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测器
1.1 所有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应置于同一类底座上,当有需要更换地址码或探头类型时,底座不需更换,当探测器拆离底座时,控制机会报故障。
1.2 探测器上应有原装LED,当此探测器收到报警讯号时,LED必须启亮、显示火警,并有供连接遥远指示灯之接口。
1.3在潮湿场所应配置防水底座,确保探测器能正常工作。 1.4在易爆场所应配置防爆探测器。
1.5要求二总线制连接,所有探测器的地址编码采用消防报警控制机编码方式。功耗低,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强,结构合理,对火灾早期的阴燃和明火都有很好响应的自带CPU 智能型探测器,能够独立自检测环境状态并与探测器内置的火灾特性曲线参数进行比较,准确地判断如下状态:火灾报警(非误报)、干扰〔 例如:污染)、探测器完好或断线、脱落(内置短路隔离器)、诊断方式中的趋势判定(火警趋势、自身污染度和灰化程度)。
2手动报警器要求
2.1手动报警器应为具有独立地址码的“易碎玻璃”类型,当玻璃被敲碎后即可自动触动报警器内之电气触点,每个报警器按钮均具有地址码,直接接入探测回路使管理者能迅速而准确地确定报警位置。盖面应以特制的键锁紧,玻璃则需牢固地夹在报警器内,按钮应由不燃烧及抗腐蚀材料制成,并以红色外壳正面有中英文样。
2.2手动报警器的设置位置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在潮湿区域应设置防潮型手动报警器,在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防爆型的手动报警器。安装方法应与建筑师配合确定。
3警铃及电路
3.1警铃工作电压应为直流 24 伏,铃盖应由冷压钢制成并烤上红瓷漆,盖身直径至少为150 毫米,底座应由耐蚀性材料制造,并可装于直径 50 毫米之圆形接线盒上。
3.2安装在室外之警铃的构造应为可防风雨性的,警报电路上的警铃应以由类比控制模块分区分别控制从主控盘接出,而每组电路由报警按钮内以独立熔丝保护,此系统将能提供多组电路,警铃上应有中英文字样,在易燃易爆区域应设置防爆性警铃。
4控制、信号、继电模块的要求
4.1模块和信号模块的要求
所有电子控制模块均带有独立地址及智能功能,独立运行模式,电子编码,可直
接接入探测回路中。
信号传送到报警控制机时,能监督输入信号,并确认监察对象之地点和类别。 控制模块能用于分散的消防控制装置,控制方式为一对一控制用于各类设备的启
停。
控制模块能用于设备状态的监视。
控制模块应配有微处理器及线路分析功能。
带有短路隔离器能隔离故障回路而使不影响正常工作状态。 模块应易于拆卸、便于维护,所需电源由系统统一提供。 模块受主控机监视,电路中的开路、短路和接地故障均能被监视 4.2辅助控制继电器模块
辅助控制继电器模块应为外部设备功能的控制提供继电器及其底板,全套带有承
包商接线用的端子,每个模块一般应提供8 个独立可控制的单板双投继电器,接点容量DC24V , 3A 。
每个继电器还应提供一个反馈型的状态监视电路,以监视可控设备的状态(由其
他承包提供的状态接点)。 模块应易于拆卸,便于维护。 4.3模块的技术性能要求 项目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工作电压 静态电流 继电器最大输出无源NC/NO接点 工作方式 5消防人员专用电话插孔
在手动报警器旁设置消防人员专用电话插孔,便于及时反映火灾现场情况及在消防中心集中指挥下,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提供便利、可靠的通信条件。
6报警控制屏
技术指标 -25℃ -+60℃ ≤ 34℃; ≤100% DC 24V 200 A 30VAC/DC 时 1A 总二线 根据该工程消防报警点的容量,设置与之容量相适应的智能控制屏,其监测报警回路数的配置,应考虑到由于平面分隔的变化引起探测点增加的因素,故每一回路上应留有一定的扩充余量。
7系统管理中心
在该工程的消防中心设置系统管理中心,提供管理功能和图形显示,该管理中心在一套完善的图文复合软件支持下,完成火灾/故障点平、立面位置指示、显示画面的自动切入和文字显示报警点的楼层及着火点等功能。
8区域报警控制器及显示屏
各栋建筑物内设有区域报警控制器(具体位置详招标图纸),它与主控机(集中报警控制器)的连接采用数据总线通信,在数据总线故障的情况下,各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能独立操作,任一区域报警控制器退出运行应不影响其他控制器的正常运行。
8.1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显示部位能保证每个报警区的火灾信号,故障信号报警到位,当收到火灾或故障信号时,应能立刻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对控制器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联动设备,在火灾时应具有全套独立操作功能。
8.4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有直流备用电源及浮充装置,不间断供电不小于30min。 8.5在首层消防电梯前室的显着位置设置能识别着火层楼层的楼层复示屏。 8.6对于超大平面且隔断很少的建筑物,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功能划分,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复示屏,以便火灾时,帮助消防人员识别方位。
8.7复示屏应把所有(分区)在主控制屏上显示的报警信号重复显示,在其分区功能上应与主控制屏相同。
8.8当主控制屏发出火警信号时,复示屏应发出蜂鸣声报警,同时应提供消声按钮。 8.9复示屏的制造应由与主控屏相同的同一厂家提供。 9联动控制柜
当火灾发生时,消防报警系统将自动发出相关的联动控制信号,自动控制相关的预防、灭火设备。为保证联动控制在任何情况下的绝对可靠地工作,故需在消防控制中心设置联动控制柜,它主要具有以下的自动/手动控制和显示功能:
消防水泵控制及返回信号 喷淋泵控制及返回信号 消防水池水位信号 排烟风机控制及返回信号
正压送风机控制及返回信号 排烟阀控制及返回信号 正压送风阀控制及返回信号 防火阀返回信号
防火卷帘门控制及返回信号 电梯回归控制及返回信号 补风机的控制
消防增压泵运行返回信号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返回信号 水流指示器前闸关闭信号 可燃气体总供阀的关闭及返回信号 消防疏散通道上门禁的释放动作返回信号 电动排烟窗的控制及返回信号
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与安防系统联动,解除所有疏散通道上的门禁控制功能,同时将反馈信号传递到消防控制中心。
10消防水泵的联动控制
