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须保管好公家、私人的劳动工具和材料,公家物品遗失相关人员须照价赔偿,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单位,私人物品遗失本人承担责任。
2、每个幼儿园员工有权、有责任过问进入园内的陌生人员,并关心其行踪。
3、团长必须对携带物品外出的可疑人员进行查验。 4、加强门卫制度,对可疑人员严禁其进入幼儿园,一旦其强行入园,随即启动报警装置,并采取有效措施。
5、安全人员每天对电线、易燃物品进行检查,发现物品老化、破损立即报修。
6、安全员每学期开学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三防”培训。
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幼儿园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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