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
一、监理的依据
在本驻地办监理范围内粉喷桩的施工和监理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1.业主与各段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补遗书》。 2.JTJ071 – 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试验规程。 3.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章节。
4.JTJ017 – 96《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5.有关各项部颁试验规程。 6.业主和总监办各项通知与规定。 7.本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技术联系单。 8.被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含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准备阶段
(一) 承包人需完成的准备工作 1.熟悉设计文件。
2.完成清表工作,填清表的《检验申请批复单》(附有关测量资料),报现场监理验收。
3.完成试桩及试桩总结。
4.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申报表》(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5.提交《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6.施工测量报验。
7.在以上各项均已完成后,提交粉喷桩施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并附以下附件:
1)项目经理部到岗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证件。
2)进场材料、设备名称、数量、规格、性能一览表。 3)工长与特殊工种的姓名、职称、上岗证一览表及有关证件。 4)施工合同对以上3条内容的对应要求。
以上各项报验应在开工前至少21天进行,以留出驻地办审查与复核试验的时间,同时也包括承包人本身修改与充实的时间。
7.桩位放样,每个桩位应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记,且在钻进前不得移位、损坏或丢失,桩位平面偏差小于50mm。
8.承包人应作放样纪录,画出桩位位置图,记明施工段起讫桩号、路基坡脚左右宽度、根数、桩位调整情况、地面标高、实际地表水文地质资料等等。桩位调整事先应报告现场监理批准。
9.工地试验室应有浅层取样与无侧限试验设备以及轻便触探仪。
10.开工前必须有足够的水泥存贮量,且所备水泥应为在开工申请中监理工程师同意采用的水泥。
(二) 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1.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文本。
2.检查场地的清表及排水工作,审批承包人的清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3.批准或拒绝桩位的调整,重大调整应报告驻地办。
4.检查承包人桩位位置图,抽查现场放样的桩位平面偏差、路基宽度、施工段粉喷桩总数。
5.逐机检查并记录:
1)喷粉桩机、配套机械及系统的型号、生产厂家、功能、额定指标与实际状态。 进场喷粉桩机(包括空压机、发电机)应铭牌清晰,且与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一致,如有变化,应在进场前向驻地办申请批准。 2)搅拌叶片直径
搅拌机叶片直径应不小于设计值。
3)喷粉计量设备的鉴定及其签封是否完整,证机是否一致。
粉喷桩施工机械必须配有计算机控制设备,并能记录打印机钻进、桩身、复搅资料及每根桩每延米喷粉量记录。计量设备要符合总监办的要求,同时应由指定计量机构鉴定合格,鉴定证书齐全,证机一致,签封完整。 4)动力系统及其应急系统的可靠性。
6.检查承包人项目经理部人员到位情况以及工长与特殊工种工人的有关证件(身份证、上岗证等)。
各专业工程师应初审承包人施工方案中相关部分的内容,并提出书面意见交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材料、设备,承包人的项目部人员资质情况、质保体系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收到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后7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三、粉喷桩施工阶段 (一) 承包人必须做到:
