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报告+任务书】
(2011 届) 本 科 毕 业 设 计(论 文)
题 目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 学 院 商 学 院 专 业 会 计 学 班 级 会 计 07 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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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声明,所呈交的论文(设计)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设计)中不包含其他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我承诺,论文(设计)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论文(设计)作者签名: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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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适应会计国际求同、经济全球化的请求,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体现各种单纯的现实经济业务,2006年安全部出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本文以新准则为根据探究了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方式、新准则履行中存在的关于债务重组的问题。
关键词: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债务重组方式
Abstract: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accounti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nd the reques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Make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to be more accurate and objective reality simply reflects the various of economic and business. Security came forward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12 debt restructuring\" in 2006.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new guidelines based on the definition of debt
restructuring, fair value measurement model, debt restructuring, and the problem of the debt restructuring when we perform the new guidelines.
Key Words:Debt restructuring;Fair value;The way of debt restructuring
目 录 一、引言 1
二、债务重组概念及相关理论 2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2 (二)定义的差异比较 2 三、会计账务处理的解读 3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 4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
4
(三)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在应用中存在的困难 6 四、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五、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9 六、完善债务重组准则在上市公司应用的具体对策 10 (一)完善2006债务重组准则 10 (二)优化上市公司外在环境
11
(三)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监管 11 七、结论与展望 12
参考文献 13
8 致 谢 14 一、引言
如今的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一些企业或许没有能很好的经营管理,也有可能受某些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企业无偿经营甚至亏本经营,资金不能很快的周转,短暂性的出现资金紧缺,不能如期清偿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按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是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渠道达成和解协议时,应予以中止破产程序。除此之外,债务人即使进入了破产程序,也难以保证债权人能如数收回自己的债权,因为这个过程不但时间持续很长,而且费时费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就此诞生了,也就是债务重组,其中包括减少债务的本金、债务的利息和修改其它的债务条件等等。这种形式的债务重组属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妥协让步的债务重组。除此之外,实务中还有其他形式的债务重组,即债权人未妥协让步的债务重组,比如债务人用等于或高于债务账面价值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偿债务。
对于债权人妥协让步的债务重组,在1998年的时候,财政部曾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来对其进行规范。自从实施该项准则以来,在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交易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引入了公允价值,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中反映出来。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健全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很难真正显示出相关公允价值的“公允”,进而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有可能受到影响。鉴于此,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
础之上,财政部对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作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不仅拓展了债务重组概念,而且在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规定方面,较之修订前有很大突破。
二、债务重组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在1972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第26号意见书(APB26)《债务的提前清偿》,成为最早的一项用来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准则,并对债务人在到期日前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定[1]。
SFAS15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做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根据SFAS15的定义,债权人妥协让步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资产或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小于债权人该项债权的账面价值;二是在更改应付项目的某些条件并以新债清偿旧债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付新债的未来支付金额小于重组前旧债的账面价值。由此可知,美国的债务重组准则引入了现值会计的计量模式,并要求用现值的计算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妥协让步了。
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面而采取的行动,但是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或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由此可知,澳大利亚的这份指南所指的债务重组基本上是属于广义的。
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律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才算债务重组的发生:(1)债务人必须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这是区分破产清算和债务重组的主要标准。(2)债务人必须是发生了
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遇到了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到位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必要进行债务重组。(3)债权人必须是妥协让步了。由此可知,我国新会计准则定义的债务重组是属于狭义的。而旧准则的定义是:债主按照其和债务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允许债务人修正债务环境的事项。
(二)定义的差异比较
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无论在内涵方面,还是外延上,都和旧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有着质的不同。
1、前提条件不同
