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管理工作和科研、教学、医疗业务人才的培养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院医疗业务、教学、科研、医疗业务人才培养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经院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进行总结,促进全院医、教、研水平提高。
三、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主持重大的院内外抢救及会诊。
四、督促检查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常规的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对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以及特殊的死亡病历及时组织调查、讨论、做出结论并向院领导提交处理意见。
五、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考核细则的制定(或修订),并具体实施医疗质量考核工作。
六、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七、督促检查全院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使用管理工作,保证业务科室所需物品的及时供应。
八、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学术委员会、继续教育委
员会等的日常事务工作。
九、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下级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
十、组织医疗、护理、管理及相关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可行性论证、成果鉴定、科研经费分配、科研成果利用以及成果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医院学术论文的审核审批,以及论文发表后的登记、建档、奖励等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业务人员的在职培训,外出进修学习等工作,并搞好考核鉴定和学分登记工作;对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学术培训、学术交流活动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意见。负责组织全院性的业务学术讲座活动,结合业务需要做好选题策划、主讲人选拨、课件审核以及会务组织等工作。
十二、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审核。
十四、负责实习、进修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实习、进修计划,并认真完成鉴定工作。
十六、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的学术会议(含医疗、护理和管理及相关内容),负责编印医院科技资料汇编。
十七、配合人事科和护理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考核、职称评聘工作。
十八、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其它医疗业务工作和科研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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