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 唐都学刊 Sep. 2006 第22卷第5期 Tangdu Journal Vo1.22 No.5 【汉唐研究】 论《史 记》的“ 太史 公日’’和“互见法’’ 过常宝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875) 摘要:《史记》中颇有一些“太史公日”偏离了传记的主旨,显得言不由衷。“太史公日”承“君子日”而来,本应 发挥裁决史实的责任,但汉代史官丧失了神权,而司马迁从个体命运出发的史著也脱离了史官传统。这些冠冕堂 皇的“太史公日”不过显示了司马迁的职业意识和对史官传统的依恋之情。《史记》“互见法”深受古史“十功不能赎 一过”观念的影响。司马迁相信在其他传记中出现的过失记载,并不影响人们据本传而对人物所作出的评价。“互 见法”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求得人物在本传中道德和精神的明确单一,以便于评判,而这又与史官的撰述传统相联 系。“互见法”显示了司马迁为遵从古史体制而对自己情感的抑制,也反映了史传由记事转而为述人的某种限制。 关键词:《史记》;太史公日;互见法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300(2006)05—0001—07 《史记》是一部史著,因此,也就必然在多方面承 公。既而班固日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 继着前代史著的叙事笔法,尤其对《左传》等多有借 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 鉴,但《史记》叙事又有着多方面的发展,显示了时代 述,扬雄曰罄,刘日丙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 因素和个性气质的影响。在前人总结的林林总总的 其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史官所撰, 众多笔法中,“太史公日”和“互见法”最能见出司马 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揆。必取便 迁的用心,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两例笔法。本文对此 于时者,则总归论赞焉。 进行探讨,以期在真正理解这两例笔法的基础上,进 不过,“太史公日”和“君子日”还是有所区别的。《左 一步清理司马迁与史传传统的复杂关系。 传》等“君子日”一般是就一件特定的史实发表评论, 是就事论事。而《史记》的“太史公日”,尤其是文末 “太史公日”是《史记》进行评论的提示语。习惯 的赞,是对全文的一种总评,有着很强的提示性和概 上将位于篇前的“太史公日”称为序,位于篇中的称 括性。在内容方面,“太史公日”也不限于评论事实, 为论,位于篇末的称为赞。据张大可统计,《史记》中 而是有所扩展,如牛运震《史记评注》所说: 共有序23篇,论5篇,赞106篇。其中本纪中《武帝 太史公论赞,或隐括全篇,或偏举一 本纪》乃后补者袭用《封禅书》之赞,世家1篇无赞, 事,或考诸涉猎所亲见,或征诸典记所参 列传7篇无赞。【 ](P252’可见《史记》人物传记的文末 合,或于类传之中摘一人以例其余,或于正 大多都有“太史公日”。学者历来认为“太史公日”继 传之外摭轶事以补其漏,皆有深义远神,诚 承了《左传》的“君子日”的评论形式,并对此后的史 为千古绝笔。 传著述模式产生影响。如刘知几《史通・论赞》云: 由此可知,“太史公日”除了总体上的评论外,还交代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 撰述过程、佐证撰述事实、发表撰述感言等,体现出 之。二传云公羊子、毂梁子,《史记》云太史 十分明显的“撰述者”意识。可以说“太史公日”的文 收稿日期:2006—04—1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3Bzw020) 作者简介:过常宝(1964一),男,安徽含山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韩国高丽大学中文系教 授。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体特点更为明确。所以,“太史公日”虽然受到了前 代史书的“君子日”的影响,但将其确定为史传的文 体标志,则是司马迁的功劳。 关于“太史公日”研究,学术界有很多成果。这 些论著对“太史公日”的思想内容进行了总结,认为 它们反映了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 家之言”的历史观念,与整个《史记》并无差别。但颇 有一些“太史公日”和《史记》的主体部分不协调,显 得有些言不由衷。