该工程设有多台消防水泵,控制方式采用强、弱电两种控制方式。当人工手动报警器工作时,该报警信号输入监控中心,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并将水泵动作信号返回到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终端上显示运行状态。同样通过联动控制屏手动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动,也会将运行、故障信号在联动柜上予以显示。
11喷淋水泵的联动控制
该工程设有多台喷淋水泵。当消防中心接收到水流开关动作信号后,按照预先编制的联动程序,自动启动喷淋水泵的工作,压力开关直接喷淋泵。该水泵的启动,故障信号将自动返回到消防中心并在管理终端上显示其运行状态。
12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联动控制
消防监控中心检测到该工程中任何一区域的探测器报警并得到确认后,自动启动风机工作,其风机工作状态返回到消防监控中心予以显示,控制柜上也设有风机的手动按钮及相应的状态显示。
13排烟风口、电动排烟窗的联动控制
当楼层或区域中某防火分区的探测器监测到火灾报警并得到确认后,应驱动防火分区的排烟风口、排烟窗,排烟风口、排烟窗动作,故障信号返回到监控中心予以显示。
14楼梯间正压送风口的联动控制
当楼层中某防火分区的探测器检测到火灾报警并得到确认后,系统应能同时打开着火层及其上 /下一层的正压送风口,正压送风口的动作或故障信号返回到监控中心予以显示。
15紧急广播的联动控制
当消防监控中心监测到并得到确认某个防火分区发生火灾后,系统能在相应的防火区域或楼层(上一层、本层、下一层即相邻层)背景音响系统自动切换到紧急广播状态,供播送紧急疏散令之用,该切换信号自动返回消防中心予以显示和证实。
16电梯的联动控制
当消防监控中心监测到并确认某个防火分区发生火灾后,将客梯迫降到首层,打开轿厢门疏散客人后予以关闭。将消防电梯自动降到首层,自动切换到由消防人员手动控制状态,专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之用。
17空调防火阀的联动控制
在每个楼层的空调总风管内设有空调防火阀,当防火阀处的温度上升到额定温度时,熔片熔断,防火阀自动关闭,切断相应区域内的风量供给。防火阀的动作信号送到消防监控中心,予以显示和报警。
18防火卷帘门的联动控制
在某一区域智能探测器监测到火警信号时,消防监控中心通过联动控制程序将防火卷帘门自动降到底,并将其动作信号返回到消防监控中心予以显示及确认。
二、消防系统联动控制及通信联网要求、消防系统联动实现功能
1当收到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及水流指示器的报警讯号并经消防中心确认后,能启动警铃和消防广播;也可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现场火情启动警铃和播出广播。
2某区域内空调风机所负责的区域如有探测器、手动报警及水流指示器报警,则能自动停止该区域内的风机运行。
3消火栓箱按钮或手动报警器动作后,能自动启动消防泵,消防泵运行后,消火栓箱按钮旁指示灯亮,表示消防泵已开启。
4喷淋头爆破后,管网压力下降,由湿式报警阀的压力开关能自动开启喷淋泵。 5当手动报警器、水流指示器及任一层电梯前室或走廊探测器报警时,经消防中心确认后,能发出指令,控制消防电梯降至首层供消防员使用,其余乘客电梯降至首层停用。
6当手动报警器、水流指示器及探测器报警时,能自动打开本层、上一层及下一层的消防前室的正压送风阀,并能自动启动相关的加压风机,加压风口常开。
7当手动报警器、水流指示器及探测器报警时,能自动打开本层的排烟风阀,并自动开启相关的排烟风机;地下室通风系统的送风机及排风机,火警时能作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使用,不须自动控制。但其运行故障信号在联动柜上有指示灯显示。
8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运行、故障讯号在联动柜上能有指示灯显示,并能有手动控制按钮。
9消防泵、喷淋泵的启动、故障讯号在联动柜上能有指示灯显示,并有手动控制启停按钮,消防和喷淋增压泵在联动框上能有运行、故障指示灯。
10正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机入口处温度超过 280℃ 能自动关闭防火阀,排烟风机停止工作,空调系统负管内温度超过70℃ 能自动关闭防火阀,水流指示器前检修闸阀待消防设备的动作返回讯号能在消防中心有显示。
11电梯回降首层、防火卷帘门下降到底、喷淋系统管网压力开关状态、消防水池高低水位等讯号在联动柜上能有指示灯显示。
12煤气探测器报警后,经消防中心确认,能启动相应楼层消防广播、警铃,并延时切断煤气总供阀,总供阀的关闭讯号能返回消防中心显示。
13在消防中心确认某一区域发生火灾后,则能驱动相应疏散通道门,使之处于释放状态,能释放动作讯号返回消防中心显示。
14在消防中心确认首层或地下层某一区域发生火灾后,则自动封闭地下车库入口处的通道门,并启动设置于入口处的火警告警灯,同时能开启车库出口处通道门,其动作讯号返回消防中心显示。
15系统供货方应提供火灾报警系统(FA)与门禁系统联动的信号,以便火灾时打开所有门禁对讲系统的门禁。
16应急照明平时由就地控制或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制强制点亮全部应急照明灯。
三、自动排烟窗的原理及施工方案
自动排烟窗其工作原理是:一条线路与消防报警系统联通,即消防联控,当火灾发生时,报警系统报警后,会自动开启这些窗户用于排烟。
当火灾发生后,这些自动排烟窗自动开启,排除烟雾,给被困人员提供更多的逃生机会。
1自动排烟窗的施工方法及功能 1.1火警状态
当发生火灾时,智能控制箱接收该楼宇原有消防中心的消防信号,同时把信号传输给开窗器,开窗器接收到消防信号后自动开启消防排烟窗,达到通风排烟的目的。也可能当火灾发生时,该楼宇原有消防中心没有给出的火警消防信号,这时可直接敲碎紧急按钮开关面板上的无伤害玻璃并按下报警按钮,消防控制箱在接收到紧急按钮的报警信号后同样会全部打开所有的开启窗排烟。
如果发生火灾既无外接电源情况下又要实现消防联动功能时,需要楼宇原有消防中心提供220V消防电源给到消防控制箱,实现消防排烟窗功能。
1.2日常通风状态
手动开关与智能控制箱相连。可以分区和统一开启/关闭分区内的排烟窗,从而满足日常通风的要求,并可以任意控制排烟窗的开启角度
消防排烟窗控系统的优点有:1. 通过火灾自动预警系统及早进入工作状态;2. 通过监视系统和紧急情况伺服系统保证可靠的工作性能;3. 稀释烟雾,帮助逃生;4. 及时排出热量,使建筑保持结构稳定;5. 随时可以进行功能设置;6. 亦可以进行日常通风。
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浓度达到烟雾传感器的探测范围,将信号发送到控制箱,或消防联动中心的消防信号发送到控制箱,系统驱动消防排烟窗开启,浓烟和高温燃气通过排烟散热系统排到室外,降低了室内烟雾的浓度,同时延缓了温度的迅速升高,使建筑物不会倒塌,给逃生者逃生赢得了时间,有利于消防工作的进展。
