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工程名称: 产业园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盖章)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15年 4 月 16 日
目 录
一、 设计依据 二、 工程概述 三、 总平面布局 四、 建筑部分 五、 给水排水设计 六、 消防防、排烟设计 七、 电气设计 八、 防雷接地设计
一、设计依据 1.1相关文件
1。1。1当地规划部门提供的道路红线图,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及建设项目意见书。
1。1.2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地形图电子文档。 1.1.3设计合同名称及编号.
1。1.4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单体方案的确认意见。 1.2设计采用的主要标准:
1。2。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2.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2.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 1.2。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2.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1。2。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2。7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二、工程概述
2。1 本工程为某家具产业园工程的项目,共计8栋厂房和1栋5层的综合楼,名称分别为厂房A、B、C、D、E、F、G、H和综合楼. 2.2 本工程位于某市。
2.3 各建筑单体的基本信息统计如下表:
编号 综合楼 厂房A 厂房B 厂房C 厂房D 厂房E 厂房F 厂房G 厂房H 总建筑面2积(M) 一层2(M) 二层2(M) 三层四层22(M) (M) 五层2(M) 火灾危险建筑总性分类分高度(M) 类 16.5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7。80 / 丙类 丙类 丙类 丙类 丙类 丙类 丙类 丙类 6188。6 1459.2 1610.4 1005.6 1005。6 1070.4 5737。5 5737.5 6412。5 6412.5 6412.5 5737.5 15750 7200 6720 6720 6412.5 5737。5 15750 7200 6720 6720
2.4 上述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厂房结构形式均为轻钢结构,综合楼的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2.5上述建筑使用功能除综合楼为民用建筑外,其他均为单层工业厂房。
三、总平面布局
本项目包括8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各厂房的定位及其与周边市政道路的关系详见《总平面定位图》. 3。1 防火间距:
厂房之间的建筑间距均不小于10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1的要求;
3。2 消防车道
厂房A、B、C、D、E、F、G、H分别沿长边设置了消防车道;厂房C、D沿周边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均能承受消防车的轮压荷载。 3。3消防控制中心
本工程的一期集中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布置在1#沿街标准厂房架空层,有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
3。4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
本工程一期的消防水箱设置在综合楼的屋顶上,为一期的最高点。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设置在综合楼北侧。
四、建筑设计
综合楼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围墙体与内部隔墙均为200厚加气块泥土砌块。楼板为100厚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厚,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满足规范规定。
8栋厂房(A-H)均为轻钢结构,外围1.2m以上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体均为压型钢板,1。2m以下非承重的外围护墙体均为240厚煤矸石多孔砖,内部隔墙为240厚煤矸石多孔砖,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均满足规范规定。 4.1防火设计
综合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单层面积均不超过2500平方米,满足《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第5.1。7条的规定。
8栋厂房(A—H)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第二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2.4条、8.5。1条,柱、梁均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结构,可不做防火保护措施.但承重构件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8条的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4条,满足疏散要求。 墙体耐火极限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 4.2安全疏散
4。2。1安全出口的数量:
综合楼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2个安全出口,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间距大于5米。
厂房A、B、C、D、E中每个单体均设置了6个安全出口,厂房F、G、H中每个单体均设置了4个安全出口.厂房每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5米.4.2。2疏散楼梯:
综合楼疏散用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满足自然通风与采光的要求,梯段及疏散门的宽度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7.5的规定. 4.2.3疏散距离:
综合楼室内疏散最不利点距离安全出入口的距离为26.9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3条的规定。
厂房(A-H)内任意一点到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超过80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7。4的规定。 4.3防火门、窗的设置
防火门均向疏散方向开启,每门均随门附设自动闭门器,双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防火窗均设计为固定扇不可开启。 4.3。1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均为甲级防火门;
4。3。2综合楼封闭疏散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 4.3。3消防控制中心隔墙上的门窗均为甲级防火门窗;
五、给水排水 5。1设计依据
5.1。1建设单位提供的任务书及各种设计文件。 5.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1。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 2009; 5。1。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5.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5.2设计范围
5.2。1本工程中的一栋综合楼为民用建筑,其它厂房均为一层的丙类厂房,建筑高度均不超过24M,根据现行“建规\"中建筑的消防要求按类别配置消防设施,设计内容包括屋面雨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手提式灭火器配置。
5。2。2室外消火栓系统详园区《给排水及消防布置总平面图》. 5。3设计参数
5.3。1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1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 5。3.2 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30升/秒,火灾延续时间3小时。 5.3.3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用水量32升/秒,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5.3.4本工程消防系统储水量为18立方米,储存本建筑消火栓及附近厂房自动喷淋10min消防流量。 5。4消防水源
5.4.1在 综合楼屋顶设置有18M3消防水箱,提供火灾前10分钟消火栓供水,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时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市政水压为0。35MPa. 5.4.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由厂区附属水泵房加压供水。
5.4。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室外消火栓间距小于120米,室外消火栓距房屋外墙不小于5米,距路面不大于2米,其型号规格为SA65/100—1.0型。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 5。5灭火器配置
5.5。1本工程厂房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属于中危险级,A类火灾,每具灭火器最
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标准保护面积为150m2 /A,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3(2A);综合楼建筑内建筑灭火器配置有若干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火灾类型为A类,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采用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每个设置点设置2具,具体见平面图。
六、消防防、排烟 6.1设计依据
6。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根据规范,8(A—H)栋厂房及综合楼单体建筑均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不需要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七、电气 7。1、设计依据
7.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7。1.4建筑、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 7。2消防电源
7.2。1本工程厂房建筑的用电设备从厂区低压配电室引来一路220/380V电源供电,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应急照明、火灾疏散标志等,上述设备由消防电源系统供电,电压AC380/220V.