这一部分内容所占比例虽不多, 但它所显示出来的意义却值得我们注意。 《项羽本纪》可以说是《史记》中的重头文章,是 司马迁的得意之笔。文中所描写的项羽是一个叱咤 风云的英雄,但在文末的“太史公日”却这样评论道: 吾闻之周生日“舜目盖重瞳子”,又闻 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 也!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蜂起,相 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势起 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 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 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及羽背关怀楚,放 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 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 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 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 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这一段话前半褒扬项羽的功勋,而后半数落他放逐 义帝而不师古,因其不道而身死人手。《汉书・项籍 传》之“赞日”照录此段,历代学者亦皆将其看作是司 马迁对项羽的真实态度。以“放逐义帝”和“不师古” 作为项羽失败的原因,是一种较为幼稚的道德决定 论。且不说曾经说过“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的司 马迁是否相信,就是他指责“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也显得突兀而难以理解。这一句是项羽垓下被围时 的感慨:“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 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 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今日固决死,愿为诸 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 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此后在乌江边拒绝亭长东 渡时又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一共三次提及“天 亡我”。这一句话并非等闲,从人物塑造的角度来 说,它显示了项羽愿赌服输的英雄豪气,是人物性格 的点睛之笔。从思想内容上来说,它反映了司马迁 对道德史观的怀疑。明代钟惺说:“司马迁以项羽置 本纪,为《史记》人汉第一篇文字,俨然列汉帝之前而 无所忌,盖深惜羽之不成也。不以成败论英雄,是其 ・2 ・ 一生立言立意,所以掩其救李陵之失也。” ](心 -46) 所谓“深惜羽之不成”、“不以成败论英雄”,即说明司 马迁在“德”和“报”之间感到了困惑,因此只能将其 归因为“天亡我”,这其中自然有着无限的失望和怨 愤。因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实是司马迁 的逻辑,而不只是项羽的逻辑。此外,倘此话真出自 项羽之口,则在场者乃二十八骑,这些人中纵有未战 死者,岂能有文字流传下来,或为司马迁口述吗?因 此,这一段话也必然为司马迁虚构。那么,司马迁却 在“太史公日”中自斥为“岂不谬哉”,学者历来都将 其视为司马迁对项羽的公平评价,视为司马迁“不隐 恶”精神体现或是对正文的补充,这都是很令人费解 的。这样的例子还有《淮阴侯列传》的“太史公日”: 假令韩信学道谦让,不伐己功,不矜其 能,则庶几哉,于汉家勋可以比周、召、太公 之徒,后世血食矣。不务出此,而天下已 集,乃谋畔逆,夷灭宗族,不亦宜乎! 而传中正文写韩信谋反之事殊为可疑。针对韩信与 陈稀约定谋反的一席话,周寿昌评论日:“稀此时无 反意,信因其来辞,突教之反,不惧稀之言于上乎? 此等情事不合,所谓微辞也。”[ ](P42’)及陈稀反后太 后以同谋之罪逮杀韩信,《史记评林》卷92引茅坤的 话日:“此情似诬。稀,汉信幸臣也,偶过拜淮阴,淮 阴何以遽行谋反?及稀反后,亦无往来迹。且稀之 反,自周昌所言仓卒激之,安得与淮阴有夙谋?此皆 忌口慎阳侯辈谗之。不然,汉廷谋臣诈以此论杀之 耳。”大约汉以谋反罪诛韩信,司马迁未必相信,故文 中留有多处破绽,使人窥破韩信之冤。