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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关于2014年毕业生选聘岗位的通知(下发)

2023-11-18 来源:步旅网
关于选聘2014年度大学毕业生到 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按照毕业生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14年度毕业生选聘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充实生产一线原则。2014年度大学毕业生,初始岗位只允许选聘在生产一线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

2、有利于人才成长原则。根据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改善人才队伍结构,遵循人才成长路径的内在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及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2014年度大学毕业生均需选聘到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培养、锻炼。

3、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原则。加强毕业生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监督与考核,对于初始选聘后,在工作过程中考核不胜任的毕业生,可以调整安置到生产操作等岗位,岗变薪变,易岗易薪。

二、工作程序

1、竞争答辩。因毕业生工作地点较分散,竞争答辩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各单位总工程师担任评审组组长,竞争答辩会要现场量化打分,排出名次,每名毕业生要撰写实习报告和一篇实习论文,并制做幻灯片,答辩毕业生所在基层单位需上报鉴定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附答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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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聘岗位。结合毕业生所学专业、个人意愿、岗位实习情况选聘岗位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易岗易薪。选聘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岗位管理要求,易岗易薪。

三、相关规定

1、有以下行为的毕业生,可以暂缓选聘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延长生产操作岗位工作时间:一是在实习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二是在实习期间,由于本人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三是毕业生竞争答辩不及格的(低于60分的)。本单位毕业生暂缓选聘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需呈报专题报告说明本单位毕业生实习培养主要工作措施、办法及原因,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说明原由、延长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时限,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同时,各单位应全力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分析毕业生思想领域存在的问题,贯彻好定期谈话制度。尤其是实习期间表现不佳,不遵守劳动纪律的毕业生,要深入挖掘毕业生思想根源,积极开展谈话进行引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帮扶,为他们个人成长成才创造机遇和平台,力争每名毕业生都能够在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

2、开展毕业生选聘到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过程中,考虑到个人成长及发展需要,选聘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所学专业与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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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的关系,应将职称评聘相关情况告知毕业生本人,本人对选聘岗位有疑义,或放弃职称初定的,应书面返馈意见,签字确认后存入本人档案。

四、时间安排

2015年8月17日前,各单位将毕业生工作总结、论文电子稿、选聘岗位名册电子稿、幻灯片、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管道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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