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人事调动,完善内部人员配置,给员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能上能下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集团行政部、储运部员工。 第三条 调动类别
公司员工岗位调动分为晋升、降职、调岗、借调和轮岗。 第四条 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二章 调动程序
第五条 晋升
1.定义:指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考评、工作业绩,考察其能力、知识和品格,当达到晋升标准时,调升其岗位或调升其薪酬级别。
2.晋升的具体条件
(1)连续三个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可进入晋升程序; (2)年度绩效考评105分以上,审议通过后可晋升; (3)个人成绩特别突出,工作能力较强者,可予以晋升; (4)有其它突出贡献,公司高层研究决定给予晋升者; (5)半年之内无被公司行政处罚记录;
(6)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含试用期),部门主管级或以上,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含试用期)可以申请晋升。
3.晋升程序管理
(1)年度绩效考评之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绩效考评结果决定该员工是否可以晋升,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晋升申请。晋升的人数比例不能超出部门年度人员编制范围。
(2)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晋升原因,并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员工晋升的职位、薪资给出建设性意见。
(3)用人部门与晋升员工面谈,确定晋升的职位、薪资,并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4)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将晋升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晋升公告发布当天内,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晋升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6)晋升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 降职
1.定义:员工因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风差,或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担任现职工作的,或因不服从工作安排、组织结构精简的调岗者,可予以降职。
2.降职的具体条件
(1)连续三个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在60-70分之间,进入降职程序; (2)年度绩效考评在60-69分之间,进入降职程序;
(3)因不能担任现职工作,经多次培训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4)多次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经公司高层研究决定给予降职者; (5)由于组织结构调整或组织结构精简,从而进行的人员分流调岗。 3.降职程序管理
(1)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员工调职,并出具降职的依据和相关证明。
(2)人力资源部审核用人部门提供的员工降职的依据和相关证明,确认符合降职条件后,通知用人部门约见员工谈话,并根据公司规定对员工降职后的职位、薪资给出建设性意见。
(3)用人部门与降职员工面谈后,确定降职后的职位、薪资,并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4)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与降职员工进行谈话,就相关事宜给予告知,并进行工作勉励。
(5)降职员工在收到人力资源部开出的《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6)降职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7)如果被降职的员工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离开新职位或消极怠工,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调岗
1.定义: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或因机构调整和业务需要,可安排员工调岗。调岗可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也可由员工本人提出。
2.调岗程序管理
(1)公司相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按流程报总经理审批。
(2)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在取得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调岗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4)调岗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认的依据。 第八条 借调
1.定义: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集团内的其他单位或公司其他部门工作。
2.借调程序管理
(1)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2)由提出借调申请的部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按流程报总经理审批。
(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借调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向开具《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4)借调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认的依据。 第九条 轮岗
1.定义:为完善公司内部劳动力市场,使员工的能力得到更好地发挥,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申请,在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同一级别的岗位上调动。
2.轮岗程序管理
(1)本部门内轮岗,用人部门需与调岗员工协商取得一致,填写《员工调动表》,按审批流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跨部门轮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由提出轮岗申请的部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按流程报总经理审批。
(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轮岗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向
开具《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4)轮岗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认的依据。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负责修订。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二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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