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经研究,规划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地区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根据《沪东社区Y0008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原则同意博兴路(浦东大道-长岛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工程实施范围为西起浦东大道,东至长岛路,道路长约0.36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32米. 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以及管线搬迁和前期征收补偿工作。
四、 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沪东医疗中心建设情况等相关资料.
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处理好与现状、在建道路的衔接。
在排水系统规划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 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 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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