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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2020-09-19 来源:步旅网
市X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市X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市X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根据、人民X《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实际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的策法规与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怠、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企业财产的行为。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判决、借用企业、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性基金和补助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事业性收费清单及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并随意处罚。对行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XX 区市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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