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英语:internet),又称网际网路或音译因特网、英特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定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互联网”,即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网络”。互联网并不等同万维网(World Wide Web),万维网只是一建基于超文本相互链接而成的全球性系统,且是互联网所能提供的服务其中之一。单独提起互联网,一般都是互联网或接入其中的某网络,有时将其简称为网或网络(the Net)可以通讯,社交,网上贸易。
互联网是全球性的。这就意味着这个网络不管是谁发明了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互联网的结构是按照“包交换”的方式连接的分布式网络。因此,在技术的层面上,互联网绝对不存在中央控制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可能存在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利益集团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来控制互联网的问题。反过来,也无法把互联网封闭在一个国家之内-除非建立的不是互联网。然而,与此同时,这样一个全球性的网络,必须要有某种方式来确定联入其中的每一台主机。在互联网上绝对不能出现类似两个人同名的现象。这样,就要有一个固定的机构来为每一台主机确定名字,由此确定这台主机在互联网上的“地址”。然而,这仅仅是“命名权”,这种确定地址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控制的权力。负责命名的机构除了命名之外,并不能做更多的事情。
同样,这个全球性的网络也需要有一个机构来制定所有主机都必须遵守的交往规则(协议),否则就不可能建立起全球所有不同的电脑、不同的操作系统都能够通用的互联网。下一代将对网络上的信息等级进行分类,以加快传输速度(比如,优先传送浏览信息,而不是电子邮件信息),就是这种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例证。同样,这种制定共同遵守的“协议”的权力,也不意味着控制的权力。
毫无疑问,互联网的所有这些技术特征都说明对于互联网的管理完全与“服务”有关,
而与“控制”无关。
事实上,互联网还远远不是我们经常说到的“信息高速公路”。这不仅因互联网的传输速度不够,更重要的是互联网还没有定型,还一直在发展、变化。因此,任何对互联网的技术定义也只能是当下的、现时的。
与此同时,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互联网中、越来越多地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也会不断地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对互联网的意义、价值和本质提出新的理解。
互联网在现实生活中应用很广泛。在互联网上我们可以聊天、玩游戏、查阅东西等。更为重要的是在互联网上还可以进行 广告宣传和购物。互联网给我们的现实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我们在互联网上可以在数字知识库里寻找自己学业上、事业上的所需,从而帮助我们的工作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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