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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辆管理规定

2022-10-10 来源:步旅网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管理职责 .......................................................................... 1 5 管理内容 .......................................................................... 2 5.1 工程车辆使用管理 .............................................................. 2 5.2 生产车辆使用管理 .............................................................. 3 5.3 检修车辆使用管理 .............................................................. 3 5.4 生活服务车辆使用管理 .......................................................... 3 5.5 车辆驾驶员管理 ................................................................ 4 5.6 驾驶安全管理 .................................................................. 4 5.7 检修与维护 .................................................................... 4 5.8 定期检验 ...................................................................... 4 5.9 安全管理职责 .................................................................. 5 5.10 检查与考核 ................................................................... 5 6 相关文件 .......................................................................... 5 7 记录及报告 ........................................................................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工程车辆划分明细 ................................................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工程车辆管理相关表式 ............................................ 9

前 言

为加强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综合管理体系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设备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立国。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张 一。 本标准批准人:刘焕山。 本标准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第四次发布。

工程车辆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权范围内的流动式起重机(包含带式)、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机动三轮车、自卸车、吸污车、垃圾车、叉车、电瓶车、油罐车和高空作业车及其它工程车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GB10827 3 术语和定义 3.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3.2

生产车辆

是我公司现有车辆划分为辅助生产必须用车辆。具体明细见附录A。 3.3

检修车辆

是我公司现有车辆划分为现场检修、抢修用车辆。具体明细见附录A。 3.4

生活服务车辆

是我公司现有车辆划分为辅助服务单体建筑物维护使用车辆。具体明细见附录A。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部

负责特种车辆的首次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4.2 总经理工作部

a) 负责车辆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b) 负责工程车辆的交通行驶管理工作。 4.3 设备部

a) 是工程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车辆管辖单位提出车辆管理要求、工作指导,并对执

行情况进行定期、定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b) 负责组织工程车量报废、大修审核及车辆维修费用的审核; c) 负责组织按相关规定完成特种车量定期检验工作; d) 组织协调调用检修车辆完成检修或抢修工作;

e) 负责对各管辖范围内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进行监督。

4.4 综合计划部

a) 负责工程车辆检修、维护的招标工作; b) 负责工程车辆检修、维护单位的资质审核。 4.5 物资供应部

a) 负责按需求计划采购工程车辆及配件; a) 负责组织工程车辆及配件的到货验收工作,并与档案室办理技术文件、合格证等装箱资料的交

接;

b) 对于甲方委托维护单位采购的备件进行询价、确认工作。 4.6 使用单位

a) 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车辆的燃油、驾驶员及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b) 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车辆的使用前、使用中及使用后的检查工作,建立生产车辆技术档

案;

c) 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车量的安全作业管理; d) 按时向设备部上报所管辖范围内车辆的综合报表;

e) 负责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管理内容

5.1 工程车辆使用管理

5.1.1 设备部是工程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

5.1.2 设备部负责全厂工程车辆的使用、保养、加油、司机、以及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 5.1.3 设备部对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5.1.4 公司现有车辆只用于生产、检修工作,参建单位没有权利使用公司现有车辆的权利。

5.1.5 工程车辆分为三类车辆,包括生产车辆、检修车辆、生活服务车辆,具体划分明细见附件。 5.1.6 除专职司机外,任何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司现有车辆。 5.1.7 燃油的存放地点安全部、电仪部、设备部共同确认。

5.1.8 设备部对相关维护、保养、车辆的运行记录等情况及技术状况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未按相关要求、规定执行将按制度进行考核。

5.1.9 工程车辆由于人为因素损坏或驾驶员技术水平不熟练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人员进行赔偿。 5.1.10 工程车辆连续作业8小时、夜间、雨雪天气、能见度低等情况下,使用单位需加强监督管理; 5.1.11 在应急情况下,设备部有权支配和调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车辆。 5.1.12 车辆的所属单位应具有以下资料:

a) 车辆的详细台账;

c) 车辆的技术档案: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技术性能;使用记录;配件更换情况;车辆消缺记录;

事故记录;

d) 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e) 车辆使用说明书。

5.1.13 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即出车前检查、出车作业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

