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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2021-01-01 来源:步旅网
合同编号: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 包 人:分 包 人:签订时间: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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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

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合同约定: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 4、承包方式: 5、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合同价格及纳税方式:

1、本分包工程的纳税方式为 ,税率为合同价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专用/普通)增值税发票。

2、本分包工程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合同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税金(大写) 元(小写:¥ 元)。 3、本分包工程合同价为(暂定价/固定总价)。

4、如有零星工程需委托乙方施工时,由双方在专项规定条款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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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文件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通用规定条款 3、专项规定条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质量保修书

附件2: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

附件3:分包人企业资信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本合同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六、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七、合同签订地点: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且账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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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规定条款

一、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实施的现行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适用于本工程的标准、规范:

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现行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关的规范、规程等。 三、分包管理:

本工程严禁分包,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或者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应妥善管理其劳务用工,处理好与物资供货商、服务商等的关系,不得出现其劳务人员及供货商、服务商直接向甲方索要费用等情况,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有关经济支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其他分包单位发生交叉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有义务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如恶意干扰、妨碍其他单位正常施工之情形,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质量管理与验收:

1、工程质量的要求及验收按所在地市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查、评估,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按照规范和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施工,确保质量目标实现。双方对质量标准另有要求的详见专项规定条款。

2、 甲方移交乙方工作面时,严格执行交接检制度,乙方应对上一工序进行必要的复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反馈甲方,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解决方案。上道工序未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乙方复查合格,如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检查和返工

A: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B: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和现场监理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验收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直至清退。由此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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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所需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当甲方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五、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

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协助乙方对进场职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将单位组织建制登记表、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人员劳动合同,交甲方项目部留存备案。施工过程中如需变动生产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安全员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因乙方人员名单不全、不实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五十人以上的队伍应健全相应的安全组织,生产班组应指定一名兼职安全人员。安全组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对劳务工人100%严格进行安全日常教育工作,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整改。 4、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到甲方项目部登记,并做好每天的工种安排、三级教育等相应手续。坚持每项工程按季节、按部位、按工程环节在每天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 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单位规定的制度和纪律,凡违反规定的,甲方项目部有权对肇事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罚直至驱逐出工地,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报请有关部门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禁止乙方招用童工、55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入场,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否则甲方有权责令辞退。 六、文明管理:

1、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

2、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现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标准、规范、条例。 3、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 4、施工区及生活区应保持公共设施的完好、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家属及小孩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管理必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5、项目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发整改通知单;乙方管理不善或整改不到位时甲方有权进行管制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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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出现不规范操作及使用引起质量问题、材料浪费时甲方有权进行管制并处罚。特殊情况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由双方在专项规定条款中另行约定。 七、进度管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项目部通知后应及时调配人员、机械进场,并从开工日起按双方签订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甲方如对工期要求有特殊约定的见专项规定条款。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额见专项规定条款约定,甲方有权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或未向乙方提供图纸; B:设计变更影响施工关键节点的工期;

C: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

D: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具体标准如下:里氏五级以上地震,震中距施工现场五公里以内;一天以上台风、暴雨;38℃以上高温天气;由政府规定的停工的各项条件);

4、乙方在首次出现第3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情况说明和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审查所有情况并就事件性质决定总的延长时间。 5、甲方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向乙方发布暂停工指示,乙方应按指示立即暂停施工。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应在暂停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或半成品。

6、乙方项目负责人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按手印后递交甲方。乙方代表及甲方认为之必要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无故缺席或迟到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100~500元的罚款。 八、甲供材料、机械及临设、水电管理:

甲方提供专项规定条款规定的材料、机械设备,除此以外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备。所有甲供材料执行限额领料退料、清点、核对、报账,具体损耗指标见专项规定条款。乙方有责任节约用料,如超过损耗的按原价105%赔偿或者遵从专项规定条款约定。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设施,在乙方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乙方自行修建临时设施,应征得甲方项目部同意并在乙方完工撤场前拆除或按专项规定条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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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处理。

