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13.10.30
• 【字 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 【施行日期】2013.10.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33号)及《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3〕62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至2012年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计清理出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个,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内地税公告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内蒙古自治区1 地税局 号 办法》的公告 2011年第2区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2011年9月30日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内地税公告内蒙古自治区2 地税局 号 行)》的公告
2012年第1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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