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第四届中小学师生运动会暨文体活动展示
安全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安全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处置及时。运动会安全工作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青云学府负责运动会校园和场地安全,青云学府、青云双语、东埠北校区、实小北校区各自负责本校在看台上的学生观众的安全,各代表队负责本队食宿、交通、活动和比赛时的安全,运动会裁判长、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负责本裁判区域内运动员、观众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运动会期间发生比赛安全、踩踏、建筑物垮塌、火灾、食宿、治安、交通、天气突变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安丘市第四届中小学师生运动会暨文体活动展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振允
副组长: 任瑞波 曹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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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刘德宝 李文君 许海涛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
总指挥:曹瑞丰
成员:刘德宝 李文君 许海涛 李风云 宇建军 倪志强 各单位领队、各赛点裁判长、青云学府卫生人员。
三、事故预防
(一)比赛安全
1、各单位要在赛前开展安全教育,组织运动员和参加文体表演以及当观众的学生认真学习并熟悉安全预案,学习并掌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预防和自救知识以及运动安全自我防护知识,并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教育看台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不乱扔垃圾,不随便说话,不乱走动。赛前,各代表领队要带领运动员熟悉场地。
2、所有人员入场后不许私自离开运动场或进入比赛场地围观。严禁运动员将其他无关人员带入体育场或在体育场周围聚集。
3、运动员在检录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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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带队教师应密切关注本校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立即停止比赛。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必须通过领队或教练员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未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在指定位置观看,未经领队、教练员或带队教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各代表队领队要随时清点本队人数。
7、应急救援组人员在运动会期间必须始终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8、负责带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9、大会退场时,所有人员须服从大会指挥按秩序退场。
(二)食宿安全
1、各单位要对本校参赛运动员进行必要的食宿安全知识教育,教育运动员晚上不要私自外出。要选择安全有资质的宾馆和酒店食宿,并与运动员同吃同住,在食宿时,要认真清点本校参赛运动员人数。
2、教育局要认真检查运动员的住宿和饮食情况,确保运动会期间的食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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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
1、各单位运送运动员要乘坐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有营运资格的客运车辆。
2、各单位要提前搞好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好路途中的秩序,保证路途安全。
3、各单位领队在乘车前及下车后,要认真清点本校参赛运动员人数。同时,要将本校参赛运动员安全送达比赛场地。
(四)安全保卫
1、比赛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工作区域、比赛区域或观众区域,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得在上述区域外活动。
2、各代表队领队应密切关注本校及全队运动员的动向。
(五)用火安全
所有运动员不得玩火。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应急预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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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事发现场负责人(责任人或当事人)向总指挥报告并得到总指挥确认后,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直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然后报告总指挥。
(二)报告及程序
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负责人(责任人或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指挥根据情况指挥救援并逐级向相应单位、部门报告。
2、向总指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抢救及程序
1、抢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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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同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总指挥。
(2)总指挥接报后,授权宣传报道组通过宣传系统发布紧急集合、疏散信号。
(3)应急救援组人员全部就位,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原则现场组织抢救、疏散。
(4)根据情况,及时向110、119、120、报警、求援。
2、应急救援处置
(1)运动伤害事故: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进行处置,并报告总指挥;如处置困难,立即报告救援小组送人民医院医治;如果特别严重,先拨打120请求支援,后报告总指挥。
(2)治安突发事故:在能力范围内立即制止并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报告总指挥;如处置困难,立即报告拨打110请求支援,再报告总指挥。
(3)交通事故:立即组织逃生、清点人数,并报告总指挥;如处置困难,立即拨打110请求支援,再报告总指挥。
(4)火灾: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报告总指挥,在安全地带清点人数,协助应急救援小组救援;如特别严重,应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稳定现场人员情绪,然后报告总指挥。
(5)踩踏事故:迅速恢复秩序,立即救助受害者,报告总指挥;如果特别严重,应在迅速恢复秩序后,立即救助受害者并拨打120请求支援,最后报告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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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物垮塌事故:稳定现场人员情绪,报告总指挥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清点人数;如处置困难,立即稳定现场人员情绪,报告总指挥,保存体力,等候救援。
(7)饮食卫生事故:立即通知现场医生进行处置,并报告总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组初步调查食源和原因,封锁并保护好相关食品制作、出售场所等现场,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如果特别严重,先拨打120请求支援,后报告总指挥,总指挥向相关部门报告。
(8)不可预知的其它紧急情况(天气突变、恐怖活动):现场带队教师应立即稳定情绪,建立秩序,指挥学生按照指定路线有序进行紧急集结,并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如果没有危险应原地不动,听候安排)。同时,以最快速度将事故信息报告总指挥。
对没有及时撤离的人员,要向救援人员指明具体位置和所处状况,以便及时、正确营救。
3、疏散管理
(1)疏散命令:由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紧急状态下,现场负责人可在上报总指挥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2)疏散路线:现场带队教师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预定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按就近撤离的原则,选择距离最短的通道撤离;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疏散顺序:先以事故发生现场为中心,由内向外的顺序疏散学生(靠近出口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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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疏散的区域内的学生可先安排疏散);然后按照先低年级,后高年级,最后成年人的顺序疏散。
(4)疏散引导:应急救援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疏散时的任务是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教育学生不得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5)撤离方向: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时,位于现场上风向的学生应逆风撤离;位于下风向的学生,最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快跑绕到上风向。
(6)集合地点:集合地点应选择非事故威胁区域,总指挥或现场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发出指令。
(8)人员清点:救援人员应当在集合地点组织各队领队、教练和现场裁判、工作人员对疏散的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同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4、疏散注意事项
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四)应急预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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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布终止:由总指挥视情况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预案的终止。
2、撤除警戒:应急预案终止后,由应急总指挥决定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
3、事故调查:应急预案终止后,事故调查处理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总指挥、教育局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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