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标准
1、工程应遵照设计图纸及主要设备、材料厂家技术资料。 2、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二、施工前期技术准备
1、图纸自审、会审及深化设计.
拿到图纸后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且分专业进行讨论.及时请设计进行技术交底,充分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备情况对图纸中不明确或有矛盾及疑义的问题应详细记载,在会审时提出并及时做好答复记录。
2、施工技术文件编制
在熟悉图纸并掌握工程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施工組织设计及其它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組织设计上报业主审批后,作为组织指导施工的主要技术文件并严格遵照施工。
3、编制工程备料、施工设备、机具采购计划。 4、根据工程编制劳动力需用计划及施工进度计划。 5、编制质量监控及要点。 三、主要安装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配电箱、盘安装材料要求
(1)、配电箱(盘):箱体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1。5mm,不得用阻燃型塑料板做二层底板,箱内各种器具应安装牢固,导线排列整齐,压接牢固,并有产品合格证,应为合同约定品牌。 (2)、户外配电箱应做到通风、散热、防雨、防火。
(3)、正常不带电箱体金属外壳,底座等必须接零(地),且通过专用端子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各电气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可靠,不得外露。
(4)、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端面,并加保护圈。进(出)线应做好防水弯,不得承受外力。 2、配电箱、盘安装操作工艺
(1)、配电箱(盘)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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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盘均应选用成套配电厂家产品,室外电源箱采用防雨型,符合图纸、合同要求。各种铁件均应刷防锈漆,并做好可靠的接地。
(2)、配电箱盘带有器具的铁制盘面和装有器具的配电箱门均有明显可靠的裸软铜PE线接地.
(3)、配电箱盘上配线整齐,并绑扎成束,。盘面引出及引进的导线应留有适当佘度,以便于检修。
(4)、导线剥削处不应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接端子。
(5)、配电箱盘的盘面上安装的各种闸及自动开关,当处于断路状态时,下端部分不应带电。
(6)、垂直装设的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者左侧接电源,右侧接负荷。
(7)、配电箱盘上的母线应涂有黄、绿、红、淡蓝等颜色,黄绿双色线保护地线,相线顺序符合要求。
(8)、弹线定位:根据设计要求找出配电箱盘位置,并按箱盘的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保证安装位置准确。
(9)、配电箱盘上电器仪表应牢固、平正、整洁、间距均匀、铜端子无松动,启闭灵活,零部件齐全。其排列间距符合要求。
(10)、配电箱盘的固定:暗装电箱的固定,根据预留孔洞尺寸将箱体找好标高及水平尺寸,并将箱体固定好,然后用水泥砂浆填实周边并抹平,待水泥砂浆凝固后再安装盘面。安装盘面要求平整,周边间隙均匀对称,盘面平正不歪斜,螺丝垂直受力均匀。
(11)、绝缘摇测:配电箱(盘)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用500V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摇测,摇测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间,相线与地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两人进行摇测,同时做好记录,技术资料存档。 3、配电箱、盘安装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揩施和其他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范规定。
(2)、一般项目:配电箱安装位置应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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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一孔,严禁开长孔。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PE线安装明显牢固。
(3)、导线与器具连接牢固紧密,不伤线芯,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2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电气设备、器具和非带电金属部件的接地,支线敷设应连接紧密,牢固,接地接零线选用正确,需防腐的部分凃漆均匀无遗漏。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涂刷后不污染设备和建筑物。
(4)、允许偏差项目上:配电箱体高50cm以下,允许1。5mm;配电箱体高50cm以上,允许3mm。
4、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图施工,接线正确,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跟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2)、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3)、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
(4)、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5)、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管,并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5、低压电器的安装
(1)、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
