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规范化指标解释
一、工业生产
(一)工业总产值
1.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成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原则
计算工业总产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
工业总产值是工业企业生产的全部工业产品和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是将成千上万种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工业性劳务进行同度量的尺度。因此,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工业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以及进行的工业性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能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2)最终产品的原则
工业总产值是企业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因此,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
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么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而计入工业总产值中。
(3)工厂法原则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 (核算)单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重复计算;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之间的重复计算,即不能将企业中各个生产环节、各个车间生产的产品价值简单相加,而是以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产值。
3.工业总产值包括的内容及计算方法
(1)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2)工业生产总值=当月的销售产值+库存商品月末产品价值—库存商 品月初产品价值
当月的销售产值=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库存商品月末产品价值=库存商品月末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库存商品月初产品价值=库存商品月初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二)工业产品产量
1、工业产品产量的定义
工业产品产量是指工业企业 (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它是以实物单位计算的产品产量。实物单位是指符合产品自然性能和外部特征的计算单位,如:“套”、“件”、“台”、“辆”等。工业产品实物量是最直接最基本的工业生产指标,也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统计核算的基础。
2、工业产品产量统计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产品产量是工业企业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直接有效成果,其核算必须遵循工厂法,企业内部不得重复计算。
(2)(2)一切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方可统计产量。
(3)(3)工业产品产量是指企业生产的随时可提供给社会需要的最终产品。
(4)工业产品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凡本期生产的产品,均应计算在报告期产量内。
(三)工业销售产值
1、工业销售产值的定义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价值总量。
2、工业销售产值包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①销售成品的价值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 (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金额 (不含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包括为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的价值。但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的价值。计算公式:
成品价值=∑〔报告期某种产品销售量×该产品的实际销售单价 (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的销售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提供的工业性劳务的价值。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企业内部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
③生产周期较长 (6个月以上)的机械产品按生产进度计算的销售产值。
3、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的联系与区别
4、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范围、计算价格和计算方法与现价工业总产值一致。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总产值在计算上的基本区别在于:
5、工业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产品销售总量,不论是否本期生产,只要是在本期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生产总量,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已销售的还是尚未销售的都要计算工业总产值。
6、工业销售产值和产品销售收入都是反映企业的销售情况的,包括的内容基本一致,
都包括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劳务,也包括向本企业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且计算期相同。两者的区别在于:
7、①产品销售收入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它是以是否收到货款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证为依据,它包括上期销售在本期收到货款的产品,不包括末期已销售但未收到货款或未得到收取货款凭证的产品;而工业销售产值则以是否销售出去为依据,不论是否收到货款或得到货款收取凭证,它是按本期实际销售量计算的。
8、②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自制设备的价值,而工业销售产值则包括。
9、财务状况
(一)企业资产与负债
(二)1.资产 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 (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三)(1)流动资产 是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可以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业务活动中不断地在生产循环中周转,不断改变其形态,其价值一次性消耗、转移或者实现。
(2)长期投资 指企业直接向其他单位投资且回收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以及已购入并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股票、债券等投资。
(3)固定资产 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
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它包括房屋、建设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资产。
(4)无形资产 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通常代表企业所拥有的一种法定权或优先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5)递延资产 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摊销期限超过一年,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如大修理费用)。
(6)其他长期资产 是指除以上各项之外的资产,如特种储备资产、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2.负债 是企业资产总额中属于债权人的那部分权益,是指企业所能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限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二)企业成本和费用
1.费用
(1)费用 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包括产品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
1)生产费用 是指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一定时期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础。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亦即产品成本项目。
2)期间费用 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包括销售费用,财务费
用,管理费用。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全部转入损益,而不计入产品成本。
①管理费用 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②财务费用 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③销售费用 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2)产品成本 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为了生产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产品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耗费,是生产过程中支出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有关费用支出的总和。这些耗费的货币表现就是企业的产品成本。
1)生产成本 亦称制造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
①直接材料 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②直接工资 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③其他直接支出 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④制造费 用指企业各生产单位 (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
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或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三)损益及分配
1.损益指标 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反映企业的收入与费用情况,并计算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利润 (或亏损)的数额,通过这些数据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获利能力;二是反映企业财务成果的分配过程和结果。还可以用于分析企业实现利税的构成与分析,从而研究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1)产品销售收入 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和劳务等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现行的会计制度是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产品销售收入,即以销售实现为依据,销售实现一般有两个标志:一是物权转移;二是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权利。以上两个标志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确认为销售实现。填报这一指标,对内资企业来说,产品销售收入实际上是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即产品销售净额。它与三资企业的产品的产品销售净额的口径一致。在一般情况下,产品销售收入应等于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利润之和。
(2)出口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报告期生产的产品直接出口到国外的销售收入。
(3)新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报告期生产的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4)产品销售成本 (见成本和费用条)。
(5)产品销售费用 (见成本和费用条)。
(6)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7)产品销售利润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三资企业为销售毛利,是指产品销售净额减去产品销售税金和产品销售成本后的余额。(亏损以“-”号表示)。
(8)其他业务利润 指企业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即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材料和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的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
(9)管理费用 (见成本和费用)。
(10)财务费用 (见成本和费用)
(11)营业利润 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 (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即: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2)投资净收益 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以及认购的股票应得的股利和收回投资时发生的收益等。投资收益反映的是企业所获得的投资净收益,即投资收入扣除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后的余额。
(13)营业外收入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14)营业外支出 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企业搬迁费、编外人员生活费、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治理三废支出;非常损失、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等。
(15)利润总额 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的最终经营成果,是企业的收入减去有关的成本与费用后的差额。收入大于相关的成本费用,企业就盈利,反之则亏损。
(16)应交所得税 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
(17)净利润 即息、税后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扣除应上缴所得税后的净额。是企业当年全部可分配利润的主要来源。即:
净利润=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
2.利润分配
(1)计算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净利润-应交特种基金+年初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
(2)计算出企业累计尚未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 的利润+盈余公积补亏-单项留用 的利润-补充流动资本-提取盈余公积-应付投资者利润(股利)-其他=未分配利润
①提取盈余公积 是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包括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②应付利润 是反映企业应付给投资者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润。填报这一指标时应注意与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未付利润”相区别,未付利润是指企业期末应付而未付给投资者的利润,而应付利润则是反映企业本期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本期应付利润如为负数,则表明企业多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上述反映企业成本、费用、权益及分配方面的指标应分别根据企业会计“产品生产成本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明细表”、“利润表”、“利润分配明细表”中指标数值填列。
(四)企业交纳税金
1.应交增值税 指工业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工业产品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产品及货物价值的活动所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 输出数-进项税额-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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