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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隐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2023-05-31 来源:步旅网
XXXXXXXX公路工程项目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X公路工程项目隐蔽工程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隐蔽工程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用于对隐蔽工程的管理,项目管理处、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高度重视隐蔽工程的管理,认真落实和执行本办法中的规定。

第三条 隐蔽工程管理原则与要求

(一)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二)对隐蔽工程采取完成验收前不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三)对隐蔽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的原则。

(四)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验收采取验收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影像资料分类妥善保管的原则.

(五)隐蔽工程管理与计量支付挂钩,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作为计量支付依据,总监办和管理处计量管理人员应对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进行核查后方可签署计量报表.

第二章 隐蔽工程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隐蔽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为加强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建立以项目管理处处长为组长、项目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组成的隐蔽工程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处工程科负责指导与监督,总监办负责具体检查管理,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隐蔽工程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各参建单位职责

(一)项目管理处职责:不断建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隐蔽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管理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和隐蔽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

(二)项目总监办职责:

1。项目总监办采取旁站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2.项目总监办应严格控制原材料及辅料材料进场关,不合格材料不得在本项目上使用,有效把控材料源头关。

3.项目总监办应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对隐蔽工程质量的要求,严格执行控制程序。

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工序检查验收程序,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和控制,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

(三)中心试验室职责:应加强各类原材料及辅料材料进场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总监办和管理处,杜绝不合格材料在本项目上使用,积极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管控相关工作。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管理处下发的隐蔽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主动接受项目管理处和总监办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制定适合本项目的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隐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的隐蔽工程管理.

3.施工单位应组织对关键岗位盯控的技术员进行交底、培训,使其明确盯控要点,切实起到盯控作业。

4。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和计量的管理工作,保证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和检测.

5.施工单位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隐蔽工程的自检流程和隐蔽工程详细清单,并报总监办备案。

6。施工单位应保证各种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组织技术、质量档案的整理工作。

7.施工单位负责配合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及验收工作,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8.施工单位应持续开展标准化施工活动,以达到“工序

科学、工艺规范、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施工文明、管理有效”的目的,力求消除质量通病,杜绝实体工程质量隐患,提高工程质量。

第三章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 第六条 路基工程

(一)软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二)土工格栅:检查土工格栅、土工布的原材料情况、铺设时的搭接卷边情况,铺设长度、宽度,锚固长度。

(三)换填处理:检查标高,测定地基承载力,确定软基深度、碎石换填厚度。

(四)涵洞墙背回填:检查填料,检查墙背回填的基底宽度,检查压实度.

(五)挡土墙墙背回填:检查填料,测定地基承载力,检查墙背回填的基底宽度,检查压实度。

第七条 路面工程

(一)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验收内容:压实度、厚度、宽度、平整度、无侧限抗压强度.

(二)沥青下面层验收内容:厚度、宽度、压实度、平整度。

(三)粘层油、防水层、透层和碎石封层验收内容:撒布量、防水层粘结力等.

第八条 桥涵工程

(一)桩基工程

1.钢筋:钢筋焊接情况,搭接情况,钢筋笼的长度、直径、主筋根数,箍筋间距,保护层厚度等.

2。桩孔:在终孔时,检查孔径、孔位、孔深;在灌注混凝土前检查沉淀层厚度,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灌注过程中检查混凝土工作性,检查超灌高度,埋管深度等。

(二)桥梁承台、扩大基础工程:检查钢筋原材料及焊接,钢筋型号、数量及间距,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等.

(三)桥梁梁板预制

1。预制箱梁:检查预应力钢绞线的原材料,张拉应力,锚固情况,压浆情况,钢筋原材料、型号、位置、接头方式、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等。

2.预制空心板梁:检查预应力钢绞线的原材料,张拉应力,锚固情况,钢筋原材料、型号、位置、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等。

(四)涵洞、通道工程:检查涵洞、通道地基承载力;涵洞基础地基处理情况;台身及八字墙基础混凝土原材料、强度;基础钢筋原材料、型号、位置、接头方式、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砼基础尺寸(厚度、长度、宽度).

第九条 隧道工程

(一)管棚检查验收内容:角度、长度、孔深、孔位、浆液质量、注浆压力。

(二)洞身开挖检查验收内容:拱部起挖控制、边墙宽度、边墙、仰拱、隧道底超挖控制等。

(三)超前导管或超前钢管检查验收内容:锚杆根数,钻杆拔力,孔位,钻孔深度,孔径;浆液质量、注浆压力;角度.