但“太史公 日”又何必对韩信谋反事言之凿凿呢? 读这样的“太史公日”总觉得司马迁在一番纵情 挥洒之后,忽然又正襟危坐,前后抵触,言不由衷,摆 出两副面孔来。除了上举的两人外,司马迁在叙述 和评论吕后、蒙恬、晁错、商鞅、王翦、李斯、酷吏等 时,都有此类情况。它们在整个《史记》中所占的比 例也许不高,但感觉上却很突出,是不应该被忽略 的。那么,司马迁为什么要在部分“太史公日”中显 示出另一副面孔呢?梁玉绳《史记志疑》卷32说: “信之死冤矣,……史公依汉庭狱案,叙入传中,而其 冤自见。一饭千金,弗忘漂母;解衣推食,宁负高皇; 不听涉、通于拥兵王齐之日,必不妄动;于淮阴家居 之时,不思结连布、越大国之王,必不轻约边远无能 之将。……是知高祖畏恶其能,非一朝夕,胎祸于蹑 足附耳,露疑于夺符袭军,故禽缚不已,族诛始快。” 是说司马迁以一种曲折的方式穿透“汉庭狱案”的虚 伪。清人李慈铭说:“‘天下已集,乃谋叛逆’,此史公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微文,谓淮阴之愚,必不至此也。” P43)是说司马迁 在“太史公日”中也是欲擒故纵,左右言他。他们的 意思都是说司马迁要顾忌“汉庭狱案”,所以不得不 说冠冕堂皇的话。也就是说,司马迁由于要顾及官 方的意志,在表面上和汉代的意识形态保持一致,才 以“太史公日”说些遮掩的话。这一解释有一定的道 理,但也不尽然。 如果说《项羽本纪》和《淮阴侯列传》中的“太史 公日”还自露破绽,让读者能看出司马迁的本意话, 那么,商鞅、李斯、晁错等法家人物列传中的“太史公 日”就不那么容易理解了。在《商君列传》中,司马迁 所塑造的商鞅是一个有智慧、锐意进取、识大体而果 敢的改革者形象,他在秦国所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方 案,皆卓有成效。司马迁赞誉说:“行之十年,秦民大 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 于私斗,乡邑大治。”又说:“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 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文中虽然也借赵良之口表 达了不同的政治主张,但其立足点是劝商鞅避害而 已。至于商鞅遭害,司马迁明言是公子虔之徒的诬 陷,态度是同情的。但文末之“太史公日”却说: 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 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 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印,不师 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 对商鞅进行了彻底的否定,前后差别实在太大,因此 有人视其为一种戏剧性特征。如李景星《史记评议》 日:“通篇以‘法’字为骨,开首提出‘好刑名之学’已 暗为下文诸‘法’字伏根。以下日‘鞅欲变法’,日‘不 法其故’,日‘非所论于法之外也’,日‘不用法而霸’, 日‘智者作法’,日‘卒定变法之令’,曰‘太子犯法’, 日‘将法太子’,而以‘为法之弊’终之。赞语又日‘刻 薄’,日‘少恩’,日‘受恶名’,活现出法家下场。令人 读之,如睹七十二地狱变相,如炎天之中陡变秋正; 那不惊心动魄!盖史公于鞅之为人,尽情贬抑,所以 导人于正;而于鞅所行之事极力摹写,又所以不没其 实,此本是特别文字,自当以特别之眼光读之。”说文 字特别,实际上是“太史公日”特别,而将商鞅分为 “为人”和“行事”两方面来看,则更是使人难以理解。 显然,司马迁的态度在“太史公日”中出现了偏差。 韩兆琦对此解释说:“作者出于个人的惨痛经历,对 于商鞅这个法家人物从态度上是反感的,这与他对 待吴起、晁错一样,是同一种性质的偏颇0”[ ](F248) 聂师石樵说:“这(太史公日)与《商君列传》中客观具 体的描写是完全相反的。这怎样解释呢?我们认 为,司马迁在政治思想上是反对法治的,他在很多篇 章中对法家人物都有不少批评。”[5](Pt96 他们的结 论虽然不同,但都认为司马迁的“太史公日”并非自 传记本身而论,而是有另外的依据。他们又都指出 了在其他法家身上也都有这样的“太史公日”发生, 其实我们读《李斯列传》、《晁错列传》也有同样的感 觉,可见二位所论不诬。相比较而言,我认为聂先生 的解释更有道理。如果司马迁是因为个人的下狱经 历而仇恨法家的话,大约不可能那样冷静地写商鞅、 李斯、晁错等,我们从他写酷吏中能看到这一点。司 马迁应该是出于政治理想或者社会普遍观念的考 虑,来写“太史公日”的。其实,无论是商鞅,还是李 斯、晁错,都是司马迁所心仪的能乘时而起立功名于 天下的人。如李长之所说:“但尤其为他所深深地礼 赞的,则是一种冲破规律,傲睨万物,而又遭遇不幸, 产生悲壮的戏剧性的结果的人物0”[ ](e9 因此,列 传中正文文字更能反映司马迁的真实思想。 