5.1.14 为了保证“车辆三检”得到认真落实,车辆归属单位应制定检查和考核措施,并对“三检”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次数根据车辆实际工作情况而定,每周不少于1次。 5.1.15 正常使用的车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a) 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检验部门核发的牌照;

b) 制动器等安全装置、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齐全有效; c) 液压系统、起升机构灵活好用;

d) 发动机、变速器性能可靠,工作正常。 5.2 生产车辆使用管理

5.2.1 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是生产车辆的直接管理单位,生产车辆的划分明细见附件1。

5.2.2 设备部对生产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3 生产车辆由使用分厂的设备员负责通知并督促维护单位完成日常保养和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备品备件、保养用油等使用记录。(详见附表)。

5.2.4 生产车辆由使用分厂依据车辆的运行、保养记录及相关技术档案要求编制中修、大修计划并报设备部进行审核。

5.2.5 生产车辆使用单位负责做好行车的使用记录(详见附表)。

5.2.6 生产车辆归属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车辆驾驶员持证驾驶监督检查。

5.2.7 生产车辆归属单位发现隐患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消除,同时做好维修记录。

5.2.8 生产车辆归属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燃油管理,加油时需司机、设备员共同见证,并签字确认,加完油后将油箱锁好。

5.2.9 生产车辆归属单位负责编写用油需求计划,报设备部审批,由物资部进行采购。

5.2.10 生产车辆归属单位需用燃油,报设备部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燃油,并将领用燃油记录长期保存。

5.2.11 生产车辆需更换备件时,需车辆归属管理单位设备员签字确认。备品备件由生产车辆归属单位从物资库领出后,由设备员进行保管,不允许维护单位进行保管。

5.2.12 车辆归属单位要每月对所管辖车辆的外观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报设备部留存。

5.2.13 生产车辆加油记录及用油情况每周报设备部各留一份存档。 5.3 检修车辆使用管理

5.3.1 设备部负责检修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是检修车辆的直接管理部门。 5.3.2 设备部下设一个车队,负责全厂工程车辆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5.3.3 设备部督促维护单位完成检修车辆日常保养和维护、维修工作,并做好备品备件、保养用油等使用记录,格式详见附表。

5.3.4 设备部下设车队负责做好检修车辆的行车记录(详见附表)。 5.3.5 设备部负责检修车辆的驾驶员持证驾驶监督检查。

5.3.6 设备部下设车队发现隐患或缺陷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消除。

5.3.7 检修车辆加油时需司机及设备部下设车队燃油管理人员到场见证,并签字确认,加完油后将油箱锁好。

5.3.8 检修车辆需要燃油时,设备部编写用油需求计划,由物资部进行采购。

5.3.9 检修车辆更换备件时,设备部下设车队队长进行确认,备品备件由生产车辆归属单位从物资库领出后由车队进行保管,不允许维护单位进行保管。

5.3.10 使用单位使用检修车辆车前,需填写厂内工程车辆使用工作票(详见附表),写清用车申请单位,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地点等详细信息,经申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设备部审批。 5.3.11 驾驶员接到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才能进行工作。

5.3.12 使用单位对使用检修车辆的时间进行确认,并对司机的服务态度做出评价。 5.3.13 设备部对检修车辆的加油记录及燃油情况进行汇总长期留存。 5.4 生活服务车辆使用管理

5.4.1 生活服务单位对生活服务车辆及司机直接管理,设备部对生活服务车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4.2 设备部下设车队负责生活服务车辆的燃油、备品备件的管理,做好使用记录。

5.4.3 生活服务车辆加油、需更换备品备件时,需生活服务车辆司机、设备部下设车队负责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4.4 生活服务车辆加油记录及用油情况每周报设备部各留一份存档。 5.5 车辆驾驶员管理 5.5.1 5.5.2 5.5.3 5.5.4

身体健康,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及心脏病者等禁忌。

必须经过地方监督部门或车管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符合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 车辆归属单位责所管辖范围内工程车辆的驾驶员日常管理工作。

驾驶员接到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后,必须按工作票要求完成工作,并签字确认。

5.6 驾驶安全管理

5.6.1 驾驶车辆时,必须戴驾驶证,归属管理单位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5.6.2 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一般不需他人乘坐,因工作需要仅限一人,车辆外面和电瓶车车板禁止坐人。