新准则特别强调债务人必须要是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在处于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有债务重组的可能;然而在旧准则中,只要是修改了债务的金额和偿还金额的时间,都视为债务重组。即旧准则中债务重组可以发生在债务人没有处于财务困难的条件下。
2、实质条件不同
新准则特别强调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妥协让步了,这是债务重组的最终结果和重要特征。债权人妥协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财务出现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用低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来抵偿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减免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本金和利息,或者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等。这样一来,使得债务重组的范围更加具体和明确,也更科学合理,排除了旧会计准则下,虽然修改了债务条件,而实际上债权人没有妥协让步等等事项的弊端。比如,在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时,债务人用存货抵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同意但不调整偿还金额和时间,就不属于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理由很简单,债权人在实质
上并没有妥协让步。
在旧准则中,债务重组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五种;而新准则中将其调整为四种。在重组方式上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只是新准则的表述变得更加简洁易懂。因为新准则将旧准则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合并为一;新准则中的第四种重组方式是“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旧准则的第五种重组方式是“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显而易见,这些只是文字表述上的差异,实质并没有多大变化[2]。
三、会计账务处理的解读
新准则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做法,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减免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用实物来抵债的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概念的表达都不太一样,不过基本意思还是一样的。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指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事情、自愿的双方交流的一项财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应用的金额。而英国财务登记准则第7号中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事情、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鼓动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流一项财产或一项欠债所应用的金额。在我们国家,将公允价值定义为: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事实上,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具有很多优点。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
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做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尤其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有利于企业实物资本保全等。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 1、用现金来清偿债务的
债务人应当将实际支付的现金与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的损益,而不是资本公积,在账务处理方面,与债权人是对应的。而旧准则下同一笔业务存在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处理方式更合理,也更加符合一致性的原则。
2、用非现金资产来清偿债务的
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后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给债权人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的利得,并计入当期损益;而将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得到的非现金资产,债权人应当以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得到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先冲减该债权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1)非现金财产归于企业持部分股票、公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机器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其公允价值。
(2)非现金财产归于存货、固定资产、有形财产等其他财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面价值为房基确认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和其类似财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财产的市面价值为房基规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规定非现金财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巧等方法确认其
公允价值。
3、将债务转变为资本的
这种重组方式的意思是债权人把他的债权变成了股权,而债务人将债务转变成了实收资本。所以说,把债务转为资本的话,事实上是增加了债务人的实收资本。债权人应该把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同时,把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了,那么首先要冲减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同样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债务人应当将其确认为实收资本,另外,应当将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
如果债务重组要涉及的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那么一般有两种情况:涉及或有事项,另外一种就是不涉及或有事项的。
涉及或有应付(收)的债务重组。或有应付(收)金额,是根据未来事项的出现而发生的应付(收)金额,该未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要视债务人的经营状况是否发生好转而定。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如果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在结清债务时,如果没有发生或有应付金额,应将其作为结清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债权人来说,新准则采取的是谨慎性做法:即未来应收的金额,债权人不将其确认为或有应收金额,不把他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会计账务处理的做法是,等收到或有应收金额
时,计入当期损益。
不涉及或有应付(收)金额的债务重组。债权人应该把修改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把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先冲减坏账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应该把修改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同时,把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我国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在应用中存在的困难
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过程中还是会遇到一些问题。
1、公允价值在新债务准则中的运用存在问题
(1)公允价值的取得存在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准则的规定,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可以按照以下列规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①如果非现金资产是属于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的规定进行确认。②如果非现金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其他资产的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其同类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2)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作利润。公允价值的使用不仅离不开活跃的交易市场,还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稍有偏差,就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公允价值是一个“法宝”,很多上市公司用它来粉饰自己的经营业绩。鉴于此,1998年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改,现行准则是否也会陷入这一困境也一直是一个争论点。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人将由于债权人的减免金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这将增加企业利润的来源,扩大了企业确认收益的范围。上市公司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出于对平滑业绩的考虑而通过债务重组来操作上市公司当期利润。
