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制度始于隋朝,“完善”于明清时期,废除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科举考试文体是八股文。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
明清科举简表
科别/内容/项目 考场 主考人 参加者 考试时间 中者名称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院试(童试) 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各省学政 童生(儒生) 三年之内两次 乡试(“大比”或“秋闱”) 京城和各省贡院(省城)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生员及监生 子、卯、午、酉年八会试(“礼闱”或“春闱”) 京城贡院(礼部) 钦差大臣 举人 乡试次年春三月,殿试(廷试) 皇宫 (宫殿) 皇帝 贡士(贡生) 会试同年四月,中者上“金榜” 进士 月,中者上“桂榜” 中者上“杏榜” 举人 贡士(贡生) 生员(秀才) 案首(廪lǐn生) 增生 附生 解(xiè)元 2-10名为亚元 / 会元 / / 状元 榜眼 探花 另注:“殿试”分三甲录取:
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一“状元”、第二“榜眼”、第三“探花”); 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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