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2014]医鉴字第 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 人: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被鉴定人
委托鉴定事项:伤残程度、后期治疗费、误工时间、护理时间
受理日期:2014年 月 日
鉴定材料:病历资料、X线片、CT片、MRI片
鉴定日期:2014年 月 日
鉴定地点: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
在场人员:被鉴定人及鉴定人员
被鉴定人:,男,户籍地:襄阳市襄州区,身份证号:。
二、检案摘要
2013年 月 日,被鉴定人因故被致伤。
第 2 页 共 3 页
三、检验过程
(一)文证摘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记载(住院号:):于2013年 月 日,因入院。体检:。于 月 日出院,出院诊断:。
(二)法医检验:步行入室,神志清楚,问答切题,自动体位,见
四、分析说明
根据病历资料记载、医学影像学资料及法医检验,结合案情,说明被鉴定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外界暴力作用,致,已行手术等治疗,现其 ,依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附录C 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之规定,经计算,该肢丧失功能达 ,并影响其负重功能,故依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4.10. )条之规定,该被鉴定人 的伤残属 级。参照GA/T521-200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第 条之规定,及湖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被鉴定人需拍片复查、活血化瘀、取出内固定物等治疗,其后期治疗费约需人民币 元,伤后误工 日、护理 日。
五、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 的伤残属 级;其后期治疗费需人民币 元,伤后误工 日、护理 日。
六、鉴定人
陈慧芳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420311055156
方文祥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420314055036
邹琦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420313055247
韩发玲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420313055246
第 3 页 共 3 页
襄阳公正司法鉴定所 二0一四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