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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开挖防护措施

2023-03-15 来源:步旅网


仙居县城北路(环城西路—东门大桥)道路整治工程

仙居县城北路(环城西路—东门大桥) 道路整治工程项目部

二0一四年五月

一、根据沟槽深度、土质、地下水情况,下挖工程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复杂地下构筑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方位及走向,采取防范措施,施工中发现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基坑、沟槽开挖前对施工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和设施的情况应向施工人员逐一交底,并

做好记录,对一些特殊的既有管线和设施,如煤气管道及设施,军用通讯电缆等,应在开挖前在地面作出明显的标志,以警示施工人员。

三、对施工区域内的既有管线和设施的保护措施和技术处理方案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在基坑、沟槽施工前,应请既有管线产权单位到现场确认管线的具体位置和深度,在技术交底时应同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保护措施和技术处理方案的交底,并有记录签字。

四、按规定对既有管线和设施需委托产权单位实行监护的,必须在开挖前办好监护手续,并在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

五、开挖沟槽基坑时,应根据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挖掘深度放坡,边坡采用1:0.33大开挖,必要时设置加固壁支撑,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底宽度除管道结构宽度和临时排水沟宽度外,两侧应留有工作宽度。

六、沟槽开挖时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牌,沟槽两头夜间挂红灯警示,安全地带宽度不得少于0.8m,安全设施应牢固规范,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并确保安全设施及警示牌、红灯的正常使用。

七、沟槽内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沟槽内作业中发现土方坍塌预兆等险情时,必须及时撤离,并迅速报告项目部。

八、在沟槽开挖时,禁止站在沟槽边上和槽底靠近槽壁处。沟槽深度超过1.2m,槽内有作业人员时,边上应有其他人监督安全。基坑沟槽开挖到一定深度时需设置撑板。撑板、撑桩应安好无损,不弯曲;做钢板桩围护使用铁撑支撑时两头高低要平,钢板桩应完好无损,无裂纹。

九、在施工区域内与保护管线距离不足1.5m范围地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应采用人

工开挖施工,确保既有管线和设施的安全。

十、沟槽、路口的维护应采用硬隔离措施,跨越沟槽的人行跳板宽度不少于0.6m,搁在铁撑上的脚手板应绑扎牢固无露头现象。留有的汽车、行人通道应保持平整无坑洼积水。开挖深度超过3m或在软地基等土质条件复杂地段进行基坑和管道施工时,必须对开挖支护方案进行会审。

十一、机械施工时要有专人在旁指挥,禁止机械离高压线过近作业。开挖的土方不得沿开挖边线堆放,应按不同的土质条件和开挖深度设置适合的安全距离,以防止土方堆放对基坑、沟槽增加侧压力发生塌方事故。

十二、吊装管子时,应有专人指挥,下方严禁站人,管节下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

十三、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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