还有一种情况与上相反,传主在司马迁看来是 所谓的恶人,但在“太史公日”中却为之回护,多赞美 之辞。如《吕太后本纪》,通篇所写尽是吕后如何残 害刘邦宠姬、诸太子、刘氏诸王,大肆培植吕氏势力, 以图谋刘氏天下的事。则吕后形象可谓极恶,连亲 生儿子也以为母亲行为“非人所为”。而“太史公 日”: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 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 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 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俨然圣主临朝,泽被天下。《史记评林》引赵恒的解 释说“功罪不相掩”,其实也难以说得通,如“惠帝垂 拱”就明显于事实不符。此外,如《酷吏列传》之“太 史公日”: 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 声。然郅都伉直,引是非,争天下大体。张 汤以知阴阳.人主与俱上下.时数辩当否, 国家赖其便。赵禹时据法守正。杜周从 谀.以少言为重。 这些似乎都有为说好而说好的成分。《史记评议・凡 例》从“补纪传之所不及”的角度,强调通过“太史公 日”的补正可以给人物以客观公允之评价。司马迁对 吕后、酷吏们的态度,已在正文中表达得十分鲜明。 而“太史公日”中的回护之辞,与其说是一种修正,还 不如说对某些读者、某些不同看法的一种妥协。 如何解释以上这些别具面目的“太史公日”呢? 总的看来,这一类型的“太史公日”主要在一些特殊 人物传记中出现,这些传记往往显示了司马迁独特 ・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的见解和情感,个性化特点比较明显,而“太史公日” 则向官方的、正统的、流俗的观点回归,显示出向主 流观念妥协的倾向。两者之间的距离一望可知,这 在本质上正同于汉代大赋创作中的曲终奏雅,是一 种故作姿态。它显示了文人在留恋性情时,却难以 割舍自己的主流文士的身份,难以放弃自己在意识 形态上的优势地位,于是便在性情的尽处坐而论道, 冠冕堂皇。“太史公日”承“君子日”而来,它继承了 “君子日”的理想,我们在“太史公日”中还能看到一 种道德权威的影子,因此,它以一种貌似公允而充满 教训意味的声调发言。但“君子日”裁决事实,针砭 时世,褒扬人物,毫厘不爽,虽隐其姓名,却充满了自 信。这是因为春秋史官还本有某种神秘的力量,是 有话语权力的人。而司马迁时代的社会主流意识形 态,已在公羊学者和朝廷的合谋中架构完成,所谓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固然是史官及儒家士人的理 想,而它一旦固定为一种官方意识形态,就意味着史 官和儒家士人那种崇高使命的结束,他们在文化创 造中的神圣地位也就由此而失落,成为一个无足轻 重的注释者和传播者。尤其像司马迁这样一个充满 个I生精神和激情的人,就不难触摸到官方意识形态 冰凉黑幕的本质。因此,司马迁转而关注个体的命 运,赞颂生命的激情,表达了个体生命对现实处境深 沉的抗议,这使得《史记》传记本身大大突破了正统 意识形态束缚,成为一种游离于主流思想之外的力 量。但这毕竟不是史官的传统,这些冠冕堂皇的“太 史公日”不过显示了司马迁对史官传统的依恋之情。 在其他的“太史公日”中,司马迁那种直截了当的裁 决也已大大减少了,而更多地谈到撰写过程,谈自己 的一些见闻,或者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学者认 为司马迁在形式上奠定了史传的论赞模式,并强调 “太史公日”自身的文学价值。但实际上,比起“君子 日”来,“太史公日”在裁决天下的自信心上已经明显 萎靡了。而这些,正显示了史官传统的沉沦。 所谓“互见法”是将同一传主的不同事迹分散在 其他篇章中来写,以本传为主,而散见于其他传记的 事迹则起着补充的作用,综合起来则可见完人。刘 知几《史通・二体》日:“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 离,前后屡出,于‘高纪’则云语在‘项传’,于‘项传’ 则云事具‘高纪’。”这是指出一人之事分系多篇这一 现象。而真正从叙事效果上揭示“互见法”的是北宋 时代的苏洵。他作《史论》文日: 迁之传廉颇也,议救阏与之失不载焉, 见之赵奢传;传郦食其也,谋挠楚权之缪不 ・4・ .载焉,见之留侯传;传周勃也,汗出洽背之 耻不载焉,见之王陵传;传董仲舒也,议和 亲之疏不载焉,见之匈奴传。夫颇、食其、 勃、仲舒皆功十而过一者也,苟列一以疵 十,后之庸人必日:“智如廉颇,辩如郦食 其,忠如周勃,贤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赎 一过。”则将苦其难而怠矣。是故本传晦 之,而他传发之,则其与善也,不亦隐而彰 乎! 