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关规定
各科室:
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关于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内容
新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聘任,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的技术职务或工勤人员取得新的技术等级,在原岗位职级不变动的情况下申请更高等级技术职务的聘任.
二、聘任原则
1、 员工在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限额内,有按照相应条件进行聘任和不聘任的权利。 在科室同意聘任岗位后经院长会议讨论同意,医院给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的聘任、高聘或低聘。
2、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人员申请聘任时,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情况(计分制)决定是否给予聘
任.
三、聘任范围及岗位设置
1、聘任范围:在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所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一致或相近人员。
2、岗位设置:医院根据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的岗位设置情况实行医院聘任.在岗位技能工资套改中,当聘用人员行政管理职务级别低于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时,以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套改岗位技能工资。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聘任条件,由个人对照标准写玉壶镇卫生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科室推荐。各部门经审查后结合工作需求,将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名单推荐到专业职称聘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考核评审。经专业职称聘任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合格,报医院领导审批后,可予以聘任。
4、聘任工作每一年进行两次(每年5月及12月)。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聘用时间按决定聘用日开始连续5年。
5、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达不到聘任条件的未聘任人员,保留其任职资格。
6、为保证聘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聘任前
公示制度.
五、医院聘任条件
所有聘任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经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评审或统考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工人技术等级;
3、根据科室岗位需要,能在相应岗位上真正发挥作用,具有全面履行本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工种岗位职责的能力,且科室有核定的编制岗位;
4、能有效完成个人年度业绩目标,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及专业技术等级要求,在任期内完成相应的考核评估;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申请聘任之前需取得社区岗位相应的规范性培训资格.
六、医院内部专业技术职称聘任量化计分考核标准 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两次,按照个人自评及医院内部专业技术职称聘任量化考核标准(见附表1)。
七、医院聘任规定
经考核小组综合考核计分评定后,分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以上)、不称职(70分以下)三个级别。
1、根据计分结果,如申请聘任相应岗位有编制,以计分结果高低逐一聘任。
2、决定不予聘任的规定:
①申请聘任相应岗位无编制;考核计分不称职(70分以下)者不予聘任。
②近两年中,任何一年事假全年累计一月以上,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不予聘任;
③申请聘任近三年年度需参加医疗下乡工作至少每年三次(包括下乡体检工作),不参加医疗下乡或拒绝完成上级或医院下达任务不得分并不予聘任;
④聘任近二年因私自收费处理者不予聘任;
⑤被县卫生局处理、通报批评的,年终考核不合格不予聘任;
⑥申请聘任前三年没完成参加培训每年8次者不予聘任。
八.成立考核小组
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小组: 组 长:院长
成 员:各分管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公共卫生科科长、办公室人事管理负责人.
考核的日常工作,以办公室人事管理为主。
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起执行,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内部专业技术职称聘任量化计分考核标准
姓名:
项 目 专业: 分值
职称聘任:
总分:
个人材料情况 科室核实 评审得分 评 分 标 准 考勤 10 近两年中,任何一年事假全年累计一月以上,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不能聘任。近两年出全勤,无病、事假(不含探亲、婚、丧、产假)10分 包括各科室岗位培训、社区岗位培训、急诊 岗位培训,没参加规定岗位培训不能聘任 聘任近三年年度需参加医疗下乡工作至少每年三次(中级每年4次),每次3分,完成6次以上计30分。不完成或不参加医疗下乡或 拒绝完成上级或医院下达任务不得分并不能聘任。 前置条件 岗位培训 10 医疗下乡 30 院内培训 20 聘任前三年年度需完成院内培训每次2分,每次讲课(包括社区健康讲座)每次5分。 一年没完成参加培训每年8次者不能聘任。 研究生10分,本科8分,大专6分,中专5 分记最高学历分值,需提供证件原件 聘任近二年年度考核为优秀20分,合格15分,因私自收费处理者不能聘任,投诉处理者不得分。 年终考核不合格不能聘任。 每满1年得0。5分,每年出勤不足半年不得 分。 岗位与专业技术不一致不得分 学历 10 年度考核 20 工作年限 岗位加分 不限 5 行政职务加分 5 院长、书记5分,副院长4分,现任科主任3分,副主任2分,因年龄关系卸任的以上相 应职务分别得4、3、2、1分。 参加市级比赛5分,县级比赛4,取得前三名 加倍。 业务类竞赛加分 10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姓 名 专业 参加工作 时间 在院工作 时间 毕业院校 性别 科室 出生年月 申请聘任岗位 工龄年数 在院年数 联系电话 申请 理由 科 室 推 荐 意 见 考核计分 结果 聘任考核小组意见 医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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