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有人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有人说“为富不仁”。你怎样看待这两种说法?
答:这两种说法都是特定环境、特定时代的说法,不同立场有不同的认识。我认为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是旧社会、封建时代对偏远地区农民的一种诬蔑和贬斥,穷山恶水指的是自然环境差,人可以在适应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可持续发展,完全可以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所以我们要大力发展经济,要开发西部,达到东西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我们说,贫穷确实是人类的一大顽疾,所谓“穷生斗,富生安”就是这个道理。贫穷可衍生许多的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 所谓“为富不仁”,主要是对地主、资产阶级剥削性、自私性、贪婪性的一种描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政府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这就不是为富不仁了。 (十四)好的制度能把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把好人变成坏人。对此,你的体会?
答:制度的好坏与人的善恶本没有根本的关系,但不排除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十五)江泽民总书记提出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请谈谈你的认识。
答:①从治理国家的角度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所以,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②江总书记曾强调,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十六) “法不责众”是执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令人头疼的问题。请你从哲学角度谈一谈看法。 答:①从哲学上讲,“法不责众”的“法”是广义的,既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也包括规章、组织纪律等。这里的“法”主要是指后者。②黑格尔说过,现实的东西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法不责众”现象的产生,是有其社会基础的。在我国,主要是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情况,特别是某些法规过于理想化,可操作性不强,造成了“法不责众”的现象。③领导者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针对上述实际问题,在群众中开展法制教育,并辅之以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消除“法不责众”的现象。
例如,北京市交管局在2004年针对两辆公共汽车进站,争抢停车位置而相撞的交通事故,出台了一个规定,所有公共汽车进站都必须按先后次序排列进站,此规定一出台,立即造成了天安门车站、西单车站、北太平庄车站、六里桥车站等车流量大的车站的拥堵,有时公共汽车排队进站达一公里多,所以,此规定不符合众多公交车的实际需要,此规定很快被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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