消防排烟窗系统一般是采用电机进行驱动进行开启关闭,同时结合消防智能控制箱就可以实现消防应急需求的自动开启和关闭,达到室内消防防火防烟的技术要求,我公司的消防排烟窗系统同时还具有其他消防排烟窗不具备的自检功能,更加安全和稳定,一般来说如果系统在平时如果出现故障的话,会及时有指示灯显示,提醒维护人员及时修理维护,以保证安全。 实际施工后效果
消防联动系统控制自动排烟窗系统示意图
四、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方案
1、施工工艺 1.1 工艺流程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检测验收交付使系统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1.2施工准备
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1.3 主要设备、材料及机具: 1.3.1 主要设备 ●集中报警控制设备;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中心控制设备; ●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 ●消防备用电源;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声光显示报警器; ●各类模块(中继器);
●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 ●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
1.3.2 一般常用的材料: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徐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焊油、焊锡、电池、机油、锯条、记号笔、绑带等。
1.3.3 主要机具: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高凳、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对讲电话、步话机、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 1.4 劳动力配备:
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作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
1.5 编写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交底和培训,使每个操作者应熟知技术、质量、安全消防的要求。
1.6 应按设计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使用的规程规范、图册、工艺要求、质量记录、表格及各种有关文件。
1.7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配线方案
1.7.1 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1.7.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1.7.3 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1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mm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5mm2。
1.7.4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1.7.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压接。 1.7.6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糟的同一槽孔内。1.7.7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1.7.8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 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配线类别 报警总线 电话线 保护接地线 直流DC 24V 广播线 配线规格 ZR-RVS ZR-RVVP ZR-BVR ZR-BV ZR-BV 配线颜色、极性、线数 红(+) 蓝(-) 白 黄绿 白 红(+) 黑(-) 棕(+) 黄(-) 联动反馈线 消火栓直启泵线 手动直控水泵线 手动直控风机线 系统备用线 ZR-BV ZR-BV ZR-BV ZR-BV ZR-BV 绿 绿 绿 绿 黄 黄 红(+) 蓝(-) 棕(+) 白(-) 红(+) 蓝(-) 棕(+) 白(-) 绿 红(+) 蓝(-) 棕(+) 白(-) 绿 橙 1.7.9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mm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
目前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很快,使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很多,对线路敷设长度,线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
.1 塑料导线4mm2以下时一般应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 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2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5~7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
.3 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牢固。
.4 铜单股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导线裸露出针孔l~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1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涮锡,擦干净再压接。如图所示
