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墓地绿化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2.03.09
• 【字 号】安政办发〔2012〕15号 • 【施行日期】2012.03.0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公路沿线和城镇周边墓
地绿化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我市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改善,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是,由于传统习俗和历史原因,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沿线和城市周边等可视区域内墓地密集,这些墓地的绿化植被严重不足,大多直接暴露在外,严重影响了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应当作为今年绿化造林的重点。现就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各级林业、民政部门配合,迅速对全市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沿线和城镇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墓地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绿化治理方案,由辖区镇办和村组负责组织,在尊重民风民俗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群众加快墓地绿化。
二、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墓地绿化作为今年绿化造林的重点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大坑大苗、一次成林的要求,无偿供给树苗,组织干部群众立即展开墓地绿化造林,确保尽快达到绿化效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坟主自觉搞好墓
地绿化。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