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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对比

2020-04-19 来源:步旅网
发行产品审批机构适用范围发行方式绿色企业债发改委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1、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相关规定对资本金最低限制另有要求的除外)。2、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3、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它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发行条件4、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5、非公开发行时认购的机构投资者不超过二百人,单笔认购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1、项目投资。2、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资金用途运资金。3、主体信用评级AA+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由在建绿色项目产生的高成本债务。审批效率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绿色公司债交易所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公开发行1、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优质企业可放宽至75%)。2、前三年平均利润覆盖一年的利息支出。3、外部评级AA+以上,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经审计。4、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5、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6、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非公开发行对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利润水平、信用评级等无明确要求,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核,且采用先发行后备案的方式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借款。3、项目投资设立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绿色通道,提高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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