苏洵认为,人难免“功十而过一者”,司马迁以本传记 载“功十”,而在他传中记载“过一”,目的是为了维护 传主的形象。此后论“互见法”的人渐多,并将其看 作是司马迁所独创的一种撰史方法。靳德峻《史记 释例》总括“互见法”说:“一事所系数人,一人有关数 事,若各为详载,则繁复不堪,详此略彼,详彼略此, 则互文相足尚焉。”当代学者对《史记》中的“互见法” 多有研究,并有所发展。如孙以昭将《史记》互见法 分为两大类:第一种是人物行事分见于其他传记中, 第二种是性质相同的人物两两相对比照写出。其中 第一种可分两类:其一,“先在有关传记中简要概括 提及某人某事的情况,而后再专篇叙述之”;其二, “在其本传内正面描述他们的功绩和作为,而在其他 有关篇目中则如实地写他们的缺失”。第二种“互见 法”也可分两类:其一,“在一篇传记中进行两两相对 的互见对照”;其二,“在两篇有关传记中进行两两相 对的互相对照”。[ ](PI2一 3)孙说的第一种第二类概 括了苏洵的说法,而其他则是自己的发明。赵生群 也将“互见法”分为两类:一是“五体互见”,是说因 《史记》有五体分工,为避免重复,故将人物行事分散 于各体中;二是“篇与篇互见”,书中有时有提示语, 如“其事在商君语中”,有时并无。[ ](P267-268’赵著甚 至根本不将苏洵的功过分见说当成一类。 当代学者对“互见法”的理解,主要是从史著结 构上的避免重复和使文章主题(或人物形象)鲜明这 两个方面进行的,强调的是文体或文学技巧的意义。 具有代表性观点的是刘松来的说法:一方面,“‘互见 法’实际是《史记》全书总体结构内在联系的纽带”, “是纪传体这样一种史学体裁得以成立的一个十分 重要的条件”;另一方面,作为纪传体的史传文学,有 历史和文学两方面的要求,“前者要求真实地记录传 主生平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美的,或是丑的,都不 应遗漏,只有这样,才可能称得上是实录。而后者则 要求作者在组织材料时,必须有所取舍,要做到典型 化,只有这样,才可能刻画出感人的艺术形象,以寄 托作者的思想感情,表现作者的美学观点。……司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马迁巧妙地运用了‘互见法’作为中介,从并(引者 注:当作‘而’)兼顾了两者。”[0]( 一0 )张大可认为: “(互见法)最基本的形式是本传着意刻画人物形象, 集中描写和叙述矛盾最尖锐、斗争最激烈的事件,突 出人物的主要精神面貌,而将人物的侧面载于他 传0”I】](P278’杨树增认为:“‘互见法’的使用,说明司 马迁已经具有了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自觉意识。在 《史记》中,单篇传记见人物的主要特征,整体传记才 见人物全貌,正述在本传,补充在他传,各传互为补 充相表里,各传互有联系。”[ 0](P192)由此,我们可以 看出,学者们关于“互见法”的研究已经大大超出了 苏洵的范围,并且已经基本不将功过互见看作是这 一写作方法的主要特征了。 不过,若将人物事迹散见于多篇传记就称为“互 见法”,则对苏洵所洞见的司马迁的独创意义有所轻 忽。因为被泛化了的“互见法”不过是一种选材或详 略得当的安排方法,而且,它真的就比其他结构方式 更好吗?据此总结出来的司马迁“不虚美、不隐恶” 精神也有些勉强。将“互见法”泛化也能推出它是由 文体本身自然形成的,并不具有特别的意义。如赵 生群就认为:“互见法的产生,是《史记》采取纪传志 表综合性述史体例的必然结果。《史记》以前的史 书,采取的都是相对单一的体例,而且都是以事件为 单元来展开叙述,作者用不着担心事件会重复出现, 也不会因体例问题而造成同一事件的割 裂0”【 ](P267)显然,这些看法已经远离了苏洵的题 目,而且逐渐会消解这一题目。 苏洵认为,《史记》之所以采取“互见法”是因为 “庸人”有所谓“十功不能赎一过”的观念,为了免受 这一观念的影响,司马迁必须保证本传中人物性格 的正面特征。我们相信,苏洵所谓“庸人”的观点,并 不是空穴来风,而是隐约地反映了存在于史传传统 中的某些观念。我们对此略作辨析。传统史著如 《春秋》等有“常事不书”的传统,往往载非礼事件,而 一旦载人,则在劫难逃。《左传・襄公二十年》记载宁 惠子因为史册记载了他参与驱逐国君的事而死不瞑 目,即说明了这一事实。传统史著以记事为目的,评 判往往是就事论事。虽然到《左传》有了明显的写人 的倾向,如学者经常提到的子产这个人物,形象就比 较完整。但即使是关于子产的记述,也是以记事为 主的。《左传》给予子产以高度的赞美,但在子产“作 丘赋”、“铸刑书”这两件事上,则表现出截然不同的 态度。昭公四年,子产“作丘赋”时,先有“国人谤之, 日:‘其父死与路,己为虿尾”’,后有浑罕评论日:“国 氏其先亡乎!君子作法于凉,其敝犹贪。作法于贪, 敝将若之何?”昭公六年,子产“铸刑书”时,则载有 叔向指责子产的信:“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 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公行。