(2)、低压电器的固定当釆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3)、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4)、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 (5)、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6)、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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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7)、低压电器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6、管道敷设、连接
(1)、材料要求:管材选场必须有厂家检测报告和合格许可证件,管材进场要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填写材料检验记录,各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
(2)、明管敷设根据设计图加工各种盒、箱、弯管。采用冷弯,不宜小于90°。
(3)、根据设计首先测出盒、箱与出线口等的准确位置。根据测定的盒、箱位置,把管路的垂直、水平走向弹出线来,按照安装标准规定的固定点间距的尺寸要求,计算确定固定点的具体位置。
(4)、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5)、盒、箱固定,由地面引出管路至明盘、箱时,可直接焊在角钢支架上,采用定型盘、箱,需在盘、箱下侧100—150mm处加稳固支架,将管固定在支架上。盒、箱安装应牢固平整,开孔整齐并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铁制盒、箱严禁用电气焊开孔。
(6)、水平或垂直敷设明配管允许偏差值,管路在2m以内时,偏差为3mm,全长不应超过管子内径的1/2。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内侧有无毛刺,是否完整无损,管子不顺直者应调直。
(7)、应将管敷设到设备内,如不能直接进入时,在干燥房屋内,可在钢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管口应包扎严密。在室外或潮湿房间内,可在管口处装设防水弯头,由防水弯头引出的导线应套绝缘保护软管,经弯成防水孤度后再引入设备。
(8)、管口距地面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00mm。
(9)、金属软管与设备连接时,应米用金属软管接头连接,长度不宜超过1m,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体。
(10)、采用桥架配线时,由室外进入建筑物内时,桥架向外的坡度不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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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100。桥架由室外较高处引到室内时,应先向下倾斜,然后水平引到室内。桥架采用托盘时,宜在室外水平段改用一段梯架,防止雨水顺托盘流入室内,在墙的外侧应采取防雨措施。 7、管内穿绝缘导线
(1)、绝缘导线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2)、镀锌铁丝或钢丝顺直无背扣、纽接现象,并具有相应的机械拉力。 (3)、根据管径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护口。
(4)、根据导线的根数和总截面选择相应规格的接线端子和接线帽,采用铰接时铰接圈数不少于5圈.
(5)、相线、零线及保护地线的颜色加以区分,用黄绿双色导线做保护地线,淡蓝色为工作零线。
(6)、带线采用1。3mm的钢丝,先将钢丝的一端弯成不封口的圆圈,再利用穿线器将带线穿入管路内,在管路的两端均应留有100-150mm的余量.在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在管路敷设的同时将带线一并穿好。穿线受阻时用两根铁丝同时搅动,使两根钬丝的端头互相钩绞在一起,然后将带线拉出。
(7)、将布条两端牢固地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拉动带线清除管路中的灰尘泥水等杂物。
(8)、放线前根据施工图对导线的规格、型号进行核对,导线置于放线车上。 (9)、接线盒、开关盒、插销盒及灯头盒内导线预留长度为150mm。配电箱内导线的预留长度为配电箱体周长的1/2。共用导线在分支处,可不剪断直接通过。
(10)、管内穿线前先检查钢管各个管口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应补齐和更换。
(11)、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在穿线时往管内吹入适量化石粉.两人穿线配合协调。
(12)、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
(13)、导线在变形缝处,补偿装置活动自如,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 (14)、穿入管内的导线,不准接头和局部绝緣破损及死弯。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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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导线连接
(1)、导线接头不能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能降低原机械强度。 (2)、剥削导线4mm2以下的使用剥削钳,使用刀时不允许采用刀在导线周围转圈剥削绝缘层的方法,以免破坏线芯。
(3)、采用缠绕法时,分支线往主干上交叉,密缠不得少于5圈,分支线缠完后剪去余线。
(4)、导线包扎:首先用橡胶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处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1—2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在绑扎过程中收紧绝緣带。最后在绝緣层上缠绕1—2圈后,再选行回缠。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5)、线路检查及绝緣摇测:接、焊、包全部完后选行自检和互检,检查无误后进行绝缘摇测。绝缘摇测选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摇速在120r/min左右,读数采用1min后的读数.