5.6.3 归属管理单位不许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人员驾驶。 5.6.4 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允许驾驶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 5.6.5 行驶或作业的车辆,驾驶室门必须关闭。 5.6.6 驾驶员必须掌握如下知识:

a) 交通法规、交通标志、车辆使用说明书、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b) 该车辆的构造、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

c) 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车辆一般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

5.6.7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超速、越档、拖档等现象,认真做到分离器、油门、档位有机配合、严防缺水、缺油、缺气、缺电等现象发生。

5.6.8 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爱护,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5.6.9 驾驶员应保持驾驶室内外干净整洁,前挡风玻璃处不得摆放任何与车辆无关等杂物。

5.6.10 车辆需停运时,驾驶员必须按公司指定要求停放,对停放的车辆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搞好安全防范,不得擅自停放在外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6.11 如因驾驶员检查不到位或有故障没上报造成车辆损坏更加严重,驾驶员按车辆维修费用的30%赔偿。

5.6.12 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活或拉私活,对未经领导同意办私事者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5.6.13 车辆在厂内出现交通事故时,及时通知和上报相关管理部室。 5.6.14 驾驶员完成工作后将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第一时间交到设备部。 5.7 检修与维护

5.7.1 车辆需要大修,由车辆归属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设备部组织鉴定、审批,由综合计划部外委具有承修能力的厂家修理。

5.7.2 大修基本条件:各种机动车辆除整车恢复性的修理外,以发动机总成为主,结合电气设备总成、底盘总成和车身(含驾驶室)其中之一者视为大修。 5.7.3 车辆大修费用由设备部统一控制平衡。

5.7.4 车辆归属管理单位依据国家《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及车辆使用说明书,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车辆维修、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7.5 部分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发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8 定期检验

5.8.1 新购或大修后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所包括的需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车辆投入使用前由安全部联系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将相关文件移交设备部保存。

5.8.2 需要定检的工程车辆定期检验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

5.8.3 需驶出厂区的特种车辆还应该按照车管部门要求由安全部组织进行检验。

5.8.4 车辆所属单位在特种车辆定期检验前,应按照有关车辆管理标准组织自检,消除缺陷并达到合格,方可参加地方监督部门的检验。

5.8.5 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缺陷或被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出具不合格结论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单位把问题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并通知维保单位限期整改。对被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出具检验不合格结论的特种车辆,在缺陷未消除前,禁止使用。 5.9 安全管理职责

5.9.1 生产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车辆安全行驶负全部责任。

5.9.2 检修车辆经设备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监督管理,检修过程中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 5.9.3 生活服务车辆由生活服务单位直接管理,负责整个驾驶过程中的全部责任。 5.10 检查与考核

5.10.1 设备部按照设备检查的总体安排对各使用单位车辆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使用单位没有按要求整改,将根据情况,考核200元至500元。

5.10.2 紧急情况下,公司现有车辆必须服从设备部调用,除特种情况,不服从调用将考核200元/次。 5.10.3 车辆归属单位要每月对所管辖车辆的外观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未做检查考核500元/次。

5.10.4 车辆归属单位没有建立技术档案或数据不准确考核200元/月。 5.10.5 对于工程车辆使用不当,管理不到位,根据损坏情节严重考核车辆归属单位200元至5000元。 6 相关文件

7 记录及报告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工程车辆划分明细

表A.1 生产车辆

序号 归属界区 设备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公用分厂 化验室 工程部 输煤分厂 动力分厂 净化分厂 3T叉车 3T叉车 3T叉车 3T叉车 3T叉车 3T叉车 三轮车 三轮车 三轮车 三轮车 推土机 推土机 推土机 推土机 推土机 推土机 推土机 推土机 装载机 装载机 装载机 电瓶搬运车 履带式汽车吊 推土机 装载机 洒水车 压路机 油罐车 规格型号 CPDYJ30-FB CPDYJ30-FB CPDYJ30-FB CPC30 CPC30 CPC30 7YPJ175005 7YPJ175005 7YPJ175005 7YPJ175005 SD22 SD22 SD22 SD22 SD7P SD7P ZD320 ZD320 SL50W SH952 SH952 EVB1-1 QUY250 SD32 SL50W 东风210 SR18 东风190 厂内编号 AD0540 AD0541 AD0542 AD0544 AD0545 AD0546 动力1# 动力2# 动力3# 动力4# 输煤1# 输煤2# 输煤3# 输煤4# 输煤5# 输煤6# 输煤10# 输煤11# 输煤7# 输煤8# 输煤9# 无 AD0360 制造单位 浙江佳力 浙江佳力 浙江佳力 安徽合力 安徽合力 安徽合力 山东时风 山东时风 山东时风 山东时风 山推工程机械 山推工程机械 山推工程机械 山推工程机械 宣化工程机械 宣化工程机械 中联重科工程机械 中联重科工程机械 山推工程机械 宣化工程机械 宣化工程机械 宝鸡-海德力 辽宁抚挖重工机械 动力方式 电动 电动 电动 电动 电动 电动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电动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厂内-320 山推工程机械 无 厂内-023 无 厂内-031 山推工程机械 湖北新中绿 山推工程机械 东风汽车