(四)锚杆支护检查验收内容:锚杆数量、锚杆拔力、锚杆长度、孔位、孔径、钻孔深度、锚杆垫板等;锚杆的材质、类型、质量、规格、数量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五)钢筋网支护检查验收内容:网格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与受喷岩面的间隙,网的长、宽,绑扎搭接长度.

(六)钢支撑支护检查验收及内容:间距、垂直度、节段连接、焊缝(宽度、厚度、长度)、纵向钢筋连接、加强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周边轮廓误差。

(七)喷射支护检查验收及内容:喷射砼前受喷面必须清洁,喷射砼应与围岩紧密粘接,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不能有空洞,经检查当有一处空洞时应返工重做。喷层内不容许添加片石或其他杂物,喷射砼严禁挂模喷射。

(八)防水层检查验收内容:防水卷材搭接宽度、焊缝宽度、固定点间距、搭接质量等。

(九)衬砌钢筋检查验收内容:钢筋间距、绑扎(焊接)长度.

(十)混凝土衬砌检查验收内容:混凝土强度、衬砌厚度、墙面平整度.

第四章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及程序

第十条 一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报验前应确定隐蔽工程已完工,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施工图纸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总监办申请报验。

(二)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未得到项目管理处或总监办分部认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而隐蔽工程一旦经过项目管理处或总监办签认后,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三)隐蔽工程未全部完成,主要技术记录不完善或失真时,不得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四)施工单位未提出检查验收申请,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处理的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项目管理处或总监办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一般的隐蔽工程由总监办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的关键性隐蔽工程由项目管理处工程部组织验收.由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通知项目管理处参总工程师参与验收。

(一)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

附上相应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

(二)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人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三)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项目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指令”,指令施工单位整改,经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未经复查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

第十二条 监理方事先接到项目部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申请,但未派出相关人员到场验收且口头上允许隐蔽的,项目部可自行隐蔽,但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现场自检的影像资料.事后项目管理处、总监办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隐蔽检查的,项目部必须按要求重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如果检查结果有问题,重新隐蔽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项目部未提出检查验收申请,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处理的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项目管理处、总监办有权要求项目部作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 施工影像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 本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凡在附表中明确的或其他有必要的项目,应按本制度要求,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直观的记录施工现场的真实情况,通过真实、完整、连续的影像资料,反映工程建设的真实过程。

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影像资料,按照分项、分部工程及拍摄时间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以周为时间单位及时汇总、更新档案,电子存档和纸质存档需同步进行。所有影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拍摄时需有总监办相关人员在场,其中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需有总监理工程师和管理处质检人员在场.

第十六条 拍摄影像资料时,现场需备有约A3纸尺寸大小的白板,白板上标明拍摄部位、拍摄时间、里程桩号及施工单位在场责任人名字等信息,拍摄时施工单位在场责任人手持填写好的白板位于照片的一角。成像照片或视频应能清晰显示现场情况和清晰识别出白板上的信息。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影像器材专门用于隐蔽工程施工现场拍摄,所拍摄的照片有效像素不低于1000万,动态视频输出图片尺寸不低于1080P。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和隐蔽工程清单,每

个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或者工序至少拍摄2张照片(如果2张照片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质量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照片的数量),照片要清楚,能真实反映出隐蔽工程隐蔽前的实际质量。

第六章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考核及处罚 第十九条 项目部现场隐蔽工程施工,必须要有项目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隐蔽工程检查表,未经质检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擅自隐蔽的项目,必须组织重新验收或返工,重新验收或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项目部直接承担,同时给予1万元每次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台账,现场盯控技术员负责收集影像资料,负责原始记录的填写。影像资料要求:现场盯控技术员必须在小黑板上注明里程、桩号、部位、检查时间、检查人,收集影像交质检工程师留存,并附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后。项目部总工每月对隐蔽工程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玩忽职守的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隐蔽工程项目偷工减料,不按照技术交底施工的承包队伍,要给予经济处罚或做清场处理;监理人员渎职,对隐蔽工程监理不到位、签署假资料的,一经查出,责令立即开除,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不遵守隐蔽工程报验程序实施隐蔽工程且所隐蔽工程不合格的行为进行

通报批评,并处以隐蔽工程造价20—50%的经济处罚(此类处罚最低限额5万元每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XXX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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