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州分公司运输部机动车辆(汽车、工程机械等)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小修理、零件修理、总成修理、大修理不合格车辆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3职责
3.1机动车辆维修保养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由设备管理科负责收集、组织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管理者代表确认后实施,并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和评价。
3.2车辆使用段、队(科室)负责对本单位车辆在使用与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不合格的收集、分析原因、制定实施纠正措施,并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和评价。
3.3机动车辆在外委修理保养的监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问题,监修单位(人员)要及时向承修单位提出和交涉,责成其改正。
3.4日常维护及一级维护的不合格,生产工序(班组)应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
3.5外委维修车辆的验收时不合格及保修期内使用中不合格,段、队(科室)认真落实由维修企业返修。 4工作程序
设备维护与修理方面的不合格参照《运输部设备管理制度》控制纠正,机动车辆维修保养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合格按照下述程序控制。
4.1设备管理科在管理评审、内部审核或日常运行中发现或指出机动车辆维护与修理不合格后,收集不合格资料,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管理评审,内部审核中开具的机动车辆不合格报告; c.相关段、队(科室)的意见、投诉、建议。
4.2设备管理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机动车辆维护与修理不合格进行评审,确认不合格。
4.3机动车辆维护与修理及使用过程不合格所属段、队(科室)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形成的原因及拟采取的纠正措施。
4.4设备管理科组织相关的段、队(科室)和人员对机动车辆维护与修理不合格形成的原因及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确认,形成纠正措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实施。
4.5设备管理科根据纠正措施的期限进行验证,评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编写《纠正措施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审阅。提交管理评审。
4.6设备管理科记录并保存采取措施的结果。 5相关文件
5.1机动车辆维修监修规定 5.2运输部汽车管理办法 5.3工程机械保养规程 5.4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6质量记录
6.1机动车辆点检记录 6.2机械设备走合期记录 6.3设备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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