终子之 世,郑其败乎!”这些评论从家败国亡两个方面指责 子产的过错,是十分严厉的。由此可见《左传》在记 述人物时,并不会顾忌人物形象的统一性。从这一 事例中,我们也能看出“十功不能赎一过”这一严厉 的法则,不但体现了古代禁忌思维的特征,也是古史 的记事逻辑。 司马迁的“互见法”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对传 统观念的一种变通方法,但它同时也是一种方法论 上的冒险。《史记》的评判的对象,已经由事件转而 为人物。对于人传人物,司马迁在大多数情况下持 有认同的态度,这也就是苏洵文中暗示的《史记》彰 善隐恶之意。按照苏洵的理解,“互见法”的主要目 的是为了保证本传的彰善的主旨。显然,在司马迁 看来,本传对于人物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具有盖棺 论定的性质,所以,司马迁相信在其他传记中出现的 过失记载,并不影响人们据本传而对人物所作出的 评价。在本传之外的载录将不再与本人有关,而只 与该篇的传主有关,所以前者的过失只有认知价值 而没有评判价值。这一逻辑虽然有些幼稚,但它在 史传传统中又是不难理解的。其实,这一逻辑在司 马迁的时代也是行得通的,至少在司马迁本人看来 是这样。比如,关于刘邦的记述,《高祖本纪》所呈现 出的刘邦是一个典型的“大人长者”、“仁而爱人”的 政治家形象,但却在《项羽本纪》中记其“贪于财货, 好美姬”,记其逃跑时“推堕孝惠、鲁元车下”,记其欲 烹父分羹,在《楚元王世家》中记其报复嫂子,在《张 丞相列传》中记其骑周昌项,在《郦生列传》中记其解 儒冠溺溲,在《刘敬叔孙通列传》中记其与兄比家业 孰多,等等。这些都被看作是十分成功的“互见法”。 但是司马迁为什么要在这里使用“互见法”呢?不少 学者都以“不隐恶”来解释这一描写方法。但这“不 隐恶”显然是就全书而言的,若就《高祖本纪》而言, 则这一方法恰恰又是为了“隐讳”。q)应该说,理解 “互见法”应该从“晦之”开始。李笠日:“史公则以属 ① 杨树增在论《史记》“互见法”目的时说:“为了在人 物传记中集中表现一定主旨和人物的主要特征,又不违背历 史之真,司马迁就将与一定主旨、人物主要特征不统一、不和 谐的方面,分散于其他人物的传记之中,或为了达到一定的 隐讳目的,也用此法,将隐讳部分散于他传,这就是本传晦之 他传发之的‘互见法’。”他在提到关于刘邦记述的‘!互见法” 时也提到了司马迁的“顾忌”。见《史记艺术研究》第192— 193页,学苑出版社,2004年版。 ・5 ・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辞比事而互见焉。以避讳与嫉恶,不敢明言其非,不 学性理,犁然有当。《史记》写人物性格,无 复综如此者。l12](P275) 忍隐蔽其事,而互见焉。”(《史记订补・叙例》)但是这 “隐讳”,并不能真正遮人耳目,读者能从别传中看 一如此错综复杂的性格组合,既能使我们窥见项羽的 全人,领略这一丰满、完整的个性,也使我们服膺于 司马迁的妙手天然、巨笔如椽。钱钟书此论正是对 出,汉代皇帝和王公大臣自然也能看出,如孙绿江所 言:“况《项羽本纪》位于《高祖本纪》之前,未睹高祖 之丰采,先见沛公之卑劣,刘邦后裔连此也看不出来 么?”[¨1(e72)隐讳避祸在逻辑上是很幼稚的。那么, 司马迁又确实是在“隐讳”,他的“隐讳”并不是要避 祸,而只是一种叙事方法。这一点肯定也被当时人 《史记》互见法的推崇。但这是立足于全书而从“互 见”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是“研究”之结果,并非司马 迁的主观意图。司马迁的目的恰与此相反,他的“互 见法”是立足于本传而从舍弃的角度不得已而采取 所接受。当然,司马迁本人也许更愿意载录刘邦的 那些难登大雅之堂的事迹,但这种意愿显然是私下 的。为本朝开国之主列传,是一种冠冕堂皇的事业, 即便是从史家传统的角度来说,也应该如此。因此, 这里所谓的“互见法”恰好显示了司马迁对自己情感 的某种抑制,显示了他对史传体制的遵从。总之,这 种方法受到了传统史传法则的影响,但这却是史无 先例的,它反映了司马迁将史传由记事转而为述人 的某种限制和突破。 “互见法”的结果,大多数当代学者的理解是使 人物性格丰富多彩。钱钟书论《史记》中项羽性格 日: 按《高祖本纪》王陵日:“陛下慢而侮 人,项羽仁而爱人…一・妒贤疾能,有功者害 之,贤者疑之”;《陈相国世家》陈平日:“项 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 至于行功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淮阴 侯列传》韩信日:“请言项王之为人也,项王 喑恶叱咤,千人皆废,然不能任属贤将,此 特匹夫之勇耳。