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饮食安全培训记录
2020-10-01
来源:步旅网
培训 幼儿园食堂饮食安全培训记录 题目 时 间 20xx年xx月xx日 地 点 多功能教室 培 训 内 容 一、从业人员健康知识 1. 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 勤换工作服; 2.“四不”:不留长指甲、 不涂指甲油、 不戴戒指、 不吸烟 。 3. 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环境卫生 1、厨房内产生的废料、废弃物或餐具中残留的食品等各种垃圾应存放在带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 2、要有良好的排风装置并正常使用,防止墙壁、屋顶发霉、脱落、滴水造成食品污染。 3、每天供餐结束后应及时打扫地面、台面,不留死角。有条件的做到专人打扫。 三、采购要求 1、索取供货商及生产厂家食品卫生许可证、散装食品检验合格证明、肉类产品兽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豆制品送货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有关证明。 2、做好采购记录,以备一旦发生食源性疾患调查和索赔之需。 3、采购时还要做到定量采购:遵循用多少,采购多少的原则,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四、食品储存要求 1、存放食品的场所要通风防潮,食品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同一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2、登记的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感官形状和标签检查情况。 3、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地隔墙(至少15厘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同时要注意防鼠、防潮等。 五、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 1、切配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2、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分池清洗。 4、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烹调加工卫生要求 1、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4、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七、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 1、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低于25C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内进行,禁止在用餐场地、教室等场地分餐。 2、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八、留样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九、餐具、用具清洗、消毒 1、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 2、清洗餐具、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3、存放餐用具应使用密封的保洁柜,保洁柜用前应消毒。 4、已消毒的餐用具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开存放。 十、餐具、工用具保洁 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有明显标记。 2、保洁柜内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十一、应急措施 1、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