].企业政策与管理,2004(10) 2.易国庆.中小企业政府管理与政策支持体系研究[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 3.盛立军.中小民营企业私募融资[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4.赵琛. 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对策分析[J] . 集团经济研究, 5.蒋桂波、闻一文,“非公经济融资现状及破解的有效途径”,《金融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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