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之家”基本公共服务评估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概况
根据《无锡市“残疾人之家”基本公共服务评估考核办法》,对三城区正常运行的“残疾人之家”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开展评估考核,规范“残疾人之家”基本公共服务补贴的发放。预计评估机构53家,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须有评估的专业服务保障队伍。
(三)申报单位具备相关评估经验的优先采购。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评估队伍不少于3人。
(三)参与评估的人员要稳定,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四)有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申报单位应递交以下材料:
1、工作人员信息;
2、曾组织相关评估工作的材料;
3、具体的工作方案;
4、有关管理制度;
5、撰写详细的资金预算(详细、合理、科学),保证财政资金足额用于评估工作。
(六)申报单位须在评估考核结束后二周内,向甲方提供每个机构评估反馈情况、活动现场照片及视频等资料、工作总结及建议等资料。
(七)申报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合绩效评估方对所有材料进行相关评估,并按要求出具所有的支撑材料。
(八)申报单位可提前与甲方联系,进行有关咨询和索要相关资料。
(九)未尽事宜,以甲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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