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成都市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朝天项目部 (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永润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方将总承包的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路48号的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土建劳务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门急诊住院综合楼
2、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框剪,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建筑面积15540㎡。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3.1 承包范围:设计施工图内的全部土建工程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以及甲方、建设方分包项目的配合用架、堵孔洞、抹灰及补烂一次性用工等。
3.2 工作内容:
3.2.1 模板工程: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模板工程(包括砖胎模)。模板制、安、拆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以及全部主材(包括周材)和辅材等由乙方提供,仅止水对拉螺栓由甲方提供。
3.2.2 钢筋工程: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包括焊接、机械连接(连接套筒及攻丝由乙方负责,而且每台套丝机乙方配两名辅助用工)、植筋以及预埋铁件、铁马凳的制安。钢筋工程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以及全部辅材等由乙方提供,仅钢材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3.2.3 混凝土工程: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和养护。除商品砼、输送泵、输送管由甲方提供外,其它所有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以及全部辅
材等由乙方提供,包括泵、管的安、拆和清洗。部分需自拌的砼由乙方拌制。 3.2.4 砌体工程: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多孔砖、空心砖、标砖和砌块的砌筑以及预制构件的制作、安装。甲方提供砖(砌块)、水泥、砂、外加剂,其它所有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以及全部辅材等由乙方提供。
3.2.5 装饰工程:装饰工程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外,其它所需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以及全部辅材等由乙方提供。 抹灰: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室内、外墙面及天棚抹灰(清水模板砼面不抹灰,但必须打磨)。不包括保温层施工。
楼地面: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楼地面工程,包括贴地面砖石。
屋面:除柔性防水层、聚苯板保温层、嵌缝油膏以外的所有土建工作内容。 墙面砖: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内墙瓷砖和外墙面砖,不含外墙保温。 明沟及散水:设计施工图内的所有明沟及散水的全部土建工作内容,包括沟盖板的制作和安装,不包括油膏嵌缝。
3.2.6 土建范围的原材料(不含钢筋下车)及周转材料现场上下车、多次转运及堆码用工。
3.2.7 甲方或建设方分包项目(门窗、玻璃幕墙、轻钢玻璃雨棚、铝塑板、给排水、电气、防水、保温、消防、通风空调、栏杆、电梯、内外墙漆、以及其
1
它精装修等项目)的配合、预留孔洞和预埋件设置、吊管洞、堵管洞、抹面、补边、土建补烂、分包方需要搭设的脚手架。 3.2.8 安全施工
a. 洞口、临边防护:安装、维护、拆除、油漆等的人工、机械、材料。
b. 现场所有钢管安全防护棚搭设:包含搭设、维护、拆除、油漆等的人工、 机械、材料。
c. 安全标识、标牌、标语的悬挂用工(含机具)。
d. 跑梯搭拆,挡脚板制作、安装、油漆等的人工、机械、材料。 3.2.9 文明施工
现场设置不低于二人的专职保洁员负责施工现场、工地厕所以及现场办公区内外的清洁卫生;施工的楼梯间、楼面各层应随时保持干净。
因现场安全检查、质量检查、建设方检查、政府检查、现场开会等,需要临时突击现场打扫清洁卫生、腾场地和搬运材料等用工;现场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划标志线、油漆标志面用工。
3.2.10从开工到竣工,乙方委派不少于6名现场管理、施工、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现场质量、技术、安全、进度、文明施工以及协调管理,不得中途退场。
3.2.11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在未交付之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4、工程标准
4.1 质量标准:主体达优质结构工程,整体工程质量合格。
4.2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力争标化工地。 4.3 工期要求:360天。 5、合同价款
5.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清楚现场条件并已考虑工地周围环境、天气因素、交通道路、民工生活条件、现场地质资料、施工图纸、承包范围,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标准化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本工程执行按施工图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5.2 本工程劳务承包单价:按330元/平方米包干(建筑面积按2009清单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本单价已包含各种规费、税金等。 6、付款方式
6.1 进度款付款依据:按工程进度之节点工期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节点分为:地下室工程、主体1~4层、主体5~9层、主体10~14层、装饰14~10层、装饰9~5层、装饰4~地下1层等共七个节点。
6.2 计算方式:甲方按50万元/节点支付乙方劳务费。乙方每完成一个节点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部申报,经甲方项目部核定后支付劳务费。
6.3 付款方式:甲方核定节点工期后十日内,支付本次节点进度劳务费计伍拾万元整。土建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项目部初验合格后十日内,再支付劳务费伍拾万元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扣除总价款5%的保修金后付
2
清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退还保修金(无息)。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劳务发票。
6.4甲方每次支付节点劳务费后,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按实际到本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人及管理人员名单(以门卫考勤记录为准)发放全部工资,并将签字按手印的工资发放记录留存甲方一份备查。
7、经济签证
若因甲方原因发生零星用工,工日数量以现场签证为准。结算单价为:技工100元/工日,普工60元/ 工日。 8、双方职责
8.1. 甲方职责
8.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本工程的全套施工图壹套,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资料等各壹份。
8.1.2 甲方管理人员为乙方提供每层水平控制点一个,轴线控制线二条,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全过程。 8.1.3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
8.1.4 甲方负责本工程所有验收的组织、接洽及相关事项。
8.1.5 甲方负责本工程所需的钢材、商砼、水泥、砂、石子、外加剂、砖、砌块、地面砖、瓷砖、外墙面砖、花岗石、钢丝网或纤维网、止水对拉螺杆、止水钢板(或橡胶止水条、带)、施工临水临电(临水:水龙头外的软管乙方承担;临电:三级箱外的线、箱、行走灯等由乙方承担)等的供应,除此以外的所有机械、设备、工具用具、材料(包括周转材料、辅助材料)等均由乙方承担。
8.1.6.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警示牌、标语等。 8.2. 乙方职责
8.2.1 乙方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不少于六名),包括总负责人、分管工长、安全员(有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员及其联系方式。
8.2.2 乙方现场工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工人。应全部登记造册存档,并提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婚育证明等相关资料。
8.2.3 乙方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应主动配合甲方安全员对新进场的工人首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上岗;未经“三级”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
8.2.4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统一黄色安全帽,统一着工作装(服装由甲方提供),并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各种公共设施,损坏设施照价赔偿;严禁男女混住;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区域。
8.2.5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机操工、焊工、架工、塔机指挥等),一律按要求持证上岗(查证有效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应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存档,同时听从甲方安全员的安排指挥。塔机指挥必须是货物起、落点各一人。
8.2.6 乙方钢筋工长在下料之前,应充分考虑材料的节约,钢筋损耗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
3
8.2.7 乙方必须按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配备专职清洁人员负责现场、生活办公区环境卫生,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内的文明整洁。
8.2.8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现场办公区以及自己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自身材料和机具以及甲方办公设施、材料、设备及设施等的安全。