(6)、照明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
(7)、导线截面选用符合图纸要求、连接牢固,盒箱内清洁无杂物,护口、护线套管齐全无脱落,导线排列整齐,并留有适当的余量.导线在管子内无接头,不进入盒、箱的垂直管子上口穿线后密封处理良好,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线芯.
(8)、接地(接零)线截面选用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尺量检查导线截面,导线截面要符合设计要求,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污染、损坏其他设施。 9、灯具安装
(1)、各种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现象。
(2)、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其最小线芯截面不小于0.5mm2。
(3)、灯具安装应根据其形式、结构及重量等因素采取相适应的固定方式.灯具安装在玻璃幕墙外、干挂花岗岩等不易固定的位置时,应由设计人员给出固定方案。
(4)、支架根据灯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或不锈钢制作,所有灯具金属固定支架焊接处作防腐处理,灯具必须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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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灯卡具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6)、灯具安装应按产品使用说明要求调整角度,确保达到最佳效果。 (7)、灯具如有特殊散热要求的,应根据灯具说明要求加装散热装置。 (8)、灯具安装在外墙上固定时,应固定在结构层,并避免破坏建筑物的防水性能。
(9)、灯具进入现场后码放整齐、稳固,并注意防潮,搬运时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接地装置. 10、接地装置的敷设
(1)、接地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深化设计进行施工。
(2)、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盖前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岀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4)、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有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11、成品保护
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报项目部及监理审核,严格按照审核的方案执行。特别是对保温、防水、外墙防渗漏等的成品保护措施。 12、通电试运行
(1)、灯具的规格、型号及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2)、灯具、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
(3)、导线进入灯具处的绝缘保护良好,留有适当余量,连接紧密不伤线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
(4)、灯具、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如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13、联动调试
(1)、施工单位应按经批准的调试方案进行系统调试;调试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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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应能满足测试的要求;各类计量器具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3)、所有支路全部接通,对LED夜景照明整体进行调试,其运行状态应稳定可靠。
(4)、系统满负荷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10天,每天连续运行时间不应小于3小时, 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重大故障。 14、其他要求
(1)、分项施工的现场应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切实作好隐蔽了程的检查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技术方案指导作业人员施工, 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工程技术服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重大技术问题及时向项目技术总负责人汇报.
(3)、施工技术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用于施工.施工过程中,经批准的技术文不得擅自修改,需要修改时,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图纸修改以设计变更单为依据。
(4)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样板先行,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5)、开工前必须按技术规范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试验报告(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准备、质保安全措施等),经监理工程师审该批准后方能铺开施工.
(6)、质检员按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图样及施工标准、规范对检、试验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填写质量检合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检验班组和施工班組进行处理,并跟踪验证。做好工程质量的预前控制和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及验收,执行《工程施工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7)、材料员负责组织设备开箱检验,并做好开箱检验记录。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四、验收要求
1、夜景照明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中建筑电气分部的一个子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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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完成设计施工图和合同施工内容,工程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2)、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本规程的规定,负荷试运行正常。 (4)、完成工程调试内容,并且符合设计效果要求和标准要求。
(5)、灯具发光应分布均匀,一致性好;安装在同一场所的灯具单元整体亮度均匀,无明显色差.
(6)、夜景照明系统安装色品、色品容差、亮度、眩光控制、显示方式、色彩变化等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各种常规效果应正常,颜色无缺失或错乱现象。 (7)、根据设计或合同的约定对包含文字、图片的显示,视频、动画的播放进行测试,各种常规效果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
(8)、控制系统的开关、驱动等各种动作应准确无误。
(9)、照明系统应有纠错功能,在系统软件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2、资料要求
系统验收的技术文件及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设计说明,包括系统方案和规模容量说明,系统功能说明和性能指标等。
(2)、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施工平面图、系统图、设备清单、灯具系统分布图、地下管线及其它有关资料. (3)、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 (4)、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资料。 (5)、系统调试和测试记录。 (6)、试运行记录表.
(7)、相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设计变更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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