.5 导线连接的包扎:选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l~2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在包扎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收紧绝缘带。最后在绝缘层上缠绕l~2圈后,再进行回缠。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包扎时要衔接好,以半幅宽度过压边进行缠绕,同时在包扎过程中收紧胶布,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
封严密。
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 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20MΩ。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1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1.8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方案
1.8.1 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 1.8.2 点型火灾探测器、气体火灾探测器、红外光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1.8.2.1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表要求;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火 灾 探 测 器 的 种 类 感 烟 探 测 器 感 温 探 测 器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地 面 面 积 S (㎡) 房 间 高 度 H (m) 屋顶坡度θ 0≤150 A R (㎡) (m) 150<θ≤300 A R (㎡) (m) θ>300 A R (㎡) (m) S≤80 H≤12 S80 80 6.7 6.7 5.8 4.4 3.6 80 100 80 30 30 7.2 8.0 7.2 4.9 4.9 80 120 100 30 40 8.0 9.9 9 5.5 6.3 6<H≤80 12 >H≤6 60 30 30 S≤30 H≤8 S>H≤8 30 1.8.2.2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图中的极限曲线D1-D11(含 D9′)所规定的范围,并由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1.8.2.3 一个探测器区内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N—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只),并取整数。 S—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m2);
A—一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重点保护建筑取0.7~0.9,其余取1.0
1.8.2.4 在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梁的高度对探测器安装数量影响。 1.8.2.4.1 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1.8.2.4.2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mm~600 m m时,应按下图来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 梁隔断的梁间区域面积Q(㎡) Q>12 8<Q≤12 20 6<Q≤8 4<Q≤6 感温探测器 Q>18 12<Q≤18 30 9<Q≤12 6<≤9 Q≤6 Q>36 24<Q≤2S 感烟探测器 60 18<Q≤24 12<Q≤18 Q≤12 1 2 3 4 5 1 2 3 4 5 Q≤4 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1 2 3 4 5 Q>48 32<Q≤48 80 24<Q≤32 16<Q≤24 Q≤16 1 2 3 4 5 1.8.2.4.3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超过600mm,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1.8.2.4.4 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应视为一个探测区域,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1.8.2.5 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距离应符合表的下规定。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1.8.2.6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1.8.2.7 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设置探测器。
1.8.2.8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8.2.9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1.8.2.10 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1.8.2.11 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1.8.2.12 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重点部位除外) 1.8.2.12.1 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 1.8.2.12.2 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 1.8.2.12.3 不便于使用、维修的场所
1.8.2.13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气体容易泄漏出来,气体容易流经的场所,及容易滞留的场所,安装位置应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安装现场气流方向、温度等各种条件来确定。(如下图)
