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
1、 排污单位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在申报指南栏目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模板文件,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
图1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2、 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业务办理平台页面。
图2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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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
3、 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请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区的分公司/分厂需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注册时“单位名称”为企业总公司/总厂名称,“注册单位名称”为本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分公司/分厂名称,若没有分公司/分厂,才可填写总公司/总厂名称。
4、 首次在本系统申报排污许可证,请点击“许可证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5、 许可证在线申请业务包括5项:排污许可证新办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和信息公开。前四项业务的申报流程相同,信息公开用于排污单位发布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 下面以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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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第一步:排污单位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
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
第三步: 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也可以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
申请填报包括14个页面的内容,分别为: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
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产能;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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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组织排放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无组织排放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请排放信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的内容;相关附件。
请按照页面顺序进行填报。在填写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燃料及原辅材
料,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相关表单内容时,系统会默认当前填报内容为企业注册时填报的行业类别下的内容(填写时可选择的下拉菜单为注册时填写行业的下拉菜单),若当前申请单位涉及多个行业,请先选择企业所在行业,再依次进行填报。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中,生产设施和产品都与主要工艺相对应,请分
别添加主要工艺,及其对应的生产设施和产品。
生产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排污口编号为企业自行编制或填写
当地环保部门统一印发的编号。请注意相同的设施和排放口填写相同的编号,不同的设施和排放口填写不同的编号,一次填写一个编号,请勿将多个编号写在一个文本框内。
为了满足各地管理要求的差异,所有表单中都新增了其他信息列或备注
信息文本框,若有对应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或备注信息文本框中。 第四步:发布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
排污单位填写完(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2)主要产品及产能;(3)主
要原辅材料及燃料;(4)排污节点及污染治理设施;(5)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6)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组织排放信息;(7)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无组织排放信息;(8)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9)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10)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请排放信息表格相关信息后,可在本系统进行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系统也会给予填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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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办理页面,点击“信息公开”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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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发布”按钮,填写发布起止时间。
填写完成后,点击“发布”按钮,系统自动向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平
台发布一条申请前公开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填报的10张表单内容和相应的PDF文件。
信息公开期间排污单位不可以修改上述10张表单的内容,不可提交申请,
但是依旧可以编辑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和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内容的信息。信息公开时间截止,用户可以再次编辑填报内容。 信息公开期间用户可以撤销发布内容,系统留痕保存,用户可以再次提
交发布内容。
排污单位可以进入信息公开模块实时查看用户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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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除了可在本系统发布外,也可通过电视、广播、报
刊、公共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等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发布。 第五步:
许可申请模块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
业务申请填报完成,申报信息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排污单位在提交申请页面,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信息统一提交给企业所在区域市级环保部门(直辖市为区县环保部
门),由市级环保部门(直辖市为区县环保部门)分发处理。
第六步:企业可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随时查看业务办理的审核状态,系统也会根据业务办理情况在“消息中心”栏目中发送信息通知。 审核状态说明:
未提交:已填写申请,但还未提交,可点击操作列的“继续申报”按钮
完成业务申报。
已提交等待受理: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提交成功,等待受理中。 审批中: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受理,正在审批环节。
审批通过:排污单位的许可证业务申请已审核通过,排污单位可在各地
规定期限内去相关部门领取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补件:排污单位业务办理资料不全,需补齐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 不予受理:企业提交审批部门有误,审批部门打回不予受理。
审批不通过:排污单位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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