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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职责

2021-12-31 来源:步旅网


工区对施工单位主要监管职责

一、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条例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二、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以及落实情况。

三、施工单位职工安全培训情况。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五、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施工单位证件办理情况。

七、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及及时修订情况。

八、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施工单位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与交流情况。

十、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设施运行及检验情况。

十一、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

十二、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情况等。

主要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是根据季节特点以及行业特点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活动;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活动;三是严把企业准入门槛,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四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五是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六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监控;七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八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九是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暂扣或者扣押十是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举报制度;十一按照权限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十二组织开展安全创建活动等。

监管重点

一、路基施工方面

1、机械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规程的掌握、熟悉情况。

2、构造物施工人员个体防护情况,施工工序的掌握情况。

二、桥梁施工方面

1、现场施工人员个体防护情况,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情况。

2、施工人员专业技能和操作规程、施工工序的掌握、熟悉情况。

三、隧道方面

1、现场施工人员个体防护情况,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情况。

2、施工人员专业技能和操作规程、施工工序的掌握、熟悉情况。

3、隧道施工规范、安全步距、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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