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报考2015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从现在开始就要抓紧时间备考了,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掌握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科目知识点,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特此为大家带来(刑法学)之结果加重犯,以期各位考生对政法干警专业综合有一个更好的复习。
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其适例。
结果加重犯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首先,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少数情况是对基本犯罪持过失。其次,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没有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法定刑以及犯罪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结论。
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如果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例如,强奸妇女致其重伤的,由于刑法加重了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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