8.2.9 乙方应随时保证有足够的合格技术工人,以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并保证节假日、农忙季节以及业主方特殊要求情况下的施工人员数量。节假日、农忙季节以及业主方特殊要求情况下的施工人员数量没有满足甲方要求的,按每人每天100元处罚。
8.2.10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完成工程范围内的样品打样确认工作。承建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应及时主动修复并保证其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8.2.11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一切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文明生产、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等)的责任及连带第三方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8.2.12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指令,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在本工程中的一切施工行为,如违反国家、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2.13乙方的所有作业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因违反施工现场的相关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伤、残、亡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2.14因业主方不许在施工现场搭设民工生活区,只能在异地设置,生活区的安保及清洁卫生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上下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2.15乙方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2.16在甲方按合同支付进度款的前提下,乙方工人不论任何理由,均不得到甲方或业主方闹事,否则,按¥10000元/次处以乙方罚款,其罚款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8.2.17乙方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全时段留守施工现场,甲方将对乙方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考勤。若有事,乙方负责人应提前一天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否则,处以罚款¥1000元/人.次;乙方管理人员在工程未完工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离本工程施工现场,亦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否则将按¥5000元/人处以罚款。
8.2.18乙方负责的三级配电箱以外的电源线,动力必须为五芯绝缘胶管线,照明必须为三芯绝缘胶管线,不得有护套线及花线之内的电线在现场出现,否则,每发现一处,按1000元/次处以罚款。焊接机械设备必须带有二次空载保护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各种电线。
8.2.19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除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层高、轴线超出规范,罚款2000元/ 处(每层基准轴线和基准水平点由甲方提供);爆模1000元/处;≥200cm2蜂窝、麻面和露筋500元/处;≥5cm深的孔洞500元/处;其它有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浪费等行为,根据现场情况,视情节轻重处100-1000元/次的罚款。
8.2.20乙方施工现场工人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雨具及其他全部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4
8.2.21除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机械、设备配置外,因本工程高达60米,乙方必须至少设置一台施工电梯;为保证砼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必须至少设置一台砼布料机。
9、工程质量与检验
9.1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9.2 检查和返工
9.2.1乙方应按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施工,并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2.2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如乙方不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2.3工程质量如达不到验收标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整改或者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整改或重新施工的所有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材料损失费,甲方在进度款中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9.3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本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质检员应先进行认真自检后再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经甲方检查合格后,再由甲方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工程质量保修
10.1 保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乙方承担以下保修责任:
10.1.1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属乙方承包的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后,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核查情况,并立即予以维修。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向对方说明情况以及可行的修复时间,乙方应保证在双方协商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质量。
10.1.2凡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处理单位进行加固施工,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3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维修不及时或未达到质量要求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保修范围:本合同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即为乙方保修范围(甲方分包项目除外)。
10.3 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10.4 保修的履行方式
10.4.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以书面的形式留下乙方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若因乙方地址不详、电话变更、人员变换等导致甲方无法联系,甲方有权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
10.4.2乙方在保修施工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 保护业主财产安全;
b. 保证施工质量,完工后由业主评定保修质量;
c. 保修施工完工时,需做好卫生,请业主在《保修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5
11、违约责任及奖罚
11.1 本工程必须达到广元市文明工地标准,达到则奖励乙方两万元,否则,在乙方工程款中扣两万元作为违约金。
11.2 若乙方按照约定工期(包含节点工期和竣工工期)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一千元;每延误一天(甲方和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处乙方罚款两千元。
11.3 乙方施工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退场,否则,甲方只按完成量的50%支付工程款,其它50%作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
11.4、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监理、质监、安监等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加被罚金额20%~100%的处罚。 12、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广元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朝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解除
13.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3.2 若乙方不能保质按时完成其承包任务,甲方发出书面警告三日内仍无明显成效时,甲方可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应在书面通知发出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劳务费的结算若发生争议,将以不利于乙方的方式结算,且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工程款叁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14、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14.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乙方保修期到期,甲方退还保修金后,合同自动失效。
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14.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宏升建筑工程有限 乙方:四川永润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公司朝天项目部 (章) (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本工程施工工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
附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工程劳务承包分项计价表
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