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 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 当封爵者,印玩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 之仁也。”《项羽本纪》历记羽拔襄城皆坑 之,坑秦卒二十余万人,引兵西屠咸阳。 《高祖本纪》:“怀王诸老将皆日:‘项羽为人 骠悍滑贼,诸所过无不残灭。”’《高祖本纪》 于刘邦隆准龙颜等形貌外,并言其心性: “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 《项羽本纪》仅日:“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 气过人”,至其性情气质,都未直叙,当从范 增等语中得之。“言语呕呕”与“喑恶叱 咤”、“恭敬慈爱”与“骠悍滑贼”、“爱人礼 士”与“妒贤嫉能”、“妇人之仁”与“屠坑残 灭”、“分食推饮”与“玩印不予”,皆若相反 相违,而既具在羽一人之身,有似两手分 书,一喉异曲,则又莫不同条共贯,科以心 ・6 ・ 的一种方法。他力图使一个复杂多样化的性格在本 传中呈现出单一、明确的特点,以便于评判,完成史 官的使命。有学者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并因此而对 司马迁表示不满,从而得出与钱钟书完全不同的看 法。如李祥年认为《史记》有三大局限,第一即“过分 强调了传记的伦理教化作用,因而削弱了人物传记 的形象塑造”。他说:“既然‘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 已被司马迁视为《春秋》的主要精神而加以接受,并 以之作为《史记》撰述的重要宗旨之一,则《史记》在 人物传记中进一步发扬先秦历史文学的那种鲜明的 伦理精神便成为一件必然的事情。……《史记》人物 传记的局限之一却正体现在这里。有时作者为了着 意挖掘历史人物身上所蕴藉的某个方面的伦理意 义,而使人物自身的形象淹没在空泛的说教之中。 ……人们经常津津乐道《史记》在人物传记方面所独 创的‘互见法’,认为这是司马迁在写作传记中的成 功的尝试,实际上这正是《史记》作者在人物本传中 有意识地强调传记人物某方面的伦理精神与意义, 而摈略去其他方面的性格表露的一个必然结 果0 99[i31(I958-59)从文学人物塑造的角度来要求司马 迁,虽然有些强人所难,但李著对事实的描述基本上 是准确的。所谓“互见法”的真正目的确实是为了求 得人物在本传中道德和精神的可判断性,而这又是 和史官的话语权力、文本传统相联系的,所以又不能 简单地将其指为一种缺陷或创作上的失败。若纯从 文学的角度来看,则上两种说法皆有道理,只是立足 于全书还是立足于本传的区别而已。 司马迁的《史记》同时完成了两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由录事而写人,一是由对人的道德判断而转为 对人的命运的关怀。而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意志、个 性、品质等,就成了司马迁所追寻的目标。司马迁个 人的遭遇,以及对历史自身的反省,使得他不得不认 同个体命运的悲剧性,而悲剧冲突的集中性、纯洁 性,使得司马迁往往倾向于对某种特殊意志、个性、 品质的认同,尤其是那些超出常人的意志、个性、品 质等,这就是所谓的“好奇”。如传李广则专以“数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奇”立论。牛运震《史记评注》云:“(《李将军列传》) 篇感慨悲愤,全在李广数奇不遇时一事。篇首‘而 一旨意,且亦异于众人之论,这就是立足于政治、道德 的结果。所以,我们认为,《史记》的“互见法”既反映 了传统的、体例的影响,也反映了司马迁精神方面的 追求,有着独特的史学和文学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大可.史记研究[M] 北京:华文出版社,2002. 文帝日:惜乎子不遇时’云云,已伏‘数奇’二字,便立 一篇之根。后叙广击吴楚,还,赏不行,此一数奇也; 马邑诱单于,汉军皆无功,又一数奇也;为虏生得当 斩,赎为庶人,又一数奇也;出定襄而广军无功,此又 一数奇也;出右北平而广军功自如,无赏,又一数奇 也;出东道而失道,后大将军,遂引刀自颈,乃以数奇 终焉。至‘初,广之从弟李蔡’云云,以客形为主;及 广与望气语,实叙不得封侯之故,皆着意抒发数奇本 末。‘上以为李广老,数奇’云云,则明点数奇眼目。 [2]韩兆琦.史记选注集评[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 社,1995. [3]韩兆琦.史记选注汇评[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0. 传末叙当户早死,李陵生降,日‘李氏陵迟衰微矣’, 又日‘李氏名败’云云,总为数奇不遇,余文低徊凄 感,此又一篇之主宰,而太史公操笔谋篇时,所为激 昂不平者也。”