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原材料采购、使用乃至生产、销售环节的稳定运作,特制定如下原材料管理制度。
1.原材料的管理部门
原材料的出、入库及结存统一由仓库管理,现暂由采购部代管理。 2.原材料的采购程序
原材料的采购需由生产部提出申请,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出的申请,拟定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经总经办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其中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由总经办两人或以上的审批)。采购员应对二至三家供应商的原材料进行对比,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与价格的合理性。 3. 原材料的管理程序
3.1 原材料入库时,应放置在材料待检区,由仓管员及采购员共同依据采购订单对原材料进行核对,查看品名(中英文),数量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方可签收,并分类存放; 3.2原材料办理入库后,仓管员应将送货单交于采购,由采购附上采购订单、供应商报价单统一交于财务。如是月结的供应商,采购还应附上对账单。
3.3原材料出库应开具材料出库单,并由总经办审批,仓管方可发放;
3.4仓管员应建立原材料台账,并及时登账,记录每次原材料出、入库及结存情况。任何原材料出、入库均应列入原材料台帐,做到账物相符,不得虚报冒领;
3.5仓管员要严格执行收发管理制度,杜绝无单据交接货物(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提供凭证者,仓管员随后要负责跟踪并将手续补办完整),不得无手续出入库;
3.6除财务部因业务需要外,未经总经办批准同意,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查看仓库帐薄及相关数据;
3.7仓管应于每月月末对原材料进行盘点,财务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原材料进行抽盘。 3.8仓管员应于次月2日前将上一月的库存表交给财务部,不得拖延而影响财务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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