(3)公允价值可能会增加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性。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企业自身信用的变化以及经济环境和风险状况等的变化,都可能会引起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造成影响。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负面影响,更切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营运效率、回报率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实行公允价值计量后,现金流量将成为反映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会受到更多的关注。显然的,对于报表使用者来说,现金流量信息将与资产、负债、利润等信息一样,变得非常重要[3]。
2、企业操作利润的空间扩大
如果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将从中获得利润。这无疑给了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可趁之机,一旦他们获得债务的减免,那么他的收益将会直接反映在当期的利润表中,从而极大地提高每股盈余。
3、财务困难的界定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但如何界定财务困难,新准则并未明示。财务困难是通过具体财务指标来定义,还是对企业整体财务状况进行界定?财务困难是企业长期面临的困境,还是企业由于成长过快而导致的短期资金拮据?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了许多潜在的问题。
对以上问题,给出几点建议: 1、提高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
我们知道,公允价值的取得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它本身是合理的,我
们不能因为它难以计量而放弃对它的使用。我们可以给它提供一个良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优化其存在的基础等来解决这一问题。一者我们应规范公允价值在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相关技能的操作培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为公允价值全面应用提供保障。二者对那些资产交易市场中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评估行业的监管和治理尤其不能忽视,必须严格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对违法乱纪者要严厉制裁。
2、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
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行为均有会计监管要求,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确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资格的唯一核心指标。因此,上市公司为了增发或配股往往通过操纵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或分母达到目的。从众多利润操纵的案例可以发现,操纵营业利润较难,而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个别业务操纵非营业利润则很普遍。尤其以上新准则公允价值的运用,企业通过利润操纵会产生大量无相应的现金流入的收益。对此,应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规避企业利润操纵。
3、明确界定财务指标
进一步减少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不确定性,作为债务重组的主要环节“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明确界定首当其冲。这就需要对财务困难进行明确的界定,应设定一组明确的财务指标,由具有权威性的独立第三方来界定。这样使人们对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有一个定量的认识,易于实际操作。
四、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时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一)完善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在新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这对于真实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无疑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如何准确确定公允
价值,是新准则实施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新准则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经济不充分的情况下,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公允价值的确定一旦有失“公允”,则极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我国历史上确实出现过上市公司借助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如公允价值在1998年曾出现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了。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有效实施,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必须提出严格的限制条件,即在制定新准则操作指南时,应全面考虑新准则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关注新准则的技术性及其经济后果,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做出进一步的具体解释和说明,以提高新准则的可操作性,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从而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相关。
(二)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要进行修改。按照新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债务重组的收益及损失均计入了当期的损益。但是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它的损益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把由于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从补充资料的净利润项目中进行扣除,这样对净利润调整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才会是真实的数据,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中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相一致。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三)比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由于债务重组具体准则不是此次新执行的准则,只是对原准则进行的修订,我们认为可以比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对期初数进行调整,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债务重组收益将调整至期初未分配利润;对于债权人来说,不存在调整事项。
五、我国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以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沧州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案例为典型,许多上市公司在没有实质业务的情况下,仅仅通过重组就利润巨增,将债务重组视为调节利润的“利器”,大搞盈余管理,为公司争取最大利益。
虽然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实现了实质性的突破,但案例表明,在准则的应用过程中许多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利润操作等问题依旧突出。上市公司常借助关联交易,滥用公允价值,随意划分资产转让收益和债务重组收益以隐藏重组利得,达到粉饰公司财务状况的目的。
一债务重组准则
1、债务重组的定义尚不能明确界定债务重组的对象范围,导致大批上市公司滥用债务重组进行盈余管理。第一,何谓财务困难?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款偿还债务等条件应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高于清算价值为必要前提。第二,何谓让步?货币具有时间价值,有可能会出现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小于未来应收金额,却大于未来应收金额现值的情况。债权人作出了实质性让步,但由于忽略了货币时间价值而没有进行账务处理,有违客观性原则。
