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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制度

2020-09-01 来源:步旅网


学校奖励制度

一、 学校每学期按各学年组人数的15%分配指标,评选校先进工作者,每年组评出两个先进班,先进班的班主任为校先进班主任,学校予以奖励。奖金每人100元。

二、 对全年出满勤的教师学校予以奖励。全勤奖200元。

三、 对为市级或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上公开课或市级或市级以上教研会议上发表优秀论文的教师,学校予以奖励。

四、 对指导学生参加各科竞赛进入前三名的教师,对指导学生参加科普小制作、小发明等在市级或市级以上获奖的教师,学校予以奖励。

五、 初三的升学考试取得较好成绩时,学校对任课教师予以奖励。奖金额:获全县均分第一名奖贰万元整。第二名奖壹万七千元整。奖金发放:

1. 班主任奖300元。有突出贡献再增50%.

2. 完成任务奖4000------6000元,按工作量发放。

3. 分数段奖2500元------3000元。按中考优秀学生分数段分层发放。

4. 获全县单科1---3名,总分1---3名,奖3000-----4000元。按科发放。

5. 提高奖2500---3000元。按县统考平均成绩与中考平均成绩的提高幅度发放。

六、 对参加运动会及市级其他比赛取得好成绩时学校对体育教师予以奖励。奖金200----1000元

七、 对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设施安全有功的教师,学校予以奖励。

八、 对超工作量的教师予以奖励。

九、 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教学上的损失,使学校受到不良影响的教师,学校予以处分。

十、 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教师,学校予以处分。

十一、 对违背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破坏学校团结的教师,学校予以处分。

十二、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学校予以处分。

(以上各奖惩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申报,校长审批,班子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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