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分区
1 2 3 4 5 6 7 8 9 10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牧业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禁止建设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注:
1、本轮调整完善划定允许建设区:
一是面积按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控制。
二是允许建设区不要划成星星点点、零零碎碎,可以将农村居民点放在允许建设区外,区内可以有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地块。
三是自贸区、自主创新区以及各类园区应全部划入允许建设区。 2、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不得超过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面积的20%。
限制/有条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