2、债务重组利得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债务人当期利润激增,使其成为调节利润的利器。从理论上来讲,将债务重组收益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在一定程度
上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债务重组走出困境从而有机会恢复到正常的经营状态,债务人从中受益应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债务重组收益应由一个或几个受益的会计期间来负担。从实务中看,巨额债务重组利得可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堪称粉饰利润的捷径,沧州化工利用19.86亿元的债务重组利得即刻使公司扭亏为盈也就不足为怪了[4]。
二准则应用的环境
1、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经股份制改制后上市的。由于产权关系不明晰,国有企业同其上市公司债务重组过程中,经常无原则的让步,帮助上市公司提升利润,已达到配股或是摘掉ST、PT帽子的目的。上市公司的独特背景使其借助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作成为可能。
2、我国目前的生产要素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还不够健全,各类资产的价格信息系统尚不完备,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公允价值确认的主观随意性。同时,实务界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约束机制,一些实际操作人员易受到利益驱使,利用公允价值协助公司操作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公允价值具有科学的经济内核
,之所以被利用来操作利润,是因为其外在的市场环境和人为因素。如何优化
公允价值的外在环境,合理确定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解决债务重组准则应用中存在问题的关键所在。
六、完善债务重组准则在上市公司应用的具体对策
准则指导实践,实践促进准则的发展。规避债务重组具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更科学的准则作为指导,需要更适宜的外在环境作为支撑。完善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优化上市公司外在环境实属当务之急。
(一)完善2006债务重组准则
1、合理确定债务重组的对象和范围
由于在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情况下,我们应认识到债务重组定义中的债务人的持续经营价值要高于清算价值这一重要前提。同时,不能忽视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要谨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必须要说的是,债务重组定义中债权人一定是实质性的妥协让步了。
2、分期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出于对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如果金额较小,那么债务重组收益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额较大,则将债务重组收益分期计入企业损益。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避免债务人的当期利润因债务重组而产生大幅波动带来的后果。
(二)优化上市公司外在环境 1、培育各级市场,建立中介机构
公允价值并不等于市场价格,但市场毕竟是最为客观最为简便的公允价值来源。积极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有助于抵债资产客观价值的取得。鉴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象严重,在努力构建活跃市场的同时,还应不断加强评估机构执法的公正性。创建公认的资信评估体系,由权威、独立的评估机构确定资产价值,这样才可能避免公允价值成为关联企业操作利润的工具。
2、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无论会计准则是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会计准则都不能解决与会计有关的所有问题,会计的职业判断一直存在。但合理确定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会计人员更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人员必须站在相对较高的层面上理解和运用
会计准则。加之,资产不活跃市场的广泛存在,如何利用现值法确认公允价值,如何估计现金流量,如何确定现金流量的利率,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待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要不断加大专业教育和后续教育的投入,培养会计人员的公允价值观念,使其具有合理确定公允价值的业务素质。此外,应着力培养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在内、外部压力之下大多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谨慎性和独立性,易沦为财务造价的工具。只有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才能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作的动机。
(三)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监管
掌握好债务重组和破产的界限,启用淘汰机制,该破产的坚决予以破产,同时上市公司应通过债务重组促进改进,将债务重组与企业制度创新及优化资本结构结合起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以走出困境,谋求长期生存和发展。
七、结论与展望
关于债务重组的研究,最早是由美国提出的,所以早期的研究成果集中的欧美等国的会计准则中。众所周知,我国会计准则主要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加以制定的,但由于IASB没有制定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准则,我国债务重组准则更多是借鉴了美国会计准则。近10年来,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发展经历了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计入资本公积-计入利润”3个阶段,其核心变化在于对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方式。财政部于2006年2月再次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CAS12),其充分借鉴了FASB和其他得到广泛公认的规定,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既符合我国的现状,又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值得一提的是,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问题已
成为我国现阶段突出的问题,尤其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司对重整计划的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我国证监会于2008年4月18日同时公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做出审慎判断,不得随意判断甚至不做判断,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规范的重组行为。
参考文献
[1]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APB.基本概念与会计准则,1970. [2] 张瑜东.对新债务重组的解读.会计之友,2008(13):P89.
[3] 向荣欣.论公允价值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运用.现在商业,2009(29):P248.
[4] 马四海、赵雪、孙扬.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应用问题探讨??由沧州化工债务重组案例引发的思考.会计之友,2010(23):P23-24.
[5] 安全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塔斯社,1999. [6]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1989.7.
[7] 李志益.新旧准则对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的比较分析.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8):P83.
[8]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9] 陈海清.谈债务重组的界定.财务通讯,1999(9):P42-43.
[10] 贺云龙.谈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J].会计之友,2007(9):P8. [11] 钟越.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现代商业,2007(29):P91.
[12] 李兴梅.新准则视阈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中外企业家,2007(4):P95-96.
[13] 佟贺.试论新债务重组准则及应用.管理学家,2010(3):P250. [14] 刘瑾.新债务重组准则下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管理观察,2010(1):P204.
[15] 张以琳.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问题的分析.甘肃科技纵横,2010(2):P93.