7。2。2消防电源的设置,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在综合楼一层,。 7。3消防配电系统
7。3.1本工程由AC380/220V供电的全部消防用电设备均取自消防控制室 低压配电装置。
7。3.2消防用电设备均由两路单独回路供电,并在线路末端实现自动 切换,电源切换装置具有电气/机械联锁功能。 7。4火灾自动报警
7。4。1本工程下列部位选用感烟探测器:过道、楼梯间、一般办公房间等。厨
房选用感温/气体探测器.
7.4.2各类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及保护半径符合规范GB50116-98的规 定。
7.4.3每个防火分区的出口附近设手动报警按钮,从本防火分区内的 任何位置到最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米. 7.5消防联动控制
7.5.1火灾自动报警:当火灾报警控制器JB-QT—GST5000接到感烟及感温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信号后,启动声光报警设备。
7.5.2联动控制: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切断相应保护区室内空调设备电源。 7。6火灾应急广播及通讯
7.6.1本工程全部公共场所及疏散通道内设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其 额定功率不小于3W,扬声器的数量保证从本层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 的步行距离不大于25米,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规范》第5。4。3条的要求.
7.6.2消防控制室与下列场所之间设消防对讲电话:低压配电室等。
7。6。3手动报警按钮附近设对讲电话插口,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的“119\"直通电话。 7。7消防设备
7。7。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为全总线制设备。 7。7。2产品具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故障报警、逻辑编程、联动控制 等功能。
7.7.3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消防控制室设有以下设备:集中报警控 制器,与集中报警器配套的CRT显示器、打印机、电源柜、广播通讯柜、火 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119消防报警直通电话。 7。8线路敷设及接地
7。8。1在地面、墙体、楼板内暗敷;导线穿钢管保护,且保护层厚度 不小于3厘米.
7。8。2明敷:导线穿钢管保护、钢管/桥架涂面耐火极限不小于1。5
小时的隔热型防火涂料。
7。8。3本工程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消防设备采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 毫米的用接地干线(铜芯绝缘导线)直接与接地装置联接.由消防控制室引 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采用截面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绝缘铜线。接地电阻R小于等于1欧姆.
八、防雷接地 8。1设计依据
8。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8.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8.2建筑物防雷
8。2。1本工程属三类防雷建筑。设计有防止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采用等电位联结,接地电阻≤10 欧姆。
8.2.2屋面避雷网布置详平面图,凡伸出屋面的金属管道及屋顶的金属设备均与避雷网采用-40X4热镀锌扁钢作可靠电气连接。两端分别与引下线(或避雷带)焊接,组成不大于20X20或24X16的避雷网格,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8。2.3利用建筑物的结构钢筋(四根为一组)作防雷引下线,在室外地坪上0.5M处预留引出连接一组)焊接成闭合环路,详细做法见99D501—1—2—39~42。 8.2。4利用建筑物基础作共用接地体(即共用接地装置),且沿建筑物外周基础梁内主筋(两根为一组)焊接成闭合环路,详细做法见99D501—1—2-39~42。 8.2。5应将接闪器(避雷带、网)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三者可靠连接,形成法拉第笼,确保安全.
8。2。6防雷电波侵入措施:对电缆进出线,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接地装置相连。 8.3电子信息系统防雷
8.3。1本工程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为C级。
8.3.2在电源总配电箱内装第一级电涌保护器(SPD)。弱电箱内装二级电涌保护。 8。3.3电话引入端等处设过电压保护装置。电子信息系统的过电压保护安装详99D501—1-4—10、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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