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本人参加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前置考前40天闭环周期,在报名县市学习、生活,已进行双抗检测并合格。(如双抗检测结果呈阳性,考前7天内已进行核酸检测呈阴性)。
二、在考试期间不聚集,按照考务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本人承诺考前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四、本人承诺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因此而引发的后果。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家长(监护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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