1.粉喷桩机及配套机械系统包括贮粉斗、传感器、输粉管路要符合操作规程要求,且要求井架上有粉喷桩设计长度及复搅长度的明显标志。
2.在粉喷桩施工全过程中,施工质检人员要坚持现场管理,及时处理问题。 3.每一桩开钻前应通知监理检查,并获得监理同意。未经监理许可不得开钻。 4.按批准的工艺进行粉喷桩成桩作业(钻机就位、调试、钻进、喷粉搅拌、喷粉中断处理、复抄报及桩顶处理)。 一般的工艺参数:
钻进速度 V = 0.5 – 0.8m/min
提升速度 由计算机根据每米喷粉量自动控制 搅拌速度 R = 30 – 50转/min 气体流量 Q = 20L/S 空气压力 P = 0.2 – 0.4MPa
5.下列情况应通知现场监理,并作好记录: 1)向贮粉罐注入或清除水泥。 2)因故障停钻及复钻。 3)成桩后移位前。
4)钻进发现有异常现象,或机械故障,或停电,或工作电流突然增大,或钻到设计标高而电流不增大,即断桩或地质变化等现象。
6.进场的水泥没有经现场监理同意,不得运出工地和其他作业点。
7.成孔后的喷粉计量纪录,应由现场监理旁站签证,方可在打印机上取下归档。 8.作好施工纪录,纪录内容: 1)施工桩号、日期与天气 2)喷粉深度、停粉面标高 3)粉罐压力,管道压力 4)钻机转速
5)钻进速度、提升速度 6)气体流量 7)水泥每米喷入量
8)贮粉罐内水泥加入量、剩余量 9)复搅深度
如有中断时,还要纪录: 1)中断原因
2)中断起讫时间,中断深度 3)中断处理情况(含补喷情况)
(二) 现场监理应做到
1.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处理问题。 2.检查进场水泥的出厂合格证与出厂检验报告,指令承包人取样试验,及旁站承包人取样,并按规定频率制取监理验证试验样品,送驻地办试验工程师试验。 3.逐桩批准开钻,并检查桩位。
4.在粉喷桩作业的全过程应进行旁站,作好现场监理记录。 5.旁站贮粉罐水泥的注入或清除。
6.定期检查搅拌叶片直径,叶片磨损量不大于1cm。 7.成桩后对喷粉计量器打印成果进行签证。 8.对地质发生重大变化,提出意见,报驻地办处理。 9.检查施工记录。 10.批准钻机移位。 (三) 质量要求与质量标准 1.水泥标号为425号。
2.喷粉搅拌提升至离地面不大于30cm,此30cm成桩后用同强度水泥土回填。 3.复搅长度为桩身上部1/3 – 1/2,且不小于5m,桩长不足5m者为整桩复搅。 4.喷粉因故中断后,应在12小时内复打,复打重叠段长度不小于1m。
5.成桩7天在离桩顶0.5 – 1m桩径1/4处轻便触探N10的击数应大于原地面击数的1倍,或不小于30击。
6.外观要求:(开挖深度0.5 – 1m,频率为2%) 1)桩体园匀,无缩径,无凹陷。 2)水泥粉体搅拌均匀,凝体无松散。 3)群桩桩顶平齐,间距均匀。
7.桩体养生期为1个月 8.实测项目:
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桩距(mm) 桩径(cm) 桩长(m) 竖直度(%) 单桩喷灰量(%) 强度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 ±100 不小于设计 不小于设计 1 符合设计 不小于设计 检查方法 抽查2% 抽查2% 查施工记录 查施工记录 查施工记录 抽查2‰ 竖直度(%)
≤1 用经纬仪检查
4 桩长(m) 不小于设计
检查钻杆长度与喷粉计量仪
5
单桩每延米喷粉量kg
不少于设计 查计量仪与计算机
控制装置施工记录
6
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
不小于设计 桩头、桩身、桩底取样,
成桩数0.7%
7
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
不小于设计 成桩数的0.2%
四、档案与资料
类别
开工资料 施工记录
资料名称
塑排板地基处理《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 粉喷桩施工电脑记录汇总表
备注
粉喷桩桩头回填施工现场记录表
粉喷桩现场质量检验实测记录表
施工放样资料
《施工放样报验单》
《施工放样现场记录表》
工序验收资料
检验申请批复单
《粉喷桩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中间交工资料
分项工程交工证书
其 他
有关监理通知与报告单
有关设计变更
粉喷桩桩头回填施工现场记录表
承包人: 合同号: 致: 第二驻地办 编 号:
工程名称
施工时间
施工前概述(粉喷桩施工日期,竣工数量,总根数,延米数,取芯,触探,承载力等 试验完成时间和数量、频次):
回填施工概述(备料,夯实力法,机具组合,人员安排):
回填质量检测(外观检测,触探检测) 检测签名: 日期: 自检说明:
自检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监理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 承包人: 日期::
注:可选用S-002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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