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保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零星工程维保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出现的工程维保事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5、承包期限:,该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固定单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即〔小写〕¥元〕。该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政策性因素或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2、本合同项下所称固定单价已涵盖本合同第1.3条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维保各项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检测费〔如需〕、建安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间:
〔1〕按月结算,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经甲方审计部审核确认的工程款95%; 〔2〕结算总价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客服部确认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建安发票,否那么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套建筑施工队平面图纸及供水、电源、仓库等施工必备条件。
〔2〕在施工期间探测及试压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当,涉及店铺及小区业主的各类协调事宜那么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确认的维保点前方可进行施工。
〔2〕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平安、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和监督。
〔3〕乙方施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工程承包任务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平安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或者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物业的安排与协调,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及时全部清运出现场,做到文明有序施工、平安标识清晰齐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个月,自每个单项维保事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维保通知后24小时内根据维修工程向甲方提出维保方案,并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保义务,否那么,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修金中抵扣,缺乏局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保修期限内,乙方两次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保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保修金。甲方因为前述事由没收保修金,不免除乙方的保修义务,甲方没收保修金后,对于保修期内出现的维保事项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索。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那么应当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维保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小区弱电系统工程,为明确双方在维护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维护工程根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袁家港
4.维护范围:该小区可视对讲系统、车管系统、监控系统。 第二条维护费用
1.小区弱电系统一年维护费用总额为:¥1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和修理更换配件费用)(不含维护中所需更换的.主材器材由甲方承当。
2.维护中所需更换的设备主材:乙方提供主材设备、配件的品牌、型号和报价,甲方审批确认后需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购置并出具相应维修发票。工程维护中所用的辅材由乙方负责购置。 第三条维护响应时间
1.甲、乙双方商定:报修时间以甲方通知时算起,市内报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一工作日内完成任务(更换设备或更换线缆除外);如遇重大、疑难问题在48小时内对解决方法和解决时间提供明确的回复,双方就故障情况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设备到货周期:主要设备到货期为15个工作日,一般设备到货期为10个工作日,线缆到货期为7个工作日。从甲方认可乙方的报价时起算。
3.由于其他单位建设其他工程造成的拖延工期,导致维护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乙方要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工期,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要根据情况及时予以协商确认,延长期从甲方确认时算起。
4.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火灾等)造成的停工,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与乙方协商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维护效劳内容
1.乙方为甲方的系统每年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一次。(维护用设备材料费按第二条规定收取)
2.用户报修的故障预约上门维护。 3.不属于保修范围的规定
a)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造成器件损坏,需更换器材者; b)用户自行拆卸,造成器件损坏,遗失者;
c)用户人为原因引起的系统故障和器材损坏,丧失者; d)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火灾等)所引起的故障; 第五条合同款支付
1.合同签字生效后,采用季度付款方式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将维护款打入乙方指定帐户,分三期,前两期各支付5000.00元(伍仟元整),第三期支付3000元(叁仟元正)。付款时,乙方将提供维修发票给甲方。
2.设备和配件更换:乙方提供应甲方所需更换的设备和配件的品牌、型号和报价,甲方审批确认后需于七个工作日将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购置并出具相应发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权利和责任
a)合同签定后10天内进行首次系统总检。
b)服从甲方的现场组织与管理。必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清洁,并及时去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好完工清场工作。 c)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负责系统巡视和维护。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器材设备顺利进入场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接头及场外运输道路。
b)如器材设备、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无偿维护和返工。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转包。假设有分包、转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统一管理规定。乙方应对其人员经常加以切实教育,使之自觉服从甲方人员的指令,不得顶撞、侮辱甲方代表和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否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处理有关人员,乙方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3.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以暴力、威胁、胁迫、闹事方式对待另一方或其他人员。 第八条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
1.一方须建立平安管理体制,配备专职平安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操作规程,确保平安施工。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平安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施工平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因乙方施工造成对第三方损害而需甲方出面处理的,其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九条维护效劳承诺
为了更好向客户提供标准化优质效劳,促使我们对各项效劳工作到达准星级标准,制定如下效劳承诺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标准。 2.接到各类维护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 3.按工程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维护。
4.维护严谨吃、拿、卡、要,维护完后,及时去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好完工清场工作。需将材料和场地清理干净。
5.维护人员应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对待业主,态度诚恳,以诚待人,效劳热情,违反者给予处分。
第十条合同生效、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起始日期自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维护合同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维护事宜。
2.除本合同以上各有关条款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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