1.8.2.13.1 密度大、比空气重的气体,如液化石油气应安装在下部,一般距地0.3m。且距气灶小于4mm的适当位置。
1.8.2.13.2 人工煤气密度小且比空气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上方,距气灶小于8m的排气口旁处的顶棚上。如没有排气口应安装在靠近煤气灶梁的一侧。
1.8.2.13.3 其它种类可燃气体,可按厂家提供的并经国家检测合格的产品技术条件来确定其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1.8.2.14 其它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的安装要求,应按设计和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 1.8.2.15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1.8.2.16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1.8.2.17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1.8.2.18 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1.8.2.19 探测器的头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1.8.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8.3.1 报警区内的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扭,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扭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1.8.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1.8.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0.10m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1.8.4 端子箱和模块箱安装。
1.8.4.1 端子箱和模块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1.8.4.2 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1.8.4.3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1.8.4.4 模块箱内的模块按厂家和设计要求安装配线,合理布置,且安装应牢固端正,并有用途标志和线号。
1.8.5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1.8.5.1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火灾报警器一般应设置在消防中心、消防值班室、警卫室及其它规
定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如下图所示:
1.8.5.2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1.8.5.2.1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1.8.5.2.2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
吊顶等安装。
1.8.5.2.3 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1.8.5.3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1.8.5.4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8.5.4.1 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
1.8.5.4.2 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1.8.5.4.3 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1.8.5.4.4 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
1.8.5.5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8.5.5.1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1.8.5.5.2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1.8.5.5.3 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
1.8.5.5.4 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是指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域逻辑地)。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Ω,当采 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1.8.5.6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1.8.6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 1.8.6.1安装方式:
1.8.6.1.1挂墙式安装:将螺丝固定于墙体或柜体,再将产品挂于螺丝上。 1.8.6.1.2导轨式安装:将产品直接扣入导轨。
1.8.6.1.3明装式安装:将产品和明装配件固定在一起,再将产品固定于安装位置。 1.8.6.2电源供电方式:
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监控探测器应接入消防用电。 1.8.6.3电气火灾信号探测器的安装
1.8.6.3.1 剩余电流式信号探测器安装方式:
将监控回路的火线和零线穿过剩余电流式信号探测器,然后将信号探测器固定在柜体上。
1.8.6.3.2 温度信号探测器安装方式:
