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题演讲稿—做个有温度的法律工作者
每当说起法律工作者,人们总觉得他们冷酷而无情。从铁面无私的法官,义正词严的检察官,到陈词激昂的律师,无不是把法律变成了一把利剑,随时等待着刺穿不法者的喉咙。我也曾天真地想,法律职业在我眼中只有三个字:“高、大、上。”它如同一座城堡,统治社会,成为人们心中的标杆,却有着高高的城墙,让人们可望而不可即。直到我进入法学专业,随着学习的深入,我才渐渐体会到法律人身上那别样的炽热和温度。
是的,法律是冷酷而无情的,但法律人是有感情有温度的。法律人,如同火种一样,是散播法律思想的温暖使者。你可知一个离婚律师,无数次地倾听代理人诉说家长里短的小事;你可知一个法官,也为如何判决家庭贫困的被告人,彻夜未眠。法律不是高不可及的高大上,法律工作者也并不缺乏温情。因为为穷凶极恶的被告人辩护而受辱骂,他们背负了;因为给一个有刑可减的罪人减刑而受误会,他们也承受了。法律工作者只是要比盲目的公众再更多一点点怜悯、更多一点点温情。
其实法律的大门内,有更为艳丽的希望之花和更为耀眼的正能量。法律就像是一棵树,向上它直冲云霄,向下,却深深地扎根在坚实的土地里。它包容、汲取这个社会的一切,而正是法律人,运用他们严谨的态度与丰富的专业知识,通过法律的大树,展现对土地的情怀,点点滴滴,用实际行动,为打造全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而努力奉献自我。
苏格拉底曾说:“我确信,凡是合乎法律的,就是正义的。”的确,法律人的工作,即是丈量“什么是正义”,以及维护正义。法律人,是大树的运作系统也是支架。在我眼中,他们是全社会看遍人性,洞悉社会最深刻之处的人群,他们站在法律的树顶俯瞰大地,走到藤蔓的尖端深入社会,他们的选择与付出,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标杆。但若是法律人内心没有完整的对社会冷暖的感知,不懂得孔子的礼、孟子的仁、老子的无为、墨子的爱和韩
非子的法,他又怎么拿得起天平,称得动两头的重量?
2014年5 月28日,山东招远麦当劳店发生一起由邪教徒引发的命案。8月21日,招远故意杀人案在山东烟台中院开庭,5名被告人与9名辩护人出席。9名辩护人遭遇到了排山倒海的唾骂,他们被说成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没有节操和底线。可他们也痛恨这些拿棍子活活打死人的人,甚至可能他们的亲人和自己也受到这些暴徒的潜在威胁,但他们依然要拿起法律条文站在自己的代理人面前,甚至还要帮他挡住相机和话筒,仍然要在法庭上为这些背负了人命的罪人作辩护。为什么呢?因为即使是这样的罪人,他也拥有自然赋予的权利——被合理宣判,他也有权为自己辩护。作为律师,作为一个法律人,他必须撇开自己的疾恶如仇,抛开自己的偏见,为“罪人”争取正当的权利。因为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他们很清楚,
即使是一个“罪人”,他也有自己的人权,是法律人,就应该拼尽一切去维护,否则法律也就会失去其司法公正的原则。
韩国电影《辩护人》中,主人公宋律师在看到清白但被打得遍体鳞伤的镇宇,激起了内心的震撼,为了维护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还镇宇一个公道,宋律师甚至不惜摧毁自己的生活和名誉为他进行辩护。
是啊,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他要付出的可能会超越他的能力,他不但总要掏心掏肺而且可能还会搭上自己的生活和名誉。明知面对罪恶,却仍然要坚守法律的底线;纵然沐浴在阳光中,却也得无私揭露那阳光背后的阴暗。这就是我们法律工作者,一群总是巡行在黑暗与光明之间,却始终传递社会的良知与正义的法律人。
我多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也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这样一名既威严又有温度
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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