表A.2 检修车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表A.3 生活服务车辆 序号 1 2 3 4 5

设备名称 吸污车 吸污车 吸污车 垃圾车 垃圾车 规格型号 东风180 东风260 东风190 EQ1092FJ(汽油) 东风天锦170 厂内编号 厂内-034 无 厂内-033 厂内-036 无 制造单位 湖北新中绿 东风汽车 东风汽车 东风汽车 东风汽车 动力方式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设备名称 5T叉车 10T叉车 10T叉车 3T叉车 25T汽车吊 50T汽车吊 3T叉车 3T叉车 高空作业车 板车 板车(铲雪车) 自卸车 自卸车 自卸车 洒水车 挖掘机 装载机 装载机 装载机 压路机 压路机 规格型号 CPC50-RXG24 CPCD100 CPCD100-RG16 CPCD30 QY25/431 QY50D531 CPDYJ30-FB CPC30 东风神力160 解放 解放140(汽油) 豪沃290 豪沃290 金王子300 东风210 DH300/CL-7 LW500K LW500K LW500E SR18M-2 LTJ2125 厂内编号 AD0266 AD0513 AD0267 AD0512 AD0363 AD0362 AD0543 AD0539 AD0300 蒙D76373 厂内-021 厂内-027 厂内-026 厂内-022 厂内-024 厂内-030 厂内-028 厂内-029 厂内-025 无 无 制造单位 浙江杭叉工程机械 大连叉车厂 浙江杭叉工程机械 大连叉车厂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 浙江佳力 安徽合力 湖北新中绿 一汽解放 解放汽车 山东东岳 山东东岳 山东东岳 湖北新中绿 斗山工程机械 徐工集团 徐工集团 徐工集团 山推工程机械 一拖路通工程机械 动力方式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电动 电动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燃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编号:JL-SB-42

使用申请分厂 用车类型 计划使用时间 用车事由 工作地点 工作任务 厂内车辆使用工作票

使用申请人 联系方式 (小时) 分厂厂长(签字盖章) 工作安全、技术交底 行车路线 至 至 司机姓名 审批 司机联系方式 设备部签字: 队长签字: 驾驶员签字: 使用单位 完成情况验收 意见: 到达时间: 完成时间: 分厂签字: 非常满意 服务态度评价 备注 :

1、使用申请单位及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车辆管理规定》制度执行。 2、必须准确填写厂内工程车辆使用工作票的使用时间。 3、设备部接到使用单位申请后统一安排工程车辆。

4、此工作票一式两份,第一联设备部保存,第二联由使用申请分厂保存。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工程车辆维护保养记录

编 号:JL-SB-43 工程车名称: 日 期:

工 程 车 辆 维 护 保 养 及 检 修 记 录

日期 累计工作时间(小时) 保养间隔时间(天) 检修、维护、保养内容 用品名称及数量 维护人签字 司机确认 设备员确认

工程车辆加油记录

编 号:JL-SB-44 工程车名称: 日 期:

工程车辆加油记录

日 期 上次加油计时表示值 本次加油计时表示值 累计工作时间 加油量(升) 加油地点 司机 设备员签字 表B.1 工程车辆运行记录

工程车辆运行记录

编 号:JL-SB-45 工程车名称: 日 期:

工程车辆运行记录

出 车 记 录 日期 设备员签字:

出车事由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工时 司机 车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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