[14](P674)这一段大概能使我们于史书 [4]李慈铭.越缦堂读史札记全编[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 版社,2003. [5]聂石樵.司马迁论稿[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6]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M].北京:三联书店, 1984. 体例和史官褒贬传统之外,看出司马迁在面对着命 运时内心的纠缠和执著,而这也是他在本传中集中 写人物某一方面个性的原因。若从道德评判的角度 [7]孙以昭.司马迁的“互见法”及其渊源[J].安徽大学学 报,1995(6). [8]赵生群.《史记》文献学丛稿[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 社,2000. 来说,隐瞒传主的某方面道德因素肯定是有问题的; 但从命运冲突的角度来说,突出人物直面命运的那 部分个性特征,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十分必要 [9]刘松来.《史记》“互见法”初探[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1984(4). 的。可以说,“互见法”对于刻画悲剧性人物,往往起 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后人在对《史记》人物的理解时 常常出现混乱。如凌稚隆《史记评林》卷7云:“项王 非特暴虐,人心不归,亦从来无统一天下之志。迹其 既灭咸阳而都彭城,既复彭城而割荥阳,既割鸿沟而 [10]杨树增.史记艺术研究[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4. [11]孙绿江.从《史记》互见法看其历史价值观[J].河北学 刊,1987(3). [12]钱钟书.管锥编:第1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3]李祥年.汉魏六朝传记文学史稿[M].上海:复旦大学 出版社,1995. 思东归,殊欲按甲休兵,宛然图伯筹画耳。岂知高祖 规模宏远,天下不归于一不止哉?”不但未得司马迁 [14]杨燕起,陈可青,赖长扬.历代名家评《史记》[C].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王银娥] On“Tai Shi Gong says’’and“Cross—reference’’in Records of Historian GUo Chang—bao (College ofLiterature,BeOingNormal University,BeOing 100875) Abstract:Quite a lot of“Tai Shi Gong says”in Records of Historian depart from the gist of biography which usually records historical facts.The lower tx)sition of official historians in Han Dynasty and SI Ma—qian’S per— sonal destiny result in SI Ma—qian’8 breaking away from the traditions of official historians.‘‘Tai Shi Gong ays”isndicates SI Ma—qian’s professional awareness and regret at the loss of the tradition of official historians. “Cross—reference”(two contrasting things exist side by side)is another writing style of SI Ma—qian in Records of Historian which actually aims at the unity of morality and spirit of characters in the biography and in— dicates SI Ma—qian’S emotional restraint for the ake ofs traditional ancient history system. Key Words:Records of Historian;“Tai Shi Gong says”;“Cross—referenc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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