除专项规定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用水电,生活用水、用电乙方应按实际使用量向甲方缴纳或由甲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九、设计变更管理:

本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等文件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做法等内容。确实需要变更的应由甲方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变更施工。变更后合同价款的调整具体见专项规定条款的相关约定。 十、计量支付与票据管理:

1、本工程计量方式按专项规定条款约定执行。 2、本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专项规定条款约定执行。

3、除专项规定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采用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账户信息,如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造成乙方无法收款或者其他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由每位施工作业者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每月工资必须由其本人领取,如本人不在,需到甲方项目部办理代领手续,代领人应提供委托人及代领人二者的身份证、照片、经委托人签字并盖手印后的委托代领书;工资发放必须每月按实编制工资表,经甲方项目部人员核实,工资表金额不得超过本月工程量付款批准额度,否则不予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发票应在开具后30日内交付甲方,否则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验票,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5、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查验乙方的增值税发票领购簿以证明发票真伪,乙方不得拒绝,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7、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必要时甲方可予以协助。 十一、保修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其所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保修管理。质量保修期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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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相关规定执行。发生维修事项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证金金额见专项规定条款。质保期满后,甲方扣除支出的维修费用(如有)后一次性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十二、工程保险: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工程保险,为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本单位所有人员缴纳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十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方式具体见专项规定条款。甲方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开具分包工程总结算后一次性退还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如下情形,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①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 ② 不按项目部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③ 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造成事故的; ④ 处理地方关系时,发生纠纷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⑤ 恶意罢工、上访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⑥ 违法经营,恶意欺瞒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⑦ 未经甲方允许二次分包或转包的。

⑧ 其他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及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因自身原因拖延工期超出专项规定条款限定天数及发生通用规定条款第十三条所列情形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若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当事人应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争议解决前,除非甲方要求停工,乙方应保持工程连续并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合同解除:

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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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超出专项规定条款限定天数以上的;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又拒绝修复的; (3)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4)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被甲方认为是严重违约行为的。 3、甲方主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

4、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责任,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双方按合同中结算条款的约定进行结算,因第二条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三部分 专项规定条款

一、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和要求: 2、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二、文明施工要求:

三、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约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四、工期及进度要求:

1、甲方对分包工程工期要求的特殊约定: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累计金额不得大于 元。 五、合同价款及相关约定:

1、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计价结算: A:单价合同,明细如下:

B:总价合同(固定价):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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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其他计价方式: 2、合同价格包含工作内容及风险范围:

3、工程量计算规则:

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约定:

4、变更计价原则:

(1)关于变更的确认原则: (2)关于变更价格调整的约定: 5、零星工程计价原则:

6、工程款计量方式:

7、工程款支付方式:

六、甲供材料、设备: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材料为: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机械设备为: 甲方关于甲供材料、设备使用的规定: 七、临时设施及水电使用:

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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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需自建的临时设施有:

3、合同当事人关于临时设施、水电使用的其他约定:

八、工程保险:

合同当事人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

九、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超出 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

第四部分 附件

一、质量保修书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 三、乙方资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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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硫,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保修范围为承包范围内的 工程。使用不当、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器、供热器;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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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成验收。 四、保修款支付:

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作为保修款,保修款在保修期满后的三个月内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不计利息)一次性付给乙方。

若发包人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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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书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现已由我公司承包,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给贵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我公司将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并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我公司将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三、我公司将按月以货币形式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手中或由贵公司直接支付农民工,并张榜公布工资表。

四、我公司已告知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内容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贵公司可以直接动用我公司履约保证金以及上账结算金额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我公司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受到农民工举报或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经查拖欠行为属实的;

(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三)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劳务承包人规避、逃匿,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四)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五)每月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中出现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公司将主动配合接受劳动保障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并接受不良行为评价。如对贵公司造成声誉、经济损失,我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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