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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制度

2020-12-09 来源:步旅网
甘肃省中医院重症医学科二部制度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 组织人员 护士长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2.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3.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4.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必须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5.发现下类情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7.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情况。 8.护士长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二)病房高危药品管理 1.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存放药品架应标示醒目,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才能使用。 2.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3.科室高危药品做到定基数,专人或专班次管理、固定位置放置,班班交接。如有损耗如实记录并申请补充,准确如实记录药品去向,保留记录。 (三)科室普通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原则上不允许存药品,对于常用备用药品严格控制数量,一般不超过一周平均消耗量,药品严格按处方制度领取。 2.临床使用药品必须根据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现变色、发霉、浑浊、过期等不得使用。 3.使用注射液时,应严格查对药品名称、规格,特别是静脉输液加入其它药品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各种药品应专人或专班次管理,认真履行交接手续,账务药品相符。 5.科室存放药品应按内服、注射、外用、滴剂等分别放置,摆放合理整洁,干燥通风。特殊药品避光保存或冷藏。 6.每月清查药品,记录药品使用情况,护理部定期抽查。 培训内容 药品管理制度 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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