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政府税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部门从事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和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公司理财和税收筹划问题的基本能力。
(一)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财学、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公司理财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掌握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4.熟悉税务代理业务和税务稽查业务;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二)本专业毕业合格标准
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实践环节训练和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修满162.5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43学分、综合素质选修课程8学分、自然科学基础课程11学分、专业类基础课程27学分、专业类课程27.5学分、非限定性选修课程1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8学分。在毕业总学分中,完成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不低于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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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企业理财学、税收筹划、税务检查、税务管理、中国税制、资产评估学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验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综合强化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主要专业实验:会计实务实验、税收筹划实验。 五、学制、授予学位和相近专业 学制:四年。允许在校学习4-6年。
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相近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公共管理学。 附:财政学专业(理财与税收筹划)教学计划 附;财政学专业(理财与税收筹划)四年教学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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