[16] 贺勋.企业债务重组中的问题及对策.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P65.
[17] 曹阳、支春红.新企业会计准则解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18] 孙奕驰、尹珊珊.我国新债务重组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商业经济,2009(24):P46-47.
[19] 李丹.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 [20] 姚效丽.债务重组的合理性分析及建议.商场现代化,2008(5):P357. [21]FASB.SFAS15“Accounting?by?Debtors?and?Creditors?for?TroubledDebtRestructurings”[Z]
[22]
FASB.SFAS114“Accounting?by?Creditors?for?Impairment?of?a?Loan”?[Z].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任 务 书
题 目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一、主要任务与目标: (一)主要任务
在商学院规定的毕业论文撰写期间内,根据师生共同商定的毕业论文选题,综合运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撰写一篇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篇幅不少于8000字的毕业论文。希望通过撰写毕业论文,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涵义、方式、应用、重组过程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二)目标
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探讨,旨在解决企业在运用债务重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债务重组的方式,帮助企业更好的认识债务重组。
二、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主要内容
对于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问题,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介绍债务重组的相关概念及国内外债务重组理论;其次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在运用债务重组时出现的问题;最后对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二)基本要求
严格按照毕业论文撰写进度和计划,完成文献资料的收集、开题报告的撰写、外文文献的收集和翻译和毕业论文的撰写等项工作。开题报告应反映该课题的最新发展成果与研究动态,力求层次清晰、格式规范。外文文献应与毕业论文密切相关,外文文献译文应忠实原文、语言流畅。毕业论文应结构完整、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思维严密、内容充实、格式规范,力求有所创新。要求由我国企业在具体运用债务重组时遇到的问题,具体分析其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计划进度:
2010.09.29?2010.11.08 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2010.11.09?2010.12.20 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及外文翻译 2011.03.01?2011.03.19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确定实习单位 2011.03.20?2011.05.10 毕业实习 2011.05.11?2011.05.17 毕业论文定稿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安全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塔斯社,1999 [2]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APB.基本概念与会计准则,1970 [3]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1989.7 [4]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5] 陈海清.谈债务重组的界定.财务通讯,1999(9)42-43.
[6] 贺云龙.谈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J].会计之友,2007(9):P8. [7] 张瑜东.对新债务重组的解读.会计之友,2008(13)
[8] 向荣欣.论公允价值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运用.现在商业,2009(29) [9] 刘瑾.新债务重组准则下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管理观察,2010(1) [10] 马四海、赵雪、孙扬.我国债务重组准则应用问题探讨??由沧州化工债务重组案例引发的思考.会计之友,2010(23)
[11] 张以琳.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问题的分析.甘肃科技纵横,2010,39(2)
[12] 李丹.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 [13]FASB.SFAS15“Accounting?by?Debtors?and?Creditors?for?TroubledDebtRestructurings”[Z]
[14]
FASB.SFAS114
“Accounting?by?Creditors?for?Impairment?of?a?Loan”?[Z]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 献 综 述
题 目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 学 院 商学院 专 业 会计学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一、前言部分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资金周转不快,出现暂时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虽然按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时,破产程序应予中止。此外,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因为相关的过程持续很长,费时费力,结果还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于是就有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即债务重组。它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它包括削债、债务转让、债转股等方式对企业的负债进行重新组合的行为,也是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手段。
二、主体部分 (一)国外研究综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前身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于1972年发布的第26号意见书(APB26)《债务的提前清偿》,成为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最早的一项准则,并对债务人在到期日前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定。
SFAS15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作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根据SFAS15,债权人作出让步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资产或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小于该项债权的账面价值;二是在更改应付项目的某些条件并以新债清偿旧债的情况下,债务人应付新债的未来支付金额小于重组前旧债的账面价值。由此可见,美国债务重组准则引入了现值会计的计量模式,并要求用现值计算来判断债权人是否作出了让步。
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而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或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由此可见,澳大利亚的这份指南所指的债务重组基本上是广义的。
(二)国内研究综述 1.相关概念
我国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律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发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债务人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这是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的主要标准。(2)必须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只有债务企业在经营上出现了困难,或因资金调度不灵而又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才有债务重组的必要。(3)必须是债权人作出了让步。由此可见,我国会计准则定义的债务重组是狭义的。
张瑜东(2008)认为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做法,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2.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重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并将重组收益计入到当期收益。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为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带来新的挑战,但是它出现的背后是一系列历史的必然。国际趋同刻不容缓,公允价值是世界采用的基础计量属性,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是美国《债务重组》 准则采用的方式;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更好的反映资产以及债务的现时价值,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收益可以更好的反映交易实质,更加符合高质量会计准则
