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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

2024-03-16 来源:步旅网
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着相关法例法规,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机密,维护公司安保秩序,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的监控的查询管理。

3. 查询管理

3.1 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监控室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制度,遵守操作流程。

3.2监控室工作人员在监控录像时,必须按规定设置存储时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缩短存储时间或删除监控录像。

3.3 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录像记录时,必须上报公司主管安保领导的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者一律谢绝查询,确保公司的经营机密、人身机密、安保机密。

3.4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监控录像的查询程序:查询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意见审批→公司安保领导审批同意 →监控值班人员查询→反馈查询结果→做好查询记录→同时反馈于申请查询部门、公司安保领导。

3.5 查询监控录像时,必须由监控室的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操作查询。查询结果须由监控查询经办人员向保安队长、公司安保领导汇报说明,不得隐瞒不报或误报查询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监控录像查询结果通报给与工作无关人员。

3.6监控录像拷贝、下载或外借必须经公司安保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将监控录像资料拷贝、下载,不得私自外借他人观看或作为解决矛盾、诉讼等使用。

4.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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