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栓抗拔承载力检验检测(原则)
1、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
①、必要的与工程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一般为设计图纸,工程概况,检测部位构件信息。
②、设计单位提供的书面(设计单位公章)抗拔承载力设计值;锚固材料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工艺说明及待检样品验收情况。
2、检测数量及位置的确定:
①、非破坏性检验可采用随机抽样办法取样 ;
②、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
3、委托单位现场处理措施:
①、抗拔承载力检验要求现场原位测试,在批量施工前应按工艺要求布置检验样品;
②、锚栓锚固面应平整坚固,有浮浆应清除,并保证每个待检样品锚栓有不小于300mm×300mm的面积以安装检验设备;
③、若受现场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进行原位检验的,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会同监督部门人员,确定可行的检验方案。
④、委托方提供现场必要的人员及现场条件配合,如脚手架、排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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