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力度加大、财务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证券监管力度加大等市场条件的成熟,也为新债务重组准则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向荣欣(2009)分析了公允价值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中运用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公允价值的取得存在困难。(二)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创造利润。(三)公允价值可能增加财务报表项目的波动性。同时提出了促进公允价值运用应采取的措施:(一)提高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二)加强会计监督。(三)运用高新技术。
刘瑾(2010)通过案例分析得出一些连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运用债务重组收益来包装财务报表,才没被摘牌退市,而这些表面“风光”的景象却使投资者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还会使我国股票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张以琳(2010)提出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应先考虑以现金清偿,接下来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或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清偿,最后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由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其实质还是债务的延续,因此将其放在最后考虑。
马四海、赵雪、孙扬先通过沧州化工债务重组案例引发思考,提出虽然2006年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实现了实质性的突破,但案例表明,在准则的应用过程中许多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利润操作等问题依旧突出。上市公司常借助关联交易,滥用公允价值,随意划分资产转让收益和债务重组收益以隐藏重组利得,达到粉饰公司财务状况的目的。接着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对策。
李丹(2007)提到在新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最大差异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并对债务重组中的收益计入了当期损益。因此,在执行新准则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完善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在新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
性,这对于真实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无疑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如何准确确定公允价值,是新准则实施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新准则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经济不充分的情况下,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公允价值的确定一旦有失“公允”,则极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我国历史上确实出现过上市公司借助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如公允价值在1998年曾出现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了。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有效实施,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必须提出严格的限制条件,即在制定新准则操作指南时,应全面考虑新准则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关注新准则的技术性及其经济后果,对公允价值的确定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解释和说明,以提高新准则的可操作性,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从而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相关。
(二)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要进行修改。按照新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债务重组的收益及损失均计入了当期的损益。但是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它的损益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把由于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从补充资料的净利润项目中进行扣除,这样对净利润调整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才会是真实的数据,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中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相一致。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
(三)比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由于债务重组具体准则不是此次新执行的准则,只是对原准则进行的修订,我们认为可以比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对期初数进行调整,原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债务重组收益将调整至期初未分配利润;对于债权人来说,不存在调整事项。
李兴梅(2007)在文章中提出新准则下将原债务人披露的内容“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改为“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或有支出”改为“或有应付金额”;将原债权人披露的内容“或有收益”改为“或有应收金额”。
三、总结部分
关于债务重组的研究,最早是由美国提出的,所以早期的研究成果集中的欧美等国的会计准则中。众所周知,我国会计准则主要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加以制定的,但由于IASB没有制定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准则,我国债务重组准则更多是借鉴了美国会计准则。近10年来,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发展经历了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计入资本公积-计入利润”3个阶段,其核心变化在于对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方式。财政部于2006年2月再次对债务重组准则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CAS12),其充分借鉴了FASB和其他得到广泛公认的规定,重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既符合我国的现状,又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值得一提的是,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问题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突出的问题,尤其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司对重整计划的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我国证监会于2008年4月18日同时公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做出审慎判断,不得随
意判断甚至不做判断,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规范的重组行为。
主要参考文献
[1]FASB.SFAS15“Accounting?by?Debtors?and?Creditors?for?Troubled?Debt?Restructurings”[Z].
[2]
FASB.SFAS114“Accounting?by?Creditors?for?Impairment?of?a?Loan”?[Z].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陈海清.谈债务重组的界定.财务通讯,1999(9)42-43. [5]张瑜东.对新债务重组的解读.会计之友,2008(13)
[6]向荣欣.论公允价值在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的运用.现在商业,2009(29) [7]刘瑾.新债务重组准则下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管理观察,2010(1)
[8]张以琳.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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