1.8.6.3.2.1柜体测温信号探测器的安装:将箱柜式温度信号探测器直接固定于柜体。 1.8.6.3.2.2线缆测温信号探测器的安装:将塑管式温度信号探测器直接固定于线缆。 1.8.6.3.3 电流式信号探测器安装方式:
将监控回路的火线穿过电流式信号探测器,然后将信号探测器固定在柜体上。为了防止信号衰减,信号线的长度一般不能超过10米。 1.8.6.4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
1.8.6.4.1安装位置:安放于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
1.8.6.4.2电源供电方式: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监控设备应接入消防用电。 1.8.6.5信号线的安装
1.8.6.5.1 信号探测器信号线安装方式:从柜内走线槽的方式与监控探测器相连。 1.8.6.5.2通讯线安装方式:总线制二芯线以并联方式,将所有监控探测器连接起来,总线引到控制中心,连接到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通讯线全部走弱线槽进入监控设备,通讯线的传输长度不能超过1800米。 1.8.6.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注意事项
1.8.6.6.1 安装时应分清监控探测器所监控的点数,同时要分清是由若干个剩余电流式、若干个电流式、若干个温度式组成的多个监控点。
1.8.6.6.2 接线时,应按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标明的接线标识,正确接线,不得反接、乱接。
1.8.6.6.3 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3P四线式或4P四线式的N线应通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通过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1.8.6.6.4应将剩余电流探测器和电流探测器置于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当安装不便时,可考虑安装开口式的剩余电流式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1.8.6.6.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在配电柜内安装,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要在断电情况下施工,并注意强弱电分开走线,特别注意防止接错线或搭线,造成强电串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总线制二芯线中,烧毁整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系统调试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2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2.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2.4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2.4.1 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2.4.2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4.3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2.5 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的要求。
2.6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2.7 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2.8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
2.9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
2.10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 3、系统验收程序
3.1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
3.2 预检全部合格后,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应请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无误后办理竣工验收单。
3.3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请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由该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3.4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3.4.1 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核文件、备忘录及其落实情况。 3.4.2 施工单位、设备厂家的资质证书和产品的检测证书。
3.4.3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洽商、绝缘摇测记录、接地电阻记录、主要材质证明、合格证等。 3.4.4 调试报告。
3.4.5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办理的竣工验收单。 3.4.6 检测单位提出的检测报告。 3.4.7 系统竣工图、系统竣工表。 3.4.8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3.5消防工程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复验和对消防设备功能抽验,全部合格后,发给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单位可投入使用,进入系统的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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