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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派出所受理处置各类纠纷情况分析及对策研究

2022-12-04 来源:步旅网
基层派出所受理处置各类纠纷情况分析及对策研究

调解各类纠纷是派出所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治安管理的一项既基本又重要的工作。调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如果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彻底,还会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引发信访问题或导致案件转型。目前,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花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调解各类纠纷,甚至被日益增多的各类纠纷所困扰,很难抽出时间、定下心来扎根社区工作,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社区其他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三基”工程建设的思路和要求,笔者就全局受理处置的纠纷情况进行了专门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一、目前派出所受理各类纠纷的基本情况至是矛盾双方将矛头都转向了办案民警,影响了警民关系。二是政府部门不满意。由于个别疑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致使群众反复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造成政府部门对派出所调解工作不满意。三是民警不满意。由于警力不足,派出所民警超负荷运作,已不堪重负,加上纠纷增多,当事人的不理解、不尊重,甚至有时把矛头指向调解民警,调解民警经常存有“费时费力不讨好”的心理,部分民警对调解工作的畏难怵头情绪很大。四、基层派出所做好纠纷调处工作的对策探讨当前派出所受理的各类纠纷量多复杂,成因各异,调处难度大,呈现出了产生原因复杂性、涉及部门政策多样性、调解处理艰巨性等特点。为此,我们要紧紧抓住“三基”工程建设这个契机,在苦练基本功、提高民警的调解水平和调

解成功率上2191.cn文秘资源下功夫,同时按照系统论的要求,多措并举,使调解工作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一要切实增强对做好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纠纷调处工作在整个公安工作中是一个“子项目”,把这项工作做好了,不但能够体现基层公安机关为群众排忧解难、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同时也能够使派出所的领导和民警在一个地区树立起较高的威信;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不仅会影响到全局的工作,而且也会损坏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因此要树立大局意识,不能因为调解工作面对的是一些民间小事,就认为它无关大局,疏于调解。要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针对纠纷产生、演变、发展的规律,研究防止纠纷激化的方法措施、化解矛盾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使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要加强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当前派出所工作纷繁复杂,尤其是农村派出所,辖区人口居住分散,辐射面大,而且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相对较低。一些群众遇有利益争执只知道找地方“说理”,不知道谦让,而且受“死要面子不吃亏”思想观念影响,导致了农村地区的纠纷多、处置难。现行的社区民警“一揽子”工作的模式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建议以做强派出所为切入点,在派出所内设立专门纠纷调处机构,使社区民警从纷繁复杂的民调工作中脱离出来,更好地扎根社区,专司其他基础工作。三要加强纠纷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调处各类纠纷是一项集责任心、执法水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于一身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方面知识和能

力,包括政治、法律、政策、心理、人文等知识和做群众工作等能力。有的民警会侦查破案,但做起调解工作却不一定得心应手,成功调处一起纠纷的难度往往比侦破一起刑事案件的难度还要大。因此能否成功调处纠纷、保持较高的成功率,标志着这个单位领导和民警综合素质能力的高低。派出所全体民警包括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学习,特别要认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到干练合一,熟练掌握纠纷调处工作业务知识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技巧,同时加强相关学科和边缘知识的学习。现实工作实践中,尽可能地采取典型案例剖析等方法,组织民警尤其青年民警,探索纠纷发生发展规律,培训调解技巧,提高调解能力,并且要明确派出所长是纠纷调解的第一责任人,所领导要定期听汇报,重大复杂纠纷要亲自主持。对纠纷案件必须要有证据意识,社区民警只有首先占有证据,才能有理有据,说服当事人。对一些调解不成、派出所又不能依法处理的,要按时限和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走诉讼程序解决。对纠纷调解也要有相应的制约机制,不能随心所欲。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疑难纠纷要征得共同上一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调处,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受理的一些不属于公安部门管辖的矛盾纠纷,要在控制事态的基础上快速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四要积极推进纠纷调处工作的综合治理。要采取以防为主的办法,通过法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效途径,营造遵纪守法、邻里团结、互相尊重、平等待人、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尽量防止矛盾摩擦,减少纠纷,遏制不安定因素滋生。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

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对各类纠纷要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及时。要切实加强村街和单位内部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纠纷调处能力,形成“家庭矛盾不出门,邻里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事态控制得住”的有利局面,缓解派出所调解工作压力,提高派出所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试行派出所与乡镇综治、民政部门调处纠纷联署办公制度,对派出所受理的一些性质单一的纠纷可转交乡镇有关部门直接调解;从这些职能部门选派抽调一些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或是从社会吸收一些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如政法部门的离、退休人员),充实到派出所纠纷调处机构当中,协助派出所调处一些复杂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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