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确保我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获取符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经营现状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与综合办公室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其它要求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走访或电话),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中能获取的有效版本。
4.2.2安全环保部与综合办公室负责通过体系认证机构、政府机构以及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4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职能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是否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是否为的版本。
4.3.2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配合,根据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结果,制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4.3.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作废处理。
4.4执行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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