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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2020-06-06 来源:步旅网


*******学校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无小事,师生安全重于泰山。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扎实有效的推进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全校教职工要把安全时时放在心中,全体教师人人管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督安全,若发现学校任何角落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和领导报告,以保证校外内安全工作不留隐患;若不报告的,可视情况扣1-5分。

二、学校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在教室、楼梯或走廊等通道疏散学生的,应该尽职尽责,凡不得迟到、早退、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扣1-5分。

三、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要管好自己所上课的纪律,每一节课对学生的缺旷要如实记录并通报班主任,班主任须及时弄清缺旷原因并给予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况扣1-10分。

四、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否则,视情况扣1-10分。

五、科任教师要随时与班主任联系,互通情况,积极主动地协助班主任老师抓好所教班级的安全工作。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一些小纠纷要主动给予帮助教育并通报班主任,不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允许对所教班级及其它班级学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视而不见,更不允许避而不管。不参与班级管理工作的科任教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不安全事件,置若罔闻,不加以管理的教师,年终师德考核成绩为零,年终工作考核定为不合格(若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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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情况发生,同样要负有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给予5-20分的扣分。

六、各功能室的老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所管物品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不报。特别是对危险物品的保管,不得有半点疏忽。上下班要认真关好门、窗、电、水等,若出现管理上的失误,各功能室的管理者就是该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发生问题的后果担负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1-20分的扣分。

七、全校教职员工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时,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可视情况扣1-5分;任何教师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外出活动。否则,谁组织谁负责,并视情况给予5-20分的扣分。

做到安全用电,在校期间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做到安全上网,远离色情网站。否则,视情况给予1-10分的扣分。

八、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不安规定组织训练、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况给予1-20分的扣分。

九、教师驾驶机动车辆出入校园,须小心驾驶、控制速度,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行车安全负有完全责任,若在校园内出现安全事故的,视责任大小给予1-20分扣分

十、做好办公室防火、防盗工作,对出现的火灾、盗窃事件进行责任认定,认定为责任事件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给予10-20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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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违反安全操作规则或负有安全责任的现象,学校认为应该扣分的,视情况给予扣分。

十二、本考核细则的扣分按5元/分的标准从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项目考核奖金中扣除。其考核结果可以应用到学校其他考核、评优等各种工作中。

十三、本考核细则由学校负责解释。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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