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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外架班组劳务承包合同

2021-02-19 来源:步旅网


万盛东镇新房子社棚改B区三标段

模板、外架、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重庆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建设方同意甲、乙方双方就万盛东镇新房子社棚改B区三标段基础,主体,环境工程14、15、16、17、18、19、20、21号楼劳务合同达成以下一致协议,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万盛东镇新房子社棚改B区三标段工程 二、工程地址:万盛东镇新房子塔山棚改B区三标段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范围:万盛东镇新房子社棚改B区三标段14、15、16、17、18、19、20、21号楼设计施工图中所有涉及模板和外架工程,其主要工程范围如下: (一)、模板工程部分:

1、主体各层现浇楼板、梁、梯梁模板等。 2、构造柱,圈梁模板。 3、斜屋面模板。 4、基础地梁模板。 (二)、外架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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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架搭拆、材料回收堆码。

2、安全网搭拆、回收、折叠堆码。 3、 竹跳铺设、翻架、回收堆码等。 (三)、环境工程零星模板部分: 1、环境工程中的零星模板等。 (四)、其它:

1、场内安全文明施工;2、承保范围内所需周转材料上下车。 3、场内材料转运。4、扣件修理等。 四、工期:

每栋分别从地梁开始施工之日起170日历天,超过约定工期其包干单价将相应扣减(见第六款第1条)。

五、工程量的确认:按有效的施工蓝图、竣工图和现场相关人员的有效签证。

六、工程包干单价:含人工施工费、辅助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辅助材料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费及维修费,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风险费用(见十六款1 条约定)如下:

1、主体模板工程(含斜屋面):按建筑面积19.8元/㎡(每平方米壹拾玖元伍角);超过合同工期按建筑面积19.8元/㎡×90%=17.55元/㎡(每平方米壹拾柒元伍角伍分)。 2、地梁模板工程:按模板面积 11元/m2。 3、外架搭拆工程:按建筑面积4.5元/m2

七、工程人工费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乘包干单价结算〔斜屋面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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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量或面积计算〕。

八、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 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并符合设计要求。

1、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设计要求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协商不成时由重庆建科所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十、工程人工费支付: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在第二个月15日前支付,(以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付清。

十一、质量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不计入当月完成工程量,工期不予顺延,视其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索赔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失及其它损失,并对乙方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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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十二、图纸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壹套,乙方自备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及相关规范。 十三、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本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现场施工组织与管理、工程量核算、劳务费用的结算等事宜。 十四、甲方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中相关责任和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主控线)、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组织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交验;

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施工所需主水管、主电缆及二级配电箱由甲方负责敷设至施工作业面,(作业面上及各楼层内的动力、照明、未级配电箱、支线由乙方自理)。 十五、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甲方负责,组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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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方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向甲方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组织的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交验;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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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经济损失;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9、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1、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符合并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全部条款和要求,如不遵照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乙方的工人如有不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视其情节每次罚款10-50元。

13、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用材用料计划,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明细表”,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变动应自变动之日两天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通知。

15、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随意克扣、拖延工人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6、乙方住宿内的照明及电路维护、用电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电源接口。 十六、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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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和行业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乙方应按安全文明操作规范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不按安全文明操作规范、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关安全施工指令施工或违章操作以及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伤亡或其它一切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2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2万元以上乙方承担40%,甲方承担60%。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违反安全管理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每栋每天必须安排 2 人以上专职安全文明施工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并应听从甲方安全人员调遣安排,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其费用将按每人每天100元计,并从乙方的工程费用中扣除。 十七、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工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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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提供塔吊、周转材料等大型材料设备。

2、乙方提供:钉子、扎丝、铁丝等辅助材料,施工所需园盘踞、手锯等工具,施工放线所需用具,施工照明以及夜间作业移动照明灯、线等。

3、甲方与乙方各自提供的机械设备及材料、辅助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凡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机械状态良好,并按规定进行保养、维护且费用自理,机具数量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要求。凡乙方自备机具设备的日常运行性能检查由乙方负责,达不到安全要求乙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凡甲方提供的主材、地材及乙方提供的各种辅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提供其证明文件。 十九、施工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 二十、施工验收

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即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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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全部条款和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相应责任。

3、建设单位与甲方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 二十一、施工配合

1、因工程检查、验收以及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二十二、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二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在施工操作中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施工用料、用材,严禁出现浪费现象,如出现浪费现象甲方将从乙方工程劳务费中扣除浪费额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次罚款。 二十四、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之各项条款,违约方将承担并赔偿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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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二十七、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二十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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