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剂科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二、药品库管员根据本院临床医疗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经主管院长和主任批准后,上报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采购。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
四、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必须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置。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供货方必须提供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
六、尽量满足医疗、科研、临床需要,对于临床特殊用药,需要办理申请手续,用药医师填写申请单,用药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药